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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改字通知”说明了什么

作者:李湘宝 · 2009-04-10 来源:凯风网
  日前,笔者就明慧网自开办以来,对“师父”李洪志所有的“经书”、“经文”及“讲法”中出现的“错误”,而发出的“改字通知”、“说明”、“修改列表”、“修订说明”、“重要说明”、“改字表”等进行了全面的查阅。据统计,自2001年6月11日刊发的第一篇“重要说明”,至2007年5月4日刊发的“《转法轮》改字表(四)”,先后共刊发各类“改字通知”15篇,共计要求“改错”3800处。这些“改错”可分为改字、改词、改句、改段、改篇、改标点符号等多个方面。明慧网这些“改错”,是否都是真正的改错?是何目的和居心?又能说明些什幺?笔者试就此予以分析之。

   一、树“神”威,“随意所用”指鹿为马

  李洪志在2000年6月28日《随意所用》中说:“我一向不喜欢现代汉语规范了的内涵浅白了的语法与文字,所以讲法时我经常不用规范的语法与文字!”“在文字方面,我基本随意所用,如我经常把‘程度’写为‘成度’。我觉的一件事干成的多少,就应该用此字。喜欢把‘真相’写成‘真象’,我是觉的本来面目就应该用此‘象’。我喜欢把‘绝’写成‘决’,我觉的此字份量重,把‘弘’字用‘洪’来代替,对宇宙大法来说用‘洪’更合适等等。”由于有“师父”的“金口玉言”喜欢“随意所用”,尤其是“师父”亲点了“真相——真象”、“绝——决”、“弘——洪”等字例。所以,明慧网立即发出“改字通知”,要求“大法徒”将李洪志所有书籍及资料中,凡应用“真相”、用“绝”字和“弘”字的,全部都改换成“真象”、“决”和“洪”。当然,还有“师父”亲点的“(缘、成)分”字改成“份”字、“融(合、洽)”字改成“熔”字等。这到底是“错”改“对”?还是“对”改“错”?我想,网友们肯定有自己正确的结论。

   二、露“奴”颜,无视语法为所欲为

  “明慧编辑部”在2005年12月18日刊发的“关于改字的增补通知和说明”中说:“最近的经文修订中曾将‘创作’都改用‘创做’,现在师父决定将‘创作’作为一个固定名词使用,也就是说,我们用到这个词的时候,都用作业的‘作’,而不用做事的‘做’。”本来,任何一个字、词、句的使用,都是根据语言法则、文章内容的取舍和作者情感的表达而决定。但是,在“大法徒”的心目中,一切都是由“师父”说了算,“师父”说用哪个字就用哪个字,“师父”说那个字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根本不考虑字、词的渊源、本意及引申意,也不考虑语言法则及文章结构。所以,明慧网在2006年4月2日刊发的“《转法轮》改字表(1)”中“四、其它修改”栏目内有“改回最初的用字”。也就是说,李洪志原来“讲法”时用错了的字、词,明慧网曾经刊发过“改字通知”予以更正,现在再次刊发“改字通知”,将原来已经更正的字再改回原来的形状。如“那种身体还不叫作佛体吗——〉曾改为‘做’,现改回‘作’”、“把你张扬的够呛——〉曾改为‘得’,现改回‘的’”、“变的牛头马面金刚像——〉曾改为‘得’,现改回‘的’”、“真正炼出这种高功夫的人——〉曾改为‘练’,现改回‘炼’”等,如此改过来又改过去,将改对了的又改错。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大法徒”包括明慧网等“法轮功”的所有媒体都是一群毫无对错观念的“大法奴”,他们的对错观念悬于教主李洪志一人。此外,明慧网为了表达自己对“师父”的阿谀奉承,还刊发“改字通知”,要求弟子们将李洪志“讲法”中出现“师父你”句中的“你”字,全部都改成“您”字。这不仅仅反映出“大法徒”对“宇宙主佛”的极度崇拜,同时,也体现出明慧网对李洪志的“马屁精神”。

   三、显野心,宣扬“法轮”邪教文化

  众所周知,“法轮功”本来自身没有经典著作,更谈不上有自己的文化。是李洪志将佛教和道教文化胡乱地拼凑在一起,并对原义进行歪曲和篡改。当李洪志觉得自己的信徒已经达到可以称王称帝的时候,他便要显示出自己的“帝王”霸气。也就是说,他要在“法轮功”圈子内形成自己的一套所谓的“法轮文化”。

