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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我们一家在“1·23”自焚事件前后的经历(图)

作者:王娟(口述)李可(整理) · 2012-11-01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娟,女,生于1979年,大专毕业,现在开封市花井幼儿园作幼教工作。父亲王进东,生于1951年,原开封市矛盾集团车队职工,由于习练法轮功受李洪志“放下生死、走向圆满”等妖言蛊惑,组织参加了“1·23”天安门自焚事件,被严重烧伤。母亲何海华,生于1954年,开封内衣厂退休职工。我们一家三口都习练法轮功,曾经极度痴迷,并深受其害,后来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我们都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法轮功彻底决裂。

  往事不堪回首……

  父亲很有经济头脑,我们家于1992年以2000元起步在开封铁塔公园开了个旅游品商店,后来商店搬到了御街,父亲跑进货,妈妈搞销售,生意很红火,在旅游旺季一个月有万余元的收入,一家人生活得有滋有味,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平静地过着。

  可是好景不长,这样美好的生活被法轮功打了个粉碎。1996年10月份的一天,薛红军给了父亲一本《转法轮》,说练了法轮功“有病治病无病健身”,最后还能“圆满升天”成为“佛道神”,父亲文化不深,很快就被迷上了。他认为法轮功是好东西就传授给我,后来妈妈也加入到了练功的行列。因为练功无暇顾及生意,爸爸和妈妈商量把生意转让给了好朋友李太生,从此我们一家就一门心思练功了,彻底陷入了法轮功。

  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我们一家都想不通,很苦恼,是继续练下去还是就此不练了?爸爸妈妈不断地外出和原来的功友们私下交流切磋,最后决定还要练。有时一家人就关着门练功,有时在家里切磋交流李洪志的新“经文”,我还记得2000年6月份李洪志发表的《走向圆满》这篇“经文”,就是要求习练法轮功的人员要走出去“弘法”,我们一家人决定也要走出去跟上“弘法”进程,可不能被淘汰了。2000年12月,我们准备了一个4米长的横幅,要到天安门打横幅,晚上7点我们坐上火车,第二天5点天还没亮就到了北京,我们打车到天安门附近下车,然后步行往广场走。刚到纪念碑北侧打开横幅,警察就过来了,我们就被带到了天安门派出所。爸爸后来说他当天就被放了,我和妈妈由于当时中法轮功的毒很深,态度很顽固,被送到了开封市看守所。

  2001年大年初一晚上,人有来问妈妈我爸爸有什么特征?是不是出过工伤?妈妈说爸爸18岁那年修理机器时左手的食指、中指都被机器切断了一节。那人一走,我和妈妈都猜到爸爸肯定出事了,是自焚了,肯定毁容了,所以来问爸爸的特征。因为妈妈知道爸爸和刘云芳进京看过地点,说过要到北京自焚的事。这时我们还不知道参加自焚的一共7人,其中2人自焚未遂,1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猜到爸爸自焚了,是死是活,我和妈妈一点也不担心,更没有丝毫的悲伤,当时我们的思维很扭曲,被法轮功歪理邪说控制着,根本认识不到自焚对爸爸的伤害有多大。大年初四,警察把我们带到了一间屋里,一进门看到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来了很多记者,采访的人说爸爸自焚了,由于我和妈妈前几天就已经猜到了,所以我的脸上还带着微笑,就对记者说俺为爸爸感到自豪和骄傲。后来在电视上看焦点访谈,看到爸爸自焚时的镜头,虽然无情的火焰使爸爸面目全非了,但是爸爸的声音,姿态使我一眼就认出来了,爸爸坐的那个位置正是我们一家去打横幅的那个位置。

  由于我和妈妈进京打横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政府依照劳动教养条例给予我们两年劳动教养的处罚,随后就送我们到了河南女子劳教所。劳教所里的环境很好,警察很文明,这让我很吃惊,因为法轮功媒体说这里有水牢,人都被打的没有了模样,我的所见所闻和法轮功媒体上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感到法轮功没有说真话,是在骗人,这时我就开始对法轮功产生怀疑了。在这里我遇到了常素珍阿姨,以前练功时就听说过她,她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明白了法轮功是邪教。这时候我心情才开始难受了,想到了爸爸自焚的事,一下子感到脑子一片空白,这时我很想知道爸爸的情况,警察对我说爸爸正到医院接受治疗,已经渡过了危险期,我心里开始担心爸爸了。

