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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咋会变成这样

作者:丁 子 · 2012-08-06 来源:凯风网

  自1992年李洪志创立法轮功到今年正好二十年来,二十年来,法轮功到底给“大法弟子”带来了什么?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却是那样的沉重。二十年前,他们一如常人,有欢乐,有忧愁,有幸福,也有艰辛……二十年后,这些“大法弟子们”没有进入到他们渴求的“极乐世界”,更没有“白日飞升”成为“佛”“道”“神”,反而因为痴迷法轮功滑向了痛苦的深渊,死不瞑目者有之,家徒四壁者有之,妻离子散者更有之……更令人痛心的却是二十年来他们在人性方面的不断沦丧。

  ——恶心变态人

  常人,在法轮功的定义中,是“魔性大发”的“变异人”。可二十年,常人还是常人,而在经受二十年法轮功“熏陶”的“大法弟子”们中,却有人不断蜕变成惊世骇俗的恶心变态人。

  6月4日,凯风网在《一册法轮功的“双修”淫乱图》一文中曝出了一幕由“大法弟子们”亲自导演的群体性淫乱“变态剧”。文章披露,河南的一些法轮功人员,竟然打着“修炼”的幌子,进行所谓的“双修”“群修”……参加“双修”的人员有年过七十的老妪、老翁,有正值青春年少的俊男靓女,总共涉及人员上百人……其“双修”花样令人目不睱接,有“男女双修”、“男男双修”(男子同性恋)、“女女双修”(女子同性恋)、“口修(口交)”、“手修”(手淫),更让人恶心的是,竟然还有“母女双修”、“兄妹双修”、“姐妹双修”……

  这种连常人都觉得难以启齿的集体淫乱行为,在法轮功中远非以上一例。凯风网在2007年《淫乱是邪教的一大特征》一文也披露出2001年、2004年发生在山东省、河南省、吉林省一些法轮功人员的集体淫乱案,那些大法弟子进行“男女双修”的方式与以上所例惊人相似,同样是花样繁多,污秽不堪,更有甚者,有的女法轮功人员,在月经期间也要“修”(用嘴吸阴部),鼓吹可以“大破天门阵”。这样的变态闹剧还有台湾的金美珠,为了“采阳补阴”,在网上先后与陕西、山东、四川等省多名青年男士谈婚论嫁;香港的法轮功组织负责人简鸿章也被人曝光与多名女学员进行所谓的“男女双修”。沈阳大法弟子杜洪岩以“双修”为借口与多名女性发生多次性关系……

  在“大法弟子”中频发这种如此下流不堪的变态行为,其根本诱引恰恰又是法轮功!

  “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转法轮》)

  “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在很高层次上密宗要想采用男女双修,必须这个和尚、喇嘛修炼到很高层次中去”(《转法轮》)

  “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转法轮》)

  基于此上“法理”,一些习练法轮功多年,自认为“心性”很高的信徒,为了“修到很高层次中去”、早日“圆满”,就选择了“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而这也正是在法轮功中频发这种污秽不堪的集体淫乱行为的根源所在!

  ——背弃人伦者

  父母之爱、夫妻之情、手足之义、孝悌之本……这些人类基本伦理道德基础一直在维系着人类自身的发展与进步。可二十年中,在法轮功这片所谓的“法轮净土”中,“大法弟子”却持续上演着一幕幕背弃人伦的人间惨剧。

  1999年12月16日晚,辽宁省辽河油田职工、法轮功练习者佟岩将6岁的女儿徐澈用菜刀杀死在自家床上。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伊春的关淑云为了“圆满”、“白日升天”,实施所谓的“除魔”,竟能当着几十人的面,亲手将自己的女儿、不满9岁的戴楠活活掐死!2012年5月9日凌晨4时许,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东杭格庄村法轮功人员丛龙学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亲姐姐丛翠莲杀死在家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在法轮功害人夺命的案例中,大法弟子抛弃病重父母整天练功者有之,靠念李洪志的“经文”给病重父母治病而拒绝送医院救治者有之,甚至像河北承德市为“除魔”而亲手杀死父母的李亭这样杀父弑母的例子也有之……

  二十年来,这些号称要“做好人”,要挽救“人类道德”的“大法弟子”们为何最终沦为基本道德的破坏者?答案又是那么显而易见,还是因为法轮功!

  “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

  “人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转法轮》)

  “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悉尼法会讲法》)

  结合法轮功以上“法理”来分析“大法弟子”背弃人伦的原因就似乎就很简单了。因为在法轮功中,基本的人伦观在他们的道德防线中早就删除的一干二净,因为按照李洪志的“法理”推断,他们真正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在“另外空间”,现实生活中的父母、妻儿和兄弟姐妹只是让他们“迷在这里”、“磨你来了”的“魔”。这也就可以理解,他们在杀人害命之后,为什么还是那样的言之凿凿。如佟岩砍死女儿徐澈的初衷是“当晚有一个魔对我说:如你把女儿杀了就能修成佛”,关淑云掐死女儿戴楠的原因是“掐死了女儿,魔就除掉了”。

  ——公然违法者

  毋庸置疑,遵纪守法是人间正理,因为只有法律才能给人们在最大程度地尊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前提下得到自我选择与发展的机会。可二十年中,这些原本遵纪守法的“大法弟子”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蜕变成为了视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违法者。

  引发这种改变的幕后推手和元凶就是一直宣扬让他们“做好人”“提高心性”的法轮功!

  为了让练习者主动发生这一蜕变,最终成为任由他驱使的行尸走肉,李洪志做了充分的“法理”准备的。从一开始,他就在不断的向“大法弟子”们灌输大法高于一切的观点,“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的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法律代表不了神”(《纽约座谈会讲法》)“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欧洲法会讲法》)……所有这些无非就是想让弟子们形成这样一个先入为主的心理,修炼了法轮功,“大法弟子”也就不用接受人类法律的约束!

  因此,当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后,恼羞成怒的李洪志在《严肃的教诲》、《建议》中发出“当大法和师父在遭受迫害时,你们在干什么?等着天上掉馅饼吗”,“难道让我说出来去北京才是最好的正法形式吗”的“动员令”后,已深陷法轮功不能自拔的“大法弟子”们,为了达到李洪志所提的“正法”标准,在明知是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如飞蛾扑火般的动辄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新闻单位、学校,到处张贴反党、反政府标语,公然践踏法制,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其中扬州插播案主犯,美国公民李祥春所言最具代表性“只要是宣传大法——即法轮功,这些活动就不是犯罪”!

  这就是这些原本良善的“大法弟子”们蜕变为公然违法者的根本原因。因为李洪志的“正法”标准,已经给他们画了一个他们永远跳不出来的怪圈,要“圆满”就必须做好“三件事”,而做好“三件事”就必须要“走出去,讲真相”,即不断与中国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对抗,以各种中国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方式泼污中共,妖魔化中国政府。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可对于“大法弟子”们来说,这二十年却是他们人生发生蜕变颠覆的二十年,笔者以上所列三种蜕变,也只能说管中窥豹。二十年来,原本淳朴的弟子最后蜕变成谎话谣言连篇的造假者有之,借法轮功疯狂敛财者也有之,轻贱自己和他人生命者还有之……随着时间的推延,笔者甚至不敢想象,这些至今还沉迷于法轮功中不能自拔的“大法弟子”们,又将会发生什么样的蜕变。但愿这些“大法弟子”们能从这二十年中看清法轮功本质,自己的荒唐,及早跳出法轮功的泥潭,则国之幸甚,民之幸甚,家之幸甚,己之幸甚!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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