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难以消除的矛盾

作者:霜 刃 · 2011-06-10 来源:凯风网

  明慧网6月3日发表《消除》称:“最近有人热衷于把师父在海外针对海外国际社会学员的小范围讲法广泛传播,有的在网上传,有的整理文字,有的甚至传到中国大陆,并录音,指使大陆学员更广泛的在大陆传。私自整理成文字的就是假经文;不论海外还是大陆,谁传出去的谁负责;谁做过文字、录过音谁负责消除。”

  这则“明慧通知”,是李洪志幕后授意,还是明慧网擅作主张,局外人颇费猜疑。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与法轮功曾经的发声存在着难以消除的矛盾。

  下面以质疑的形式揭示诸多矛盾,出其乖而露其丑。

  第一,消除“师父”原声是否属于乱法辱师?

  明慧编辑部要求大法弟子消除的是李洪志“小范围讲法”的录音或文字整理件,并敕令“谁做过文字、录过音谁负责消除”。我要问的是:消除“师父”原声是否乱法?

  首先,根据明慧网上的重头文章,“师父”讲法的原声就是法:“师父的讲法录音必须是师父的原声,因为那是法,只有那样才能具有大法纯正的威力。在海外即使是英文翻译的录音,也一定要同时有师父的声音在。”⑴别看这篇《原声》只是某个大法弟子的修炼体会,它的地位不可小觑,因为李洪志专门为它加注88字(连同标点),所以明慧网发表《原声》时特别标明“师父加注”,俨然视之为“准经文”。既然,“师父”讲法原声“那是法”,那么将消除讲法原声的行为判之为“乱法”还是轻的,应该是“毁法”,简直就是“罪莫大焉”。

  其次,根据李洪志的话,其讲法的录音带上有他的法身:“你有我的法身管,我的书中有法身,我的录像带、录音带上都有,真能够按照炼功人的标准去做,他也能够得到。”⑵说得够清楚的,李洪志讲话的录音带上有“主佛法身”,这“法身”专管大法弟子的祛病消业、人身安全和圆满升天,消除录音就等于销毁“师父”“法身”,也就等于间接地堵塞圆满之路,这岂不是胆大包天,欺师辱师,乱法毁法?

  《消除》旨在叫停乱法行为,可它要求弟子销毁“师父”原声,却犯下了乱法毁法、欺师灭祖之罪。自掴耳光,莫此为痛!

  第二,李洪志的“讲法”弟子是否可以录传?

  按《消除》和李洪志的某些说法,绝对不可以。然而,若按李洪志另外的某些说法,则完全可以。

  首先,李洪志说过可以录音:“弟子:我远在上海,炼功中若有疑问向何人联系?师:上海不算远。我们学员有些事情互相切磋一下还是比较好。因为有些人听了课,但是我讲的太多了不可能都记住。可以录音,尽量多听录音。”⑶这里,李洪志不仅明确表态“可以录音”,而且解说了理由,那就是“师父”“讲的太多”,信徒“不可能都记住”,录音有利于回去后反复播听(这种解说合情合理),所以李要求弟子“尽量多听录音”。李洪志还说:“目前还有我在传授班上的录音、录像,大家都可以参照着去学、去听。”⑷

  其次,李洪志也同意传听录音:“弟子:对于老师没有办过班的地方的传法问题。师:可以这样,这次在广州听了法,大伙回去统一找未参加过班的学员谈一谈。你们录了音可以组织大家听,济南带子也有,很好,可以组织大家集体听录音。”⑸这段话是说甲地(如济南)讲法的录音可以传到乙地(如广东)去。

  或许有人会说,《消除》强调的是李洪志的海外讲法不允许录传到大陆呀。那行,我们再给出两段师徒对话:

  “弟子:我们在法会上录的像和讲法录音能不能传到国内去?师:原则上没有问题。但是你们总想要传什么东西,这个心得放下,得堂堂正正的去修炼。”⑹

  “弟子:请师父对国内广大弟子讲几句话,这对我们学法勇猛精進是非常珍贵的。师:其实我刚才讲的所有的法也都是对国内弟子讲的,因为我知道你们的录像和录音会传到国内去。(鼓掌)”⑺

  请注意,“原则上没有问题”,这是总体上的肯定,即肯定海外讲法可以录传到中国大陆,只是告诫录传者放下“欢喜心”之类。赢得掌声的后一段话中,李洪志知道现场听讲弟子的“录像和录音会传到国内去”,所以就在讲法中注意到兼顾大陆弟子,即“我刚才讲的所有的法也都是对国内弟子讲的”。

  请问明慧网:拿这支矛刺一下《消除》这面盾,是矛利还是盾坚?

