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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妈妈对不起你

作者:杜鹃(口述)刘倩(整理) · 2011-05-31 来源:凯风网

  眼看就是“六·一”儿童节了,走出法轮功的我本来想给女儿过一个节,可是女儿说:“妈妈,我已是初中生啦,不过,您可以给我补一个儿童节,妈妈为我过节是我几年来的渴望……”听了女儿宽恕我的话,我再一次泪眼模糊,心灵也再一次震撼。自从迷上法轮功以来,我几乎没有管过女儿,而现在看着懂事的女儿,我只能对女儿说一句:“女儿,妈妈对不起你。”

  我叫杜鹃,1996年春节结的婚,两年后有了女儿圆圆,圆圆聪明可爱,我和丈夫都有固定的工作。我在建委上班,丈夫是一名医生,公公婆婆只有我丈夫这个儿子,他们和我们住在一起,所以除了上班之外,我没有家务的烦扰。正是由于业余时间多了一些,才使我接触了法轮功。

  记得那是1998年春节,刚生了孩子的我总觉得有些头晕,为了锻炼身体,我就随同事小王一起练起了法轮功。当时我听说法轮功能够锻炼身体,并且我们单位几个同事也都练着它,据我同事说效果不错,于是我就加入了其中。

  刚开始,我只是每星期去一、两次,因为孩子小需要哺乳,而我同事小王说练功要心诚、要坚持,否则没有效果。于是,我就尽量每天都去练功点练功。练了一个月后,我真的感到身体有劲了,头也不晕了。由于当时不明白那是锻炼的结果,就认为同事没骗我,法轮功确实效果不错,从此我就真的迷了进去。

  这时,我同事告诉我,练功只是一种辅助手段,真正健身要学“师父”的“法”。于是,我按同事的指点,开始学“法”即看李洪志的书,当我看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的,修炼的人修到一定程度,就会变得年轻,皮肤白里透红,并且按照“真善忍”去做,就能成“神”进入天国。我很激动,心想即便我成不了“神”我修个年轻的面孔也很好呀,这更加坚定了我修炼法轮功的决心。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李洪志这是利用女性爱美的心理在诱骗我们。

  就这样,我为了“学法”、练功再也没了心思干好工作,甚至对可爱的女儿也不去照顾。1999年春天,当时仅7个月的女儿,我就以身体不好为由给她断了奶,主要是为了节省时间练功,现在想想作为一个母亲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管不问,那还有什么“善”吗?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公公婆婆以及丈夫都认为国家决定是对的,用他们的话说,看咱们家的杜鹃为了法轮功连孩子都不管了,就知道法轮功不是好东西,而我听了家人的议论十分生气,指责他们不了解法轮功,被国家蒙蔽了。所以,我不但不听家人的劝解而遵守国家法律,相反我还认为修炼法轮功的人一起进京替法轮功讨说法。

  当我和几个功友被遣返回栖霞城以后,我很是不服,为了能“护法”,我表示以后不练了,其实回家后我感觉自己有了进京“护法”的经历,“层次”更高了,要趁着此次机会,更加精进修炼。自此之后,我除了上班之外,几乎不抱女儿,也不干任何家务,平时都懒的和家人说一句话,因为那时就觉得自己是“高层次”的修炼人,而家人是“常人”,已经不配与我交流了。

  每次女儿甜甜地喊妈妈,我都冷冰冰的把她推开,时间长了孩子也不愿意找我,并且孩子看着我总是那种怯怯的眼神。说心里话,有时看着被她奶奶伺候的白白胖胖的漂亮女儿,我也想抱抱她,但一想到多抱了女儿,女儿就会缠上我,我就不能好好练功了,我就强忍着不搭理女儿。

  对于我的冷漠,丈夫十分不解,他多次问我,你不是“真、善、忍”“做好人”吗?怎么这么冷酷无情,可我总是回击丈夫“你是常人,你懂什么?”就这样我和家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尤其是和丈夫的关系已经到了连话都不说了的地步,而我当时倒觉得清净。

  2000年我从功友那儿得知丈夫有了外遇,当时心里有过一定的酸楚,但想想练功人要放下情丈夫离开自己不正好是过了“情”关吗?所以不管丈夫晚上回不回家,我一点也不干涉,更没觉得心痛,也不想挽留这婚姻。就这样,2000年底我和丈夫正式离婚。

  离婚后,我并没有所收敛,反而适得其反,我竟然做出了失去良知的决定,丢下年仅两岁的孩子,2001年夏天离开家,到了河北,一边打工,一边练功。我隐姓埋名一跑就是十年,期间尽管我也多次想孩子,想回家,但想想自己很快就修成了,就停止了回家的脚步。

  直到去年暑假,我散发法轮功传单被拘。在社会志愿者帮助下,我才恢复了人性,当我再次回到家的时候,丈夫已与新婚妻子独住了,而年迈的公婆替我把女儿养大了,只是女儿眼神中有些她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忧郁。在婆婆的劝说下,女儿终于认了我这个不称职的妈妈,并且原谅了我的愚昧,然而面对已经十三岁的女儿我羞愧万分,因为我觉得当妈妈的还不如一个孩子懂事。

  为了弥补女儿,我还是要给女儿过一个儿童节,尽管女儿的童年已离她而去,但是我希望女儿明白,不是妈妈真的不要女儿,而是被邪教法轮功迷惑了。我现在给女儿补过儿童节,是想让女儿的一生没有遗憾,也想让女儿明白妈妈真的回来了,不再痴迷邪教法轮功。

 

【责任编辑: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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