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法轮功真是“无私无我”吗

作者:董 疆 · 2009-11-30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在《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中说,“我就是要你们修成先他后我的正法正觉的圆满。”又在《佛性无漏》中称,“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从这些“讲法”中,人们似乎觉得,李洪志是在“真心实意地”号召每一个信徒成为大公无私,先人后己的道德楷模。“大法弟子”与耶稣无异,成为救世先锋,怎不令人肃然起敬?然而,透过现象看本质,追寻法轮功近20年来留下的斑斑劣迹,善良的人们实在无法相信其真的是在追求“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道德境界。

  从90年代初李洪志创立法轮功的过程来看,并非无私无我,而是聚敛钱财。法轮功创立初期,李洪志以气功讲习班的名义到处讲法收费。尝到甜头后,更是贪得无厌,会同其追随者通过各种炒作、包装,发展成员,制造“明星”效应,销售各种音像制品。因为,他们知道,信的人越多,他们的腰包越鼓。在他们眼里,法轮功就是一个可以赚大钱的“无本生意”、一棵迅速长大的摇钱树。从1993年到1996年,李洪志亲自策划安排出版销售了11种约218万册法轮功书籍,总销售额达1744万元。其中除少量书籍由正式渠道发行外,大部分都是采用非法包销、无照发行等手段兜售的。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过程中,有关部门分别在武汉和济南查处3起非法出版和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案件,所涉及的非法经营额高达1.3亿元,已获得的非法利润高达3886万元。

  从当初大多数法轮功人员修炼的动机看,并非无私无我,而是祛病强身。通过对练习法轮功人员的情况稍作研究就会发现,法轮功人员之所以走进法轮功,虽动机各异,但为数最多者是受李洪志“可以包治百病,手到病除”的谎言诱惑,怀着强烈的祛病、强身愿望而练习法轮功。当然,普通群众追求祛病、强身的愿望并非坏事,实乃人之常情。因为生命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的立法之本。但是,要让这部分抱着祛病强身愿望的人都来追求“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道德境界,既不现实,也难实现。而其中的一些人,之所以抛弃家庭和亲人,就是为了达到修炼的效果,因为他们关注的是如何才能祛病强身。当然,作为“大师”的李洪志也不会看不到这一点,只是他知道,用这样的说法更显得高尚,更有蛊惑力罢了。

  从法轮功对国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态度来看,并非无私无我,而是冷酷无情。李洪志口口声声称修炼他的法轮大法是为了去掉私心。但实质上,无论是李洪志,还是那些修炼了法轮大法的弟子,私心随着练功的时间越长而越重。1998年,中国发生了历史上少有的洪灾,世界各国以及善良民众都在向中国受灾地区捐款捐物,但法轮功组织却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的弟子不要为灾区捐款。2008年新年伊始,南方发生了雪灾灾害,世界华人华侨纷纷为灾区捐款捐物,而逃到国外的李洪志和法轮功不仅不对受灾同胞给予安慰、慰问,反而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进行连篇累牍的攻击、污蔑和诽谤。2008年5月17日至26日,纽约华人以万分悲痛的心情为四川遭遇八级大地震发起赈灾募捐活动,这时法轮功却敲锣打鼓制造欢乐气氛,借口庆祝“三退”,以幸灾乐祸的心情对赈灾募捐进行搅局。这些足以看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是最大的自私者,他的《转法轮》就是自私自利的教科书,他用《转法轮》教育出来的法轮功弟子,只会是一群极端的自私自利之徒。

  从法轮功确定的度人对象看,并非无私无我,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李洪志历来标榜法轮功的目的是度人,他称《转法轮》是给人一张上天的梯。法轮功是把人引向真、善、忍的境地的,是再无私不过的了。李洪志的“救度众生”、“普度众生”能否惠及所有的众生呢?答案为否!因为众生要想得到法轮功的惠顾,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你要得到李洪志主佛的首肯,他不同意不行;第二、你要相信法轮功,你不信法轮功根本没门;第三、你得支持法轮功,得说法轮大法好,你反对法轮功或者说法轮功不好的都不行,甚至要把你淘汰、把你给“灭”了;第四、你要修炼法轮功,你若不修炼法轮功,就不可能获得进入“法轮世界”的门票。也就是说,不符合以上条件,就靠边站,或者把你销毁,把你给“灭”了,甚至是“形神全灭”,这难道就是无私无我、“救度众生”、“普度众生”吗?这倒更像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明明是私欲膨胀,偏要装扮成大公无私。莫非这正是法轮功的特色和专利?好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丑恶嘴脸!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