  第三,“小范围讲法”是否具有“不变不破”的普适性?

  《消除》要求消除“师父”海外讲法录音、文字的主要理由是,那是“小范围讲法”,不具有普适性(李洪志多次表示此意,篇幅所限,此不赘引)。但这个理由与李洪志的其他“讲法”自相矛盾。

  首先,李洪志说他每走一步都留下了不变不破的大法形式:“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这样大的法不是一时热就完事了,万世永远都不能出一点偏差。”⑻据此,如果“小范围讲法”不算李“主佛”走出的一小步,那它算什么呢?如果“师父在海外针对海外国际社会学员的小范围讲法”也是李洪志走出的一小步,也应该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为何就不具有普适性呢?

  其次,李洪志多次强调他讲的法涵括性强、覆盖面广。在这方面,李洪志有一系列言论。㈠他的海外讲法也针对大陆学员:“当然我讲的话也包括中国大陆的学员。”⑼㈡他的讲法不在表层在深层:“我讲的很多问题都不只是表面的东西。”⑽㈢他的讲法层次不可限量:“不要给我讲的法下什么定义,我没有告诉你我讲的是哪一层的法,因为我在讲法时,我层层的身体,一直到无限,都在讲,你们说是哪一层的?你们无论在哪一层理解了我讲的法,也只能是你在那一层次中理解的,可是不是局限在那儿的。”⑾㈣他的讲法越讲越高、展现无穷:“大法弟子都知道,我讲的东西越讲越高、越讲越大、越把正法中一些事情展现出来。”⑿据这四条引文,李洪志的讲法层次无限,无远弗届,无细不达,无人(弟子)不适,哪还存在什么针对性上的局限呢?

  再次,他的讲法“神”难理解可弟子却能领会:“我讲的这些,对于不同的宇宙的神来讲都是不可思议的事。”⒀“真正明白我讲的,那只有大法弟子。(鼓掌)”⒁“神”听不懂的,大法弟子都能听明白,还愁海外讲法大陆弟子听偏了吗?

  李洪志曾说:“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人类过去就是这样存在的,兵征天下、王者治国,就这么一路过来的,没有正理。”⒂意思是“人类社会没正理”,这显然是对人类的诬蔑。要说没有正理,最没正理的就是邪教。所以才有了李洪志的自相矛盾,明慧网的自掴耳光,弟子体会的相互掐架,整个法轮功就是一个不讲理也无理可讲的荒诞国。可以预料,“假的真经文”或“真的假经文”是消除不了的,最终被消除的是邪教自身。邪教消除之日,也就是人类消停之时。

  附注:
  ⑴美国大法弟子《大法经文只能用原文原声绝对不能用其它录音——不要因任何理由乱法误己害人》,明慧网2009年11月14日
  ⑵《转法轮法解·济南讲法答疑》
  ⑶《转法轮法解·延吉讲法答疑》
  ⑷《新加坡佛学会成立典礼讲法》,1996年7月28日
  ⑸《广州对全国部份辅导站站长的讲法》,1994年12月27日
  ⑹《新加坡法会讲法》,1998年8月22-23日
  ⑺《美国东部法会讲法》,1999年3月27-28日于纽约
  ⑻《精進要旨·法定》
  ⑼《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2月26日
  ⑽《二零零三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2003年7月20日
  ⑾《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2003年4月20日
  ⑿《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⒀《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2005年11月5日
  ⒁《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2003年5月18日
  ⒂《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2008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晓涵】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