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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例血的教训》应吸取的教训

作者:叶达文 · 2009-07-06 来源:凯风网
  偶上“法轮功”的《明慧网》,看到一篇文章叫《三十八例血的教训》(简称《教训》)(附注1)。文章中讲道已有三十八人是“被旧势力”以“病业”形式夺走生命的学员,并且,这38位铁杆“法轮功”信徒,“有十几位学员,在黄石大法弟子心目中是比较精進的,三件事做得比较好的”。文章作者总结教训说,夺走38位“法轮功”弟子生命的原因时是因为“信师信法”顾此失彼的结果。然而笔者却感到作者总结的“信师信法不够”的教训是荒谬的,痴迷法轮功的结果必定是悲哀的,远离“法轮功”才是明智的。

   其一,总结的“教训”出发点是荒谬的

  《教训》开篇已经说的很明白,这38个“法轮功”弟子是先后病逝的。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既然是病逝的,就应总结哪些生活习性导致其患上此重症,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提醒别人改变生活陋习,以免重蹈其覆辙。可是,《教训》总结的七条教训,一条也与此无关,通篇文章都在围绕这些逝去的弟子因没有精进“学法”所致,按《教训》逻辑,好像这些弟子如果吸取了这七条教训,就不致丢命。殊不知,这反而证实了练习“法轮功”加速了其死亡,因为,按照“法轮功”的教义,这些弟子患病是不能医疗的,而是要以“练功学法”来过“病业”关,文中也提到此事:“医院她也不去,讲真相也在做,尤其学法练功从不放松……,这样也是症状越来越重,最后旧势力以她要消业为借口夺走了她的生命。”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其总结的教训与弟子的病逝是风马牛毫无因果关系的。

   其二,总结的“教训”落脚点是荒谬的

  《教训》一文的目的,无非是提醒“法轮功”信徒更忠诚地“信师信法”,正如文章最后强调的那样:“如果这些教训还不能使我们大家清醒,不能真正的从法上提高上来,不能把自己当成一个练功人向内去找、向内去修,不能真正使自己这颗心得到提高,正念正行的走好最后的路,那么就会走旧势力所安排的路,就会毁了自己。”从中不难看出,此文本身是“法轮功”信徒贯彻“向内找”的具体体现。大家知道,“向内找”是李洪志的为自己开脱责任的一个借口,在《精进要旨》中说:“大法弟子与常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遇到问题向内找”。在前期讲法多次说道:“遇到矛盾,不管怨不怨你,都要找自己。”受此歪理邪说的毒害,有的人有病不治,使生命在自我折磨中逝去,他们还不警醒,没有从这些歪理邪说中找出毒害人的教训,还千方百计为李洪志邪说开脱打圆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其总结的教训是荒唐透顶的。

   其三,《教训》反证大法福报弟子的荒谬性

  《教训》一文显露38名“大法”弟子因病离世,由此,我们不竟有这样的一个疑问,照《明慧网》吹嘘的善恶报应的逻辑,一个普通的世人戴上“大法护身符”,念句“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逢凶化吉、化险为夷,一个潜心的“法轮功”信徒,那是受“大法”师父加持在身的,且这些弟子“练功学法”是很精进的,按理应福报其身,不要说就此圆满或得道成佛成仙,起码也应无病无灾,为何还是没有过“病业关”,而生命不在呢?如果说这些弟子在修炼上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陷,那么,封丽丽、张孟业、全判烈、陈勇等几个“法轮功”重量级的骨干人物也相继离世又说明了什么?他们可是“李大师”的得意门徒,功力除“师父”外是无人超其项背的,不也是像常人一样,要么死于疾病,那么死于车祸吗。这只能证明,修炼“法轮功”就能祛病强身的荒谬性,“信师信法”就能福报其身的虚假性。

  既然《教训》总结的教训是荒谬的,那么,作为一个关爱生命的人,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呢?

  首先,“法轮功”根本不能祛病健身。

  祛病健身,是法轮功邪教行骗的重要手法之一。李洪志在《中国法轮功》(修订本)中说:“我认为病就是一种‘业’,治病就是帮助消业”。他认为修炼就是“消业”,而且是根本上去除“病业”。这完全是一套伪科学的东西,根本不符合现代医学的研究结果,但却迷惑了众多不明真相的人。不可否认,在长期坚持某种锻炼方式的情况下,确实会产生一定的健身效果,但是我们反对将这种健身效果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挂起钩。细加分析,由于法轮功的动作源于气功中的九宫八卦功、禅密功和泰国舞蹈,练功健身的真正原因在于有规律的运动、积极的心理暗示、饮食结构合理调整、注意力从病痛上转移开、恢复一定的社会交往、心态得到了较好调节等。练功健身主要作用于心因性疾病和一些慢性疾病,对于器质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作用就不大,而对于一些癌症患者就更无任何疗效。并且,李洪志明确说,开始强调修炼者要练功是因为对“法轮大法”的认识有个过程。当修炼者真正进入到“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李洪志强调的就不再是练功,而是去做好学法、讲真相、发正念这三件事上。这样,在祛病健身的引诱下,众多不明真相的人被骗进“法轮功”组织,又经其歪理邪说的蛊惑,一些痴迷者有病拒医拒药,或者病情加重,或者一命呜呼就在所难免。因此,“法轮功”是十足的邪教组织,指望练习“法轮功”就能祛病强身,无异于与虎谋皮,《教训》中38位弟子因病拒医去世,才是真正“血的教训”。

  其次,“信师信法”只会害人害己。

  通读《教训》一文,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其总结教训的实质是提醒“大法”弟子们更忠诚地“信师信法”。言外之意在于,“信师信法”就要潜心学法,通过背读“大师”的“经文”、集体讨论交流对其歪理邪说深信不疑。这样,就正好钻入“大师”精心设置的精神枷锁之中。“信师信法”就要“发正念”,通过规定的时间、统一的姿势来摒除杂念,精心修炼,殊不知这个“正念”只不过是李洪志自吹自擂、神化自己,自欺欺人的游戏而已,受伤害的只能是“大法”的忠实信徒。“信师信法”就要讲真相,通过“上访”、“围攻”、张贴标语、打电话等形式来揭露“法轮功”受到的“迫害”。殊不知,这正是“法轮功”教唆弟子走上对抗中国政府及执政党的违法之路,弟子们只不过扮演了其“走卒”角色而已。“信师信法”就要放下“人心”,死心踏地跟随“大师”去练功修炼,在其“消业”引诱下,有病也要拒药拒医,哪怕带病也要坚持完成“师父”的“洪法大业”。因此,可以说加入“法轮功”就好比进入“阎罗殿”,信师信法”只能害人害己,这种邪恶的信仰还是不信为妙,要想安身立命只能远离邪教。这才是从38位“大法”弟子因病去世中应吸取的“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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