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照这个理儿,咱就不能对啥都怀疑。然而,疑与不疑又不能一概而论;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惑”?鄙人曾在一篇随笔中写道:“怀疑是思想的跳蚤,有时候按是按不住的。”此说能否碰巧与哲人们的观点暗合,咱这井底蛙也就不得而知了。既然是跳蚤,它不定是向左跳还是向右跳,不定是向上跳还是向下跳,也不定向前跳还是向后跳。
这不,最近我头脑中的思想跳蚤跳得可凶猛呢。
记得去年上半年,网友“强仔”于4月25日在“多维论坛”发出《李洪志在美国的违法犯罪受罚》一帖称:2008年1月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辖区高速公路限速路段(65英里∕小时以下),李洪志以每小时79英里的速度超速行驶,受到美国司法部门的处罚。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儿,这是不是中共的“抹黑”呢?李洪志近日刚刚说过:“在中共邪恶的宣传中把造谣抹黑法轮功的谎言灌输给了世人,叫世人仇恨佛法、仇恨走在神的路上的大法弟子。”(《讲真相的根本目地》,2012年2月6日)当然更会叫世人仇恨“大法教主”。但如果强仔的帖子是“抹黑”,李洪志咋又不站出来“讲真相”呢?这也不对劲儿呀。
正当思想跳蚤一直为此事跳个不停之时,最近又有网友“晨鸣”报料称“李洪志在美交通违章受罚”,其信息源比强仔的“多维论坛”牛多了:“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收录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处罚的处理情况。”并且附有网页截图(参见凯风网2012-02-08)。截图显示了9个方面的详细信息,其中重要的是:违章人姓名:李洪志的汉语拼音;违章人出生日期:5月13日(李洪志修改后的生日);案件类型:违法;违章原因: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
照理说,又是官方网站,又有截图为证,李大教主违规超速驾车遭罚是铁板上钉钉的事实了,怀疑应该就此打住。然而,我思想的跳蚤还是没有停止跳动,仍然觉得有哪些地方不对劲儿,而且是很不对劲儿。
不对劲儿之一:美国人也成了中共“帮凶”?
此疑问有些突兀,还得交待一下背景。对于一般人来说,超速违章被开罚单,记取教训就是。绝对扯不到政治立场上去。可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来说,就不一样了。人家“主佛”慈悲“正法”,“讲真相、救众生”,最忌讳的就是有人给他上眼药。那些让“主佛”难堪的,保不定是中共“帮凶”。然而,谁都有可能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丑化大法教主,美国人不可能。这可是有“轮家法理”为据的:“美国在世界上扮演的角色就是秩序的维护者,实际它就是国际警察。神为什么叫它这么强大?叫它富裕?神就让它在世界上干这个事。……中共老骂它是‘国际警察’,它就是国际警察,神叫当的。如果美国政府真的不负这个责任、不起这个作用,神就不会叫它这么强大,神也不会让它富裕。不是美国人就应该特殊,是因为神安排了它。”(《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年11月21日)瞧瞧,在李大教主眼里,美国和美国人就是同他一伙儿的,而且是“神”安排的。哪尊“神”安排的?可能就是李洪志这尊“宇宙最高神”,也可能是李“主佛”的神界部下。然而,得到“神”安排的美国人再特殊,也不该忘记了是谁给他们这份“特殊”的。让李“主佛”大跌眼镜的是,美国这名“神叫当的”国际警察竟然在“主佛”头上拍起苍蝇来,不仅罚了款,还记录在案,捅到网上去了。这号糗事一曝光,中共和那些与法轮功作对的人哪有不兴奋的?有个叫“郑怡”的马上在凯风网发表《“主佛”被罚说明了什么》(2012-02-10),狠狠将李大教主羞辱、戏弄了一番。怕是所有大法弟子都要为“师父”蒙羞呢。
这回“小来子”犯难了。真相讲不得,假相又编不出。也许讲一番“真相”、向中共泼污倒不难(至于有没人信,那就不管了),难的是一切都是美国人给闹的。骂美国人吧,他不敢,毕竟寄人篱下,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就算他敢骂也不能骂,这一骂,就等于骂自己当初安排美国人“应该特殊”太混账。
反正这事儿挺让“主佛”闹心的:难不成“美国佬”也成了中共帮凶?不管“主佛”的“经文”讲“正理”还是讲“反理”,这事儿怎么看都不对劲儿。我看着也不对劲儿:这“美国佬”说什么也都在宇宙之中,咋就敢给“宇宙主佛”上眼药呢?
