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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传文化并非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作者:莫 邪 · 2009-07-02
  近年来,法轮功为了宣传自己的邪教,改用传播文化的方式,企图把自己打扮成是个传播文化的团体,以演出中国式歌舞的形式,广为散布其反华伎俩和邪教谬论。他们打出“神韵”演出的旗号,竖起“中国传统文化是神传文化”的破旗,肆无忌惮地兜售邪教反华的卑鄙货色。已被西方人识破不过是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东方杂耍而已。

  中国传统文化果真是他们所说的那种“神传文化”吗?

  绝对不是。

  懂得中国文化的人,都知道,中国传统文化是高度重视社会教化的礼乐文化,是一种传承始终的崇圣敬贤的高级形态的服务于现世主义的文化,它不具有浓厚的神学意味,没有把神灵、至上神绝对化,需要人生完全皈依于至上神,靠祝祷、忏悔救赎自身,以谋求来世和永生的幸福,中国人即便是有神信仰,也要为现世服务,体现出带有明显的无神论或淡神论特色的人文主义文化,也是人本主义文化。

  这既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又是中国文化的优点。

  从本质上说,中国传统文化是远鬼神的以人本精神、民本主义为主流的文化系统。这可以从中国文化的起点上得到证明。

  在人类尚处于自发的原始宗教信仰时期,在向着人为宗教过渡的关键时刻,大约是尧帝(一说是颛顼帝)就宣布了“绝地天通”的政令,意思是要求生活在大地上的人们,要断绝期望和“天”沟通的纷乱的巫术信仰。

  “绝地天通”见于《尚书·吕刑》,曰:“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这无疑是对当时的社会秩序进行了一次大整顿。原来在自发宗教信仰阶段,人人可以和天自发沟通,当时人神混杂,人人自行祭祀上天,与其信仰之神沟通,造成了当时巫术盛行,妖言泛滥,以致弄到“九黎乱德”的地步。经过“绝地天通”后,由“南正司天”、“火正司地”,观天相地,各司其职,祭祀要遵循礼制,杜绝了“乱德惑世”、巫术为害的局面,“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恢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使中国文化走上了一条重视现世人生、弃绝巫术的健康发展的道路。

  因此,中国文化从开端上就选择了实质上是属于无神论世界观范畴的文化发展道路,为此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中国文化中有一部成体系的十分厚重的无神论发展的历史,始终遵循着“绝地天通”开辟的道路持续地发展着。这也可以从中国的历史发展得到证明。

  从尧和颛顼帝杜绝人与神随意沟通、乱加解说,历经各朝代政治家和思想家的执政立说,真正笃信神灵思想的文化人寥寥无几。各个王朝为了愚民曾经搞过什么“神道设教”,那不过是一种统治手段而已,并不是一种真诚的信仰。中国的民众长期以来,祭天就是祭拜“天地君亲师”,苍苍之天、黄黄之地,与人们生存条件密切相关,敬畏自然的威力,是靠天吃饭时代的朴素表示。完全构不成什么“神传文化”。

  中国人的宇宙观,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宇宙生成论,认为宇宙是客观自然界自行生成演化的过程,上下四方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宇宙完全是个时空概念。而宇宙生成的本体是一气流行的结果,以后发展为元气生成天地万物人类,并没有给绝对至上神的存在留有余地。在《易经》里干脆把神定义为:“阴阳不测谓之神”,有时把变化莫测的现象叫做“鬼神”。这是对变化奇妙的一种形容,而不是对至上神的确认,在这里完全是以无神观念来解说鬼神的。生成论宇宙观一直延续到孙中山的“生元学说”,理论虽有精粗的不同,但思想却是一脉相承的。

  由于中国对宇宙的理解是“生成论”的,因此在近代西学东渐过程中,中国学人接受西学的主要成果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在社会学方面主要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严复的《天演论》讲的进化论,实际上反映出来的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宇宙生成论。这才是中国文化的主流。我们并不认为,生成论宇宙观多么科学,但是,它和李洪志胡诌的“神传文化”一点关系也没有。

  任何文化都有神话色彩,甚至有一个神话传说时代,这一方面是为了体现自身文化的神圣性,另一方面也是一种艺术性的传播方式所使然。根本不是教人对至上神顶礼膜拜。在世界上纯净的无神论是没有的,无神论作为一种文化范畴,是概括了一切怀疑、淡化、削弱和破除有神论观念的综合性世界观,除了完全彻底的无神论思想以外,凡属于自然科学、自然神论、宇宙法则至上神、敬鬼神而远之、疑神论思想和戡天思想之类的观念体系,都属于无神论的范畴。这样看来,无神论思想范畴是很大的。它包括了各种不信仰神灵的思想的各个层次和流派,特别是在科技发展经过多次革命的今天,骨子里对神灵学说持怀疑态度的人是大多数,并且这一趋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益增多。这和现代社会应当把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作为文明生活的一种尺度,没有直接的冲突。无神论者和各种正教徒完全可以和平共处于当今世界。但是,对于危害社会的邪教,则不可等同看待。对受到邪教蒙蔽的广大受害者,则应取关爱的态度,帮他们解蔽,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来。对于一小撮欺骗信徒、危害社会的不法教主,则应当依法惩处。时至今日,是不是和邪教做斗争,这也是现代文明的一个尺度。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精神是属于无神论范畴的,不属于所谓“神传文化”系统。这是法轮功没有办法歪曲和篡改的传统。

  在历史上,虽然不断有民间宗教出现,但它们始终没有超出原始宗教的藩篱,只能停留在谶纬巫术的水平上,妄加揣度天象、画符结印行咒,巫疗疾患病痛、炫耀神秘气功,散播“万物有灵论”,完全是一套低级神巫观念。

  在中国这种现世主义的文化背景下,它永远不能形成绝对化的崇拜至上神的一神观念,因而巫婆神汉能够兜售的粗糙神学观念,也永远不能摆脱那套装神弄鬼的封建迷信的欺骗伎俩。法轮功就是一个现实的活典型,把它那一套神巫理论拿到世界上和任何一种精细神学比较,都必然现出七拼八凑的封建迷信大杂烩的原形,考其来源,只不过是剽窃抄袭而成的民间巫术而已。

  法轮功宣传“中国文化是神传文化”的目的,在于把法轮功作为样板,用巫术文化冒充为中国文化的精品,实际上,法轮功所代表的文化符号,只能是巫术妖法的杂凑,一定要和中国文化挂钩,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中国文化的糟粕汇集,正如老百姓所说的属于“有毒的陈谷子烂芝麻”,不仅不能代表中国文化,正好相反,它完全玷污了神圣的中国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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