  转化后,劳教所干警让我做妈妈的转化工作,妈妈根本不相信我转化了,说俺妞俺还不知道,她不会转化,剥她三层皮她都不会转化。一见到我,一听我说,妈妈知道我确实是转化了,在我的劝说下,妈妈也转化了。因为表现好获得了两次减期,总共一年就出来了。

  2001年11月,那是深秋的一个早上,秋高气爽,自由的空气沁人心脾,我换上了小姨给我买来的毛衣,对着镜子认真打扮了一下,当我们走出河南省女子劳教所时,远远看到男朋友早已在那里等候,向我招手,外面的天空真的很蓝很蓝。我们一起回到家里,出来迎我们的是白发苍苍的奶奶,缕缕白发伴着走路晃动的身子飘动着,让我看了很心酸,扶着奶奶进屋,我看到她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回家几天后,我和妈妈一起到郑州监狱看爸爸,当第一眼看到爸爸的样子后,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很震惊,昔日英俊的爸爸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面部、口唇、左耳、双手遗留烧伤疤痕……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快步上前搂着爸爸说:“爸爸,我好想你啊……”,那一天,爸爸对我们谈了很多很多,也说到了他参加自焚的情况,爸爸在《愚昧·死亡·新生》一书中都说到过,这里不再细说。爸爸说回顾自己由愚昧走向死亡,又由死亡走向新生的整个过程,他彻底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爸爸转化后,多次接受新华社、美联社、路透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外新闻媒体的联合采访,揭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爸爸说:“法轮功媒体造谣说我们三口人不是一家人,是政府安排的。真的是很可笑,开封很多人都知道我们是一家,并且都知道我们是练习法轮功才走到了这一步的。还造谣说自焚的人,政府给每个人10万块钱,后来涨到15万。这真的是别有用心,法轮功这是在推脱责任,怕暴露了他们的邪教本质。”

  造谣最多的是说爸爸的脸是假面具。一次有境外的媒体来采访,爸爸说:“有些说我这是假面具,有意识弄出来的。我说现在你们这些先生们、女士们为什么不提这个问题?因为你们看到了。”

  在境外法轮功的媒体上,将爸爸三张不同时期的照片拼在一起,说那是三个王进东。这三张照片,一张是没有自焚的,一张是自焚时的,一张是自焚后的,我都能看出这都是爸爸的照片。

  2002年4月17日,我作为中国妇女联合会代表,以组织参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王进东女儿的身份,在日内瓦第58届人权大会上发言说:“我们一家人都曾痴迷法轮功。然而,法轮功总部却公开否认自焚人员是法轮功练习者,说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策划的。我作为王进东的女儿,可以用事实告诉大家,我父亲当时为了所谓的‘圆满’,轻信了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所谓的‘放下生死、抛弃执着’的鬼话,参与了自焚事件,结果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在记者招待会上我还展示了与父母亲在监狱里的合影,照片上爸爸被烧伤的面部经过治疗已经基本得到了修复,但留下的疤痕依然清晰可见。

  法轮功说参与自焚的人是被人用钱收买了,请问又有谁为了钱连性命都不要了呢?

  2001年11月我们被解除劳教出来后,我和妈妈每个月都去看望爸爸,有时监狱举办活动,我们还在一起看节目、吃饭。爸爸爱好看书和抽烟,我们给他的钱,都用来买书和抽烟了。后来我结婚成家了,有了自己的孩子,有时还带着孩子去看他,爸爸抱着外孙非常高兴。2008年底,爸爸被保外就医,重新回到了我和妈妈的身边。

  我们一家的练功经历说明,谎言就是谎言,事实就是事实,任凭法轮功如何造谣,总会被历史澄清的,法轮功邪教最终不会有好的结果,李洪志不会有好下场。

 

 

王娟近照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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