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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究竟为谁“负责”过?

作者:洪 流 · 2008-08-1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在《转法轮》里,开篇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在整个传法、传功过程中,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员负责,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也是比较好的。”时至今日,我们就来验证李洪志先生的这句话,看看他究竟有没有为法轮功学员负责过,有没有为社会负责过?

   一、连学员的生死都从未关心过,为学员“负责”更完全是奢望

  众多大法弟子们修炼法轮功或是受了李洪志所谓“上天国”、“圆满”的蛊惑,或是想治疗病痛等等,甘心把李洪志奉若“神明”,满心相信李洪志先生会为自己负起责任来,帮助自己完成心愿,李洪志也许下了“对学员负责”的承诺,可是十多年过去了,想想那些由于各种原因逝去的大法学员们,李洪志先生到底为他们做过什么?

  2006年3月,法轮功骨干,美国“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因肝癌在纽约病死。其病危期间,纽约“法轮功”骨干都希望李洪志这个“主佛”本着对弟子负责的态度,施用“法力”予以拯救。但李洪志刻意回避上述“请求”,称自己的“法力”已全部对准了中国的领导人,要求“法轮功”学员“发正念”诅咒中国领导人,借以转移他们对李国栋的关注。(附注①)

  2006年6月22日,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因胰腺癌在美国休斯敦病死。封莉莉在病危期间,希望能得到李洪志的“法力”庇护,许多骨干乞求李洪志救救封莉莉,但李洪志仍就是置之不理。(附注①)

  对于法轮功的骨干尚且如此冷血无情,那些普通学员就更别幻想李洪志能为他们负什么责任了。

  更可气的是李洪志为了逃避责任,甚至不承认大法学员的身份。2000年1月23日,正值中国农历除夕,在李洪志“放下生死”“走向最后的圆满”的鼓动下,王进东等七名“法轮功”痴迷者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广场自焚惨剧,最终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

  李洪志知道这都是他歪理邪说制造的恶果,为了推脱责任,竟然不承认王进东等七人是法轮功学员,还诬蔑是中国政府“陷害”,这就是那个口口声声,大包大揽要为弟子“负责”的“主佛”,却对李国栋、封莉莉等法轮功学员的死亡漠不关心,对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大法弟子身份矢口否认,真是把事情都做绝了,试问大法学员还能对李洪志的所谓“负责”抱任何希望吗?!

   二、法轮功已然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李洪志的“对社会负责”无从谈起

  破坏社会的组成单元——“家庭”,制造各种人间悲剧。在法轮功所谓去掉“求圆满”、“男女双修”、“驱魔”等歪理邪说的诱惑下,很多法轮功学员丧失人性、泯灭亲情,甚至荼毒生命,给千千万万个家庭带来了不幸,上演了一幕幕家破人亡、泯灭人性的人间悲剧。修炼法轮功,自杀者有之,如1999年2月15日,辽宁省辽阳市农民李伟栋,因痴迷法轮功上“天国”而自杀身亡,抛下89岁的老母亲、贤惠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附注②);杀人者有之,如2008年4月7日吉林省长春市四名法轮功习练者,采用极端手段帮助“功友”驱除体内所谓“狐狸精”,导致法轮功人员肖荣死亡,酿出命案(附注③);肆意淫乱者有之,2003年,河南省的法轮功成员赵XX(男,禹州人)同赵XX、李XX等10多名女法轮功信徒在驻马店市“双修”时被抓获。警方侦查发现,“双修”的法轮功人员涉及全省大部分地区,他们中上有年过七旬的老妪、老翁,下有正值青春年华的俊男靓女,其花样繁多,污秽不堪(附注④)。这些都只是法轮功滔天罪行的点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997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这背后就是上万破碎的家庭的悲惨遭遇。

  践踏法律,煽动信徒屡次围攻新闻单位、政府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因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害人致死行径被新闻媒体曝光。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分子先后围攻了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数十家新闻单位。1999年4月19日至23日非法围攻天津教育学院,1999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人员到中南海非法聚集示威,严重干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的正常工作,扰乱了首都的社会秩序。这就是法轮功组织无视政府,践踏法律的恶行。

  制造恐怖事件,极大的威胁和危害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取不同层次的方式制止、铲除。”(李洪志《忍无可忍》)“既然旧的恶势力非要给我们清除他们的机会,那就好好利用它。”(李洪志《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等言论的鼓动下,法轮功顽固分子制造了一系列恐怖事件。

  事例1、阴谋颠覆铁路列车,辽宁抚顺市法轮功顽固分子窦振洋、王洪军,因对政府依法处理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不满,先拔打市长公开电话进行恐吓,恐吓未果后阴谋颠覆列车,逼政府让步。于2001年1月19日和1月23日两次在铁路上设置障碍物,导致吉林至天津的2224次旅客列车及545401次重载机车受损,险遭倾覆,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附注⑤)

  事例2、妄图制造爆炸事件,2000年4月5日上午,河北秦皇岛市柳江煤矿法轮功顽固分子李海丰携带炸药,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引爆,被当场抓获。(附注⑤)

  法轮功夺取了这么多人宝贵的生命,破坏了这么多幸福的家庭,还这样肆意践踏法律,制造令人发指的恐怖事件,完完全全就是危害社会,令人深恶痛绝的一颗“毒瘤”,李洪志那所谓“对社会负责”的鬼话简直就是放屁,我看法轮功早日消亡就算是真正对社会负责了。

   三、李洪志对学员和社会不负责,却对自己是相当“负责”的

  那么李洪志就从没为谁负责过吗?不是的,李洪志对自己那是相当的负责的。李洪志让弟子们摒弃贪念,放下人心,自己确是贪念十足,据不完全统计,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四十二万八千三百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七十八万九千元,共计一百二十一万七千三百元。李洪志骗敛的钱财可见一斑。李洪志让弟子们进行所谓的“消业”,有病不让就医,自己却是既看病,又吃药,仅1982年至1992年间,他本人及其家人就报销医疗费单据73张,其中李洪志本人报销单据48张。李洪志鼓动大法弟子们进行所谓的“讲真相”,让弟子与政府对抗,自己却早就逃到海外,从未给弟子们做过表率,亲自出来讲过所谓的“真相”。李大师拿着搜刮弟子的钱财,在海外买别墅,开豪车,过着奢华的“流亡”生活,真是一个对自己很“负责”的人啊!

  可见,李洪志是从来没有对学员负过责,就更别谈对社会负责了,可是对自己倒是很有“有责任心”。从他的所作所为根本就看不出什么“主佛”的样子,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自私自利的小人嘴脸。现在,法轮功的佛学会负责人也纷纷照此效仿,都做事不负责任了。近来在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封来自新西兰大法弟子随桂英的信》就完全说明了这个现实状况,看来法轮功组织领导层都已经是只对自己负责,不对别人负责的一群自私鬼了,法轮功组织瓦解的日子也不会很远了。

   附注:
  ①http://www.kaiwind.comews/ss/200706/t25284.htm
  ②http://www.people.com.cn/item/lhz/t315.html
  ③http:/ews.sohu.com/20080517256921647.shtml
  ④http://www.kaiwind.com/kfgc/200712/t72376.htm
  ⑤http://www.kaiwind.com/kflc/byz/200710/t647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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