不对劲儿之二:李洪志驾车违章超速的原因是什么?
先用常人脑瓜子来想。是酒驾、醉驾么?都不可能,如果是,当时便能测出的;如果是,当时便有不同的定性。是技术问题么?也不可能。李洪志早就有私人轿车,驾车技术很过硬的。他告诉弟子:“师父前几年经常不在一个地方落脚……不断的移动地方。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2月26日)所谓“那个时候”,就是中国政府刚刚通缉李的时候。“那个时候”就已经车行十万里了,肯定是玩车的老把式了,不会连基本的控速技术也不懂。是不知限速的规定吗?仍不可能,因为高速公路限速是有警示标牌的。
难道是思想不重视甚至藐视交通法规?唯一能够解释得通的就是这个原因了。然而,似乎也不可能。李说过要“做好人”,还要求弟子在修炼时“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会”。藐视交通法规者,肯定不是好人,也不符合常人社会的公序良俗。看来,在这一原因上,李洪志要么承认自己目无交通法规,要么承认自己是个伪君子。如果李洪志真如他自诩的是个道德圣人,那这一切该如何解释呢?还是不对劲儿嘛。
再用“神”的脑瓜子来想。按理说,连大法弟子都是“神”了,至少也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大法“师父”不可能不是神。不过,如果李洪志是“神佛道”,他所驾驶的汽车怎么可能超速呢?常人赞誉哪个技艺高超多用“出神入化”或“神了”来形容。李洪志自己也说过:“根本上我把握着一切,包括从无到有……从微观到洪观的一切,都在控制之中……想出现什么状态就什么状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大法弟子必须学法》,2011年7月16日)既然本领如此了得,为啥就把握不住、控制不住车速而出现了“违章被罚款”的蹩脚状态呢?再有,李洪志鼓吹过“法器神迹”,他说修炼大法者所用、所触碰的“各种各样的东西都可能成为法器”,它们具有强大的能量,“正念越强调动的能力越大”(参见《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2003年9月15日)。大法官网上的“法器神迹”更是铺天盖地(参见笔者《荒唐的“法器神迹”》,凯风网2009-01-07)。试想,连弟子用的东西都显示了“法器神通”,难道“师父”的汽车反而不如徒儿的普通法器么?难道“师父”反而不及徒儿“正念”强么?
想不通,想不通,实在想不通,凭我这笨脑壳子,咋想也觉得不对劲儿呀。
不对劲儿之三:李洪志真的被罚款、记案了么?
按理说,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的信息具有权威性,我不该不信。然而,真要让我确信李大教主因违章驾车被罚款70美元并支付诉讼费61美元,我还真感到很不对劲儿呢。
是的,美国跟一切文明国家一样,都制定了必要的交通法规并严格执行。然而,李洪志不是常人,理应享受“法外特权”呀。李大教主说过:“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转法轮·大根器之人》)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尚且超常于人间法律之上,他们的“师父”还用说吗?李还说过:“大家知道这本书他不是一般的书,他是法。”“人类社会也有不同的法律,……可是我告诉你那都是人的东西,是人在常人社会这一层的东西。而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美国东部法会讲法》,1999年3月)意思很清楚,常人之法层次太低,管不了大法中人,当然更管不了大法教主。可是,李洪志明明被罚付了“70+61”美元并记过在案呀,这怎么解释呢?实在也太不对劲儿了。
还有呢,李洪志拍着胸脯对弟子说过:“谁也操控不了我,你们放心。”(《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3年2月25日)李还吩咐弟子:“你要记住,你的正念是可以改变常人的,不是常人带动你的。”(《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2005年11月5日)可事实是,李“主佛”还就真的被弗吉尼亚州地方法院操控了一回,被常人带动了一回,乖乖交出罚款了事,还不得不被记下违法的污迹;否则怕也过不了这一关。
堂堂“宇宙主佛”,居然被他瞧不上眼的常人弄得灰头土脸的,这不合逻辑嘛。真是越想越不对劲儿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正而反之,反而正之,对于李洪志超速驾车被逮住罚款、记录在案一事,我咋想也总感觉不对劲儿。
不对劲儿,不对劲儿,实在不对劲儿!但愿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法轮功大教主能够为我释疑解惑,在下这厢先说声“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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