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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功”害我遇车祸

作者:王立志 · 2012-08-08 来源:凯风网

  我是奉化岳林街道新丰村村民,叫王立志,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我从小就发誓:苦心学习,将来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记得在我八岁那年,我闹着要父母将我的原名王宏志改成了现在的王立志。父母好不欢喜,听信看相先生的迷信话,认为从小看到老,儿子一定会有出息,就请人帮忙将我的户籍名字改了。

  可命运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我不信艰苦创业闯人生,却听信了法轮功的“圆满”、“上天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小就喜欢听神仙故事,特别是看了许多神鬼小说,特别崇信神人。记得在1995年,听村民谈及李洪志,我就到处寻找李洪志的书,一头钻进《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中不能自拔,并将李洪志与奉化的弥勒菩萨(传说是如来佛的接班人)相比较。我认为李洪志是活生生的现实人,而弥勒菩萨仅仅是传说,谁也没有看到过;李洪志的生日是5月13日,正好是佛祖的佛诞日,西藏有活佛灵童转世,所以李洪志必定就是佛祖转世。

  因此,在1995年大学毕业找工作的半年时间里,我的一切都是围绕李洪志的《转法轮》转,到处宣扬法轮功如何如何神奇等等,并认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信仰,真正的事业,真正的救国救民之路!我朴实的父母亲多次问我工作找得怎么样。我非常高兴地回答他们说自己找到了至高无上的“弘法”工作,并详细给他们解释李洪志及《转法轮》等等,父母亲严厉地批评我说:“什么李洪志,什么《转法轮》,我们只知道奉化的弥勒菩萨,你走火入魔,误入歧途,不务正业,我们养你大学毕业,还不快快找工作。”我非常反感父母亲的常人习气,搬出李洪志的《转法轮》,反驳说:“为什么我们家几十年一个样,反而你们疾病缠身,就是因为没有好好的‘学法’、‘消业’,我的工作就是通过‘学法’为你们消除‘病业’,‘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父母实在没有办法说服我,就丢下一句“你自己去养活自己,没有钱向李洪志要去,我们再不会养你了”!

  又过了三个月,我一直是晚上研究李洪志的《转法轮》,早上与功友一起练功。父母看我找工作的事一直无声无息,心急如焚。他们托亲戚给我找了一份在大公司开车的工作(因我在大学时考取了驾驶证)。我当时想:在家里“学法”、练功被家人反对,效果不好,现在搬到公司去住,正好专心修炼。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父母的要求,搬到宏达服饰公司去住,白天为公司开车(带上李洪志的法像和《转法轮》等书籍),一有空就练功,研究《转法轮》。晚上,在公司宿舍里约几位功友大谈特谈“学法”、练功体会,心里好不快活!

  可是,好景不长,惨剧最终发生了:在2001年夏季的一天晚上,我开车去上海送货,刚将车开到宁波段塘路段准备上高速,我将李洪志的法像和《转法轮》等书籍整理到手套箱里。可就是我这一开小差,方向盘一转,将在路旁乘凉的老婆婆压在车轮下,我随即停车察看,请他人帮忙将老婆婆从车轮下拉出来,并报警。警察马上做出处理,叫另一警车将老婆婆送到李惠利医院医治。

  我当时以为,交通事故没有什么大不了,老婆婆可能没有死,我也不是全责,钱保险公司会赔,何况我“学法”、练功,“李大师”会保佑我的。可当警察察看了我的驾驶室,看到驾驶室里的李洪志法像和《转法轮》等书籍时,意识到我的责任严重,马上将我带到交警队讯问作笔录。我只好如实告知:自己开车时,一手拿着李洪志的法像,一手拿着《转法轮》,双手一度脱离方向盘,导致方向盘打转,撞上了老婆婆。警察将我的李洪志像和《转法轮》等书籍作为证据收缴。我当时求爷爷告奶奶,请警察交还给我。警察严厉地教训我:“法轮功是邪教你知道吗?李洪志是邪教主,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你知道吗?国家处置法轮功邪教你知道吗?你不按交通规则开车,开车学什么国家禁止的骗人的《转法轮》,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你负事故全部责任!”一连串的训斥,我却无所畏惧,反而大谈《转法轮》,气得警察面红耳赤。最后,警察抛出一句“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的话后,随即从抽屉里拿出拘留证,叫我签字,把我送到拘留所……

  学法练功导致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使我从崇拜李洪志、苦研法轮功的噩梦中警醒!后来,在许多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使我彻底脱离法轮功,彻底看清了李洪志的真面目。现在想想:李洪志自己在美国违反交通规定,受到美国法律的惩处,他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何能保护我,自己当时真是愚昧无知!

 

【责任编辑: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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