  “明慧编辑部”在2005年12月18日刊发的“关于改字的增补通知和说明”中称:“改字是师父在正法中的选择,不是照搬中国古代文化,也不是照搬现代汉语。旧势力对中国的古文化也做了很多手脚,所以中国的古文化并不都是精华,也有糟粕。改字中师父选择的无论是中国古代文字的用字,还是现代汉语的用字,都已经和原来旧势力安排的意义不同了。”笔者不禁要问:一个在动乱年代、靠吹小号见长(仅指李洪志所处的学校,但并未参加过任何吹小号比赛)混到手的初中文凭,又从未从事过文字专修和研习的人,无论是对中国古文化,还是对现代汉语,又能知道多少、了解多少?当然,上文中已经言明,与“旧势力”作对才是李洪志及其明慧网的真实目的和用意。可以说,在“大法徒”的心目中,谁都知道,李洪志口中的“旧势力”,指的就是中国党和政府,后来,也泛指所有反对“法轮功”的组织(包括外国政府及团体)和正义之士。

  李洪志到底喝了多少墨水?对中国古文化和现代汉语又了解多少?一看“明慧编辑部”在2004年4月29日“《转法轮》中‘的、地、进’字的修改列表”便知一二。如“‘或者是抱着什么不好的目的;这里的‘目的’改为‘目地’”、“‘从思想上根本地转变过来了’;这里的‘地’改为‘的’”、“‘进入了下一时期’;把‘进’改为‘進’”等。从上述举例中可以看出,李洪志及其明慧网完全是在违反现代汉语语法的前提下,强行向“大法徒”推行一套“邪乎”(现还不知称呼其为什么东西)的、完全背离现代汉语法则的邪教用语。也就是说,按照现代语法法则,该用“的”字的全部改成“地”字,该用“地”字的全部改成“的”字,该用“进”字的全部改成“進”字。关于“进”改为“進”的缘由,也是因为李洪志讲过,用“进”字就是走到井眼里去了,用“進”字才越走越“佳”。这不明摆着是有意让全世界的人都看李洪志的笑话吗?还亏“法轮功”组织在“神韵晚会”推票时,说自己传播的是“神传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真是恬不知耻!据统计,仅《转法轮》一书,改“的、地、进”字的就多达413处,这还不包括“得”与“的”的乱用。

  明慧网如此一改,不仅暴露出李洪志与中国政府公开作对的政治野心,同时也暴露出“法轮功”组织的低能,已经低能到只能在几个汉字上面作作文章。在此,笔者不禁要问:你李洪志和明慧网能否把现代汉语翻个个?能否不再使用现代汉语?能否褪去“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华肤色?明慧网也不扪心自问,李洪志的任何一篇所谓“经文”,不都是用现代汉语传播的吗?就连明慧网自身发出的“改字通知”,除了李洪志要求更改的几个“邪字”,其余的,哪一个字?哪一句话?不都是按照现代汉语在行文?真是的!邪!

   四、现邪性,故意贬损异议者

  本来,笔者早已留意,在李洪志的所谓“讲法”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现象,也就是“他”、“它”乱用。原来以为是李洪志的文化水平低,没怎么在意。后来,仔细一琢磨,发现李洪志不是装糊涂,而是有意犯傻。也就是说,李洪志有意将中国党和政府、警察和反邪教志愿者都说成是“旧势力”、“邪恶”、“烂鬼”及“魔”等,并都用“它”字表示。经查阅其所有的“讲法”及“经文”后发现,在1999年7月即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之前,在李洪志的“讲法”及“经文”中很少出现类似现象,此后则大量地出现。不仅对“常人(李洪志的称呼)”用“它”,而且对正统宗教除了称为“乱神”,同时也都用“它”。由此可见,不仅说明李洪志的报复心理异常强烈,同时,也暴露出其邪恶的本性。

  明慧网为了将“师父”及其“法轮功”组织的这一仇恨心理在“大法徒”内部演绎到极至,于是刊发“改字通知”,要求“大法徒”将李洪志所有“讲法”及“经文”,无论中外、无论团体或个人、无论1999年前后,只要是反对“法轮功”的,其中的“他”一律改成“它”。据笔者初略统计,仅2000年12月9日李洪志《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一篇所谓“讲法”中将“他”字改为“它”字的就达10处之多。与此相反,在李洪志的所有“经书”、“经文”及“讲法”中,凡出现对动物、植物及物品等应使用“它”字而错用了“他”字的,明慧网倒没有要求弟子更正。因版面问题,笔者在此不一一举例,网友如感兴趣,只需点击明慧网的所有“改字通知”便可一目了然。此举说明,凡反对“法轮功”的人,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心目中连动物及无生命的物体都不如。如此践踏人性、卑鄙无耻的行径,也只有“法轮功”邪教才做得出来!那么,明慧网无疑就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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