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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害的我家破人残

作者:姜敏善 · 2013-07-10 来源:凯风网

  我叫姜敏善,今年56岁,原东宁县职业中学教师,家住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宁镇七委五组。

  因为我患有肝炎、糖尿病,身体一直不好。1995年7月,经三岔口镇的同学金锦善介绍,她说:“你生病是‘业力’造成的,只要练法轮功,师父可以给你‘消业祛病’,不打针、不吃药、不就医就能治好病。”她送给我一本《转法轮》书,还让我跟她认真修炼法轮功。

  从这以后,这位“同修”就成了我家的常客,我与她一起盘腿“打坐练功”,坚持一段时间的修炼,我感觉身体好多了,觉得自己身体受益了,便认定是“师父”在给我清理身体,“消业祛病”。从此,我对“师父”佩服得五体投地,就一门心思地修炼法轮功,每天“练功”就是我的头等大事。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就在家偷着“练功”。丈夫和学校的领导都劝我说:“国家已经取缔了法轮功,你就不要再练了。”但是,我根本就听不进去,依然我行我素,不但在家坚持“练功”,还劝说其他“同修”不能放弃。我说:“师父会时刻保佑着我们这些大法弟子练成金刚不坏之身,我们只要上‘层次’、得‘圆满’,疾病痛苦就不会在我们身上出现。”由于我不听劝告,依然痴迷修炼法轮功,丈夫一气之下跟我分居了,并领着孩子住到了他的父亲家里。

  为了“练功消业”、上“层次”,得“圆满”,我没有理会丈夫与我分居的事,仍然坚持与功友一起“练功”、交流心得,还写了一篇《“师父”治好了我的病》的心得体会。我在里边写道:“师父说过,练功就能消业,消业后有病不吃药,病自然就会好。”我的心得体会是修炼不能吃药,吃药就就会把“业力”压了回去,‘师父’就不能给我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我念书的时候打出来的都是“功”,打出来的都是“法”,都可以起“消业”作用。我还没有上“层次”,我的“消业”还不够,我还需要继续潜心修炼,我还需要继续反复去“学法、弘法、护法”。于是,我为了功成“圆满”,“成仙成佛”,一有空闲时间就在家里“练功”“学法”,晚上就出去“弘法”、“讲真相”发资料,在学校不正经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每天就想着“圆满”就在眼前。

  2006年冬天,我的体重逐渐下降,乃至出现消瘦的症状。我认为是“师父”在给我清理身体,十几年的修炼法轮功,终于身体受益了。因此,我“练功”“学法”的劲头更足了,晚上在家一遍一遍地读《转法轮》,“诵经文”,虔诚地祈盼着“师父”尽快把我身体的“业力” 清理得干干净净。

  2007年春天,我突然感到脚凉、麻木、手脚疼痛,腿走路没有力气,夜间下肢疼痛的更加厉害。后来右脚趾头有红色圈状东西,有点出脓。当时,我还在想:一定是自己“练功”懈怠了,所以身体的“业力”太重了,这是“师父”在给我排身体里的“业力”。

  学校领导陈钦生经常到家来看望我,见我的腿脚这样了,就耐心地劝导我说:“修炼法轮功治病是不可信的,你马上去医院治病,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否则你的脚就保不住了。”但是,我依然坚持“练功”,被我折磨了十多年的丈夫,见我依然痴迷于法轮功,心灰意冷,他毅然决然地和我离了婚。丈夫离婚弃我而去,依然没有撼动我坚持“练功”“消业祛病”的决心。

  2007年夏天,由于我的右脚趾溃烂卧床不起了。学校领导得知情况后,与我的两个姐姐又来做我的劝说工作,我不情愿地被他们送到了县医院看病。经医生诊断,我患的是糖尿病并发症。医生说:“你为什么不早来医院看病呢?早期的糖尿病通过吃口服药或打胰岛素是可以控制的。因为,你不吃药、不打针、不住院,才导致你的脚趾溃烂,需要动手术截掉溃烂的右脚趾。”就这样,医生给我做了手术,我右脚的三个脚趾被截掉了。

  惨痛的患病经历惊醒了我,什么“消业祛病”,什么“法身”保护,一切都是骗人的。如今,我只有叹息,是法轮功害的我家破人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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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虚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