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紫林,女,62岁,河南省林州市桑儿庄村人。一年一度的麦收时节快到了,看到街坊邻居检修镰刀、车辆,准备收麦的忙碌身影,靠轮椅度余生的我,不但不能当农忙时节的帮手,反而连累家人照料我的生活起居,回想起丢失双腿的原因,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丈夫有砌砖的好手艺,常年在外从事建筑业,女儿大学毕业后安排了工作,儿子职业高中毕业后,在建筑工地当技术员,一家人靠勤劳致富,其乐融融,生活本该一年比一年好,但事与愿违。
1998年春天,有人来我们村里传授法轮功,我因患有类风湿关节炎,为治病没少费钱费力,但效果都不理想,就被其所宣扬的“消业祛病”所蛊惑,参加到法轮功的修炼中。练了一段时间后,由于是心理因素的缘故,感到疼痛的症状以前轻多了,就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修炼中。修炼法轮功前我尽心尽力操劳家务,修炼法轮功后一心扑在“消业祛病”上,整天忙于参加集体修炼,不沾家边,家里人就有了意见。当我试图说服儿媳妇也修炼法轮功时,立即遭到了反对。当时我还感到委屈,我说我修炼为的是啥?还不为的是“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待我修炼“圆满”了,进入“法轮天国”极乐世界,要啥有啥,你们就理解了我的良苦用心。
1999年7月,国家取缔了法轮功,家人也劝我与法轮功决裂,中毒极深的我认为是国家搞错了,这么好的功不叫练了多可惜,但又惧怕形势的压力,就偷偷地练。由于我的执迷不悟,以致在法轮功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把生活中一切现象都和法轮功联系在一起,都归功于法轮功。
2000年春天的一天,我的儿子在施工时从脚手架上跌下来,同在脚手架上的一个人跌折了股骨,而我的儿子只受了一点皮毛上,没有大的妨碍,我就把这归功于是我练法轮功的报应,是师父的“法身”保护了我儿子,是《转法轮》中所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的体现。事后我还埋怨儿媳妇当初不听我的话,如果也和我一起修炼,儿子从脚手架上跌下后,连这点皮毛伤都不会有。
2001年年底,法院帮我男人执行回了上年拖欠的工资,我一叶障目,不知道是国家为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加大了执行力度,又一次归功于法轮功,认为是“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的又一次报应。在年终全家人团聚的时候,我得意地讲起练功受益的往事,儿子反驳说啥“法身”保护,是他在脚手架倾斜的时候,用手抓了一把窗台,减缓了落地的速度,才没有受大伤,那位民工是因为身体斜吃力受了伤;丈夫反驳说法院一共执行回来了九个人的工资,除我练功外,其他人家都没有练,这个道理咋说。痴迷中的我解释说:儿子用手抓窗台减缓落地速度,是在关键的时刻受到师父的点拨,和丈夫在一起的几个农民工也得到工资,是他们沾了我练功的光。
一家人对我的歪理邪说嗤之以鼻,看到我不可救药,就懒得和我再说啥。
“受益”后的我,在修炼中更加投入,对法轮功佩服的五体投地,一有空我就抄《转法轮》,背《转法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把《转法轮》抄了三遍,好多段落我都能够背的滚瓜烂熟。由于我的执迷不悟,以致酿下了被碾断两条腿的悲剧。
2002年冬天的一天上午,我接到通知要当天晚上去邻村参加“弘法”交流会。当时天下起了大雪,我心里一边默念师父保佑让雪下小点,一边准备在“弘法”交流会上的受益感受。我准备的练功受益的感受是:受师父“法身”保护,儿子从脚手架上跌下来没有受伤,老公的工资讨要回来了。但又觉得不够精彩,要是有更直接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就更有说服力。但想了半天也扯不到一起。晚饭后我背着家人偷偷地溜出家门,一路上只顾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迹”,由于路滑跌了好几个跟头,也没有想出啥“精彩片段”,心里感到很不爽。待来新河公路的一个十字路口时,遇到了红灯,左右该开始行驶的车队好长好长,且因为路滑行驶缓慢,如果等待车队过完,我要等待好长时间。心急如焚的我看到正在行驶的车辆之间,为安全起见都保留一段不小的距离,痴迷中的我以为又是师父在点拨我,让我从车辆间穿过去,在“弘法”交流会上谈:在“法身”的保护下,法轮挡住了车轮,车轮转不过法轮。想到这里,我决定不顾一切瞬间穿过去。在穿越时我心中不住地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由于路滑,汽车刹不住,闯红灯的我双腿被碾断了。
这一场交通事故让我付出了代价,但也让我彻底醒悟:“法轮”转不过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