【凯风网2012年7月24日消息,通讯员:李勇】中华爱国同心会网站报道,台北地方法院7月18日庭审决定不起诉中华爱国同心会。
据悉,2011年以来,中华爱国同心会在台北101广场等地持续发起抵制法轮功活动,引起强烈反响。之后,法轮功多次以中华爱国同心会“妨碍名誉”、“诽谤”等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具状控告。台北地方法院从今年6月7日起,经过四次庭审于7月18日做出处分,并制作《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101年度侦续字第249号)送达当事人。
中华爱国同心会网站以《法轮功诬告中华爱国同心会暴露法轮功一贯诈、欺、骗、狰狞面目》、《法轮功的所作所为就是邪教所为法院判决台北市民冠以邪教》等文对庭审作了报道,并公布了同心会成员声援和法院处分书的相关照片。
图一:中华爱国同心会成员在法院声援
图二:台北法院做出的不起诉处分书
附:本文照片及资料来源于中华爱国同心会网站(http://www.iloveroc.org.tw)
【责任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