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修炼者因死获“罪”

作者:胡绪作 · 2011-03-03 来源:凯风网

  修炼者都有个美好愿望,希望自己能修成正果,成神成佛,长生不老。修炼法轮功者莫不如此。李洪志曾夸下海口,修炼法轮功,可以“圆满”,且有“法身”保护,遇难成祥。修炼法轮功,讲求“修心性”,且“性命双修”。谁想,许多人因修炼法轮功性命难保,死于非命!

  说到死与罪,对犯死罪者,是因罪受死。而法轮功修炼者,却有可能因死获“罪”。笔者根据明慧网文章,略数法轮功修炼者之死与“罪”。

  “罪状”一,“不是实修罪”。李洪志有言在先,修炼法轮功必须是“真修”、“实修”,否则无法“圆满”。何谓“真修”、“实修”?即“去人心”、“去执著”云云是也。如果某法轮功修炼者离世,很可能被戴上“不实修”、“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的罪名。明慧网所谓的交流文章《再谈实修》,就指责“同修”的离世是因为修炼打了折扣:“新年刚过,又听说两位同修以病业方式离世,感到无比的痛心。在救度众生的路上又少了两位同修,而且常人对同修以病业方式离世会如何看待呢?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想法吧。而且我还听说了周围有好几个同修出现各种病业状态,也影响到这些同修的精力。这几个同修我都多多少少听说过,知道她们的修炼情况,在我看来,还是在实修自己上打了折扣。”(2011/2/18《再谈实修》)

  “罪状”二,“不甘寂寞罪”。李洪志要求弟子做到“去情”,使弟子看淡亲情、爱情,甘于寂寞修炼法轮功,一心去做好“三件事”。有的法轮功弟子性格外向,偏偏不甘寂寞,常常在集体“学法”时凑热闹,打情骂俏。不想,这种行为也可能招来杀身大祸。明慧网所谓交流文章《忍受寂寞去执著》把“不甘寂寞罪”诉诸死去的“同修”:“新年刚过,我周围又有两个同修离世,我觉的很痛心。其中一个我认识,我觉的她就是有点喜欢热闹、不实修的情况。”(2011/2/21《忍受寂寞去执著》)喜欢热闹本是人之常情,在法轮功修炼界却成了大忌?

  “罪状”三,“不敬师敬法罪”。李洪志是个心胸狭小的“主佛”,如有弟子对自己说了坏话或做了不敬的事,此人难逃“报应”。明慧网所谓交流文章《对师对法不敬也会成为邪恶迫害的把柄》可证:“有个学员骑摩托车突然栽死在路边,有几个学员被病魔迫害离世。他们其中有的曾说过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有的是在自己或家人遭迫害时骂过师父和大法。另一个学员在劳教期间积极配合邪恶,骂师父骂大法,踩师父法像,出来不久就得了脑瘤,据说开颅做手术花了十多万元。还有一个常年在病魔中走不出来的学员,当时在被迫害期间也骂过师父和大法。”(2011/2/13/《对师对法不敬也会成为邪恶迫害的把柄》)

  “罪状”四,“与旧势力签约”罪。前述三罪,“修者”自己倒可以意识到和认识得到,但“与旧势力签约”一罪,着实让大法弟子丈二摸不着头脑。可在法轮功修炼界却有这么一项“罪名”。明慧网文章《走出一条自己的正法修炼路》对同修的死就有这么个“罪名”:“这位同修和我同患难,同一天出狱,几个月后他以病业的形式离世了。他父母和家人都不理解,认为他那么坚定怎么就这样走了呢?修炼是严肃的。作为大法徒,心里很清楚,他就是那种与旧势力签约的大法弟子。”(2011/2/13/《走出一条自己的正法修炼路》)

  如此这般“罪状”着实让人唏嘘不已。常人只要“明真相”、诚念“法轮大法好”尚且可以治愈顽疾、遇难呈祥、大难不死,“主佛”李洪志对自己虔诚的弟子何以下得了手杀无赦呢?即便是“修不好”、“不精进”、“人心重”,也不至于死罪吧,顶多也是不让其“圆满”或推迟其“圆满”时间。何况人非草木,怎么能不食人间烟火,大法弟子人心岂能去得一干二净呢?

  其实,李洪志不会真有降罪的“法力”和本事,大法弟子大可不必惧怕。那么,法轮功为何对离世的法轮功修炼者要定个“罪名”,且如此把死人当作“活教材”教导“大法”修者呢?明眼人不难看出其用心几何——

  一者,替李洪志推责,维护其“主佛”神坛地位。法轮功死人是一件很让李洪志无颜,法轮功难堪,弟子失望的事。对法轮功修炼者,“主佛”李洪志可是打了包票的,只要是“实修”,可“消业”,包“圆满”,成为佛道神,享受“法轮世界”。可是法轮功传法也快20年了吧,没有听说谁谁修法轮功修成了正果,反倒是时不时听说某某修法轮功离世了。这里面还不乏“精进”的修者,如李国栋、朱根妹、朱贤溢、刘莺钏、江庆贵、佐藤贡、陈文禄、韩振国……弟子的死,说明了李洪志无能(不能保护)、无信(不能兑现承诺)、无情(见死不救)。所以,对法轮功修炼者之死,法轮功不得不凭空捏造些“罪名”,把弟子没能“圆满”反而死亡的责任推给修炼者自己,既替李洪志推责,维护其“主佛”地位,又可以稳定“轮心”。

  二者,对活着的法轮功修者继续实施精神控制,促使其一心为法轮功卖命。当前,法轮功生存环境边缘化,重要的事仍旧是“讲真相”、“做项目”。这些事需要大量人力来做。可是随着法轮功弟子不断流失,法轮功需要以“实修”为名义,进一步控制所剩法轮功痴迷者一心为其卖命。给死去的法轮功修炼者定个“不实修”的罪名,实为杀鸡儆猴。

  三者,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恐吓,让他们心怀怕心抗拒转化。被转化,是法轮功弟子流失的一大主因。为此,法轮功抛出“报应论”,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恐吓,使其在被转化时不敢说李洪志的坏话,不敢做对不起法轮功的事。所以,明慧网“信师信法”、“敬师敬法”论调大行其道,并且树立一些因不“敬师敬法”毙命的反面典型,以儆效尤。

  四者,嫁祸给所谓的“旧势力”,煽动法轮功修炼者仇恨情绪。“旧势力”影射的是中共和中国政府。法轮功把共产党妖魔化,对法轮功修炼者之死怪为本身“有漏”,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和“利用”。如此一来,法轮功对弟子的死,不仅推了责,还嫁了祸,使大法徒走上对抗政府之路。

  法轮功那么多清规戒律,犯上哪条都是死罪。如此看来,修炼法轮功,面对死亡的风险远比常人多了。除了含冤而死,为了“圆满”,法轮功修炼者自焚而死者有之,跳楼而死者有之,自剖而死者有之;因为相信有“法身”保护,忽略安全意识,对危险视而不见,遇车祸而死者大有人在;相信“消业”,不打针吃药,抱病身亡者更是不计其数……这些人的死,没有因死获得“圆满”,反而因死获“罪”。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义法轮功。离世法轮功修炼者的死,本就是很悲哀很冤枉的事,身后事却被法轮功翻来覆去,定些个“不实修”等“罪名”,真是让活着的法轮功修炼者寒心哪!

 

【责任编辑:舍得】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