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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李洪志设计的三个“神话”

作者:华夏正声 · 2009-08-28 来源:凯风网
   一、关于“法轮”的神话

  法轮是法轮功的一个核心概念。李洪志说:“法轮图形是宇宙的缩影”。“法轮在顺时针旋转的时候,能自动吸取宇宙中的能量;逆时针旋转的时候,能发放能量,内旋(顺时针)度己,外旋(逆时针)度人,是我们这个功法的特点。”尽管李洪志把法轮说的神乎其神,大言不惭地声称“我们的功练得很大,等于练的是整个宇宙”,但是,善良的人们只要稍稍了解一点佛教知识,就会立刻发现,这完全是李洪志凭空杜撰出来的。

  法轮是一个佛教概念,是梵语Dharmacakra的意译。dhamar指佛法,cakra是指轮宝,传说古印度有一天神为转轮王,有武器称“轮宝”,山岳岩石,无坚不摧。因此,法轮原为对佛法的比喻,说佛法如轮,辗转不停。据此可见,法轮功虽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佛家功法,但充其量是对佛教的篡改。在佛教中根本不存在一个无处不在,被实质化、神秘化、本质化了的法轮。当然,研究者可以借用他人概念,甚至自造概念。黑格尔和康德创造的哲学概念,是可以编一部厚厚的哲学辞典。但是,任何概念的借用或自造,必须加以充分的逻辑论证或实验论证,否则就不能成立。从实验角度看,现代科学知识告诉我们,宇宙万物都是由基本粒子和场构成的,宇宙生生不息的运动源泉就是构成宇宙的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如果李洪志所说的法轮就是基本粒子和场,那他等于说了一句什么都没说的废话;如果不是,那么就请拿出证据来说明法轮是什么?何以存在?何以能成为宇宙的本质和根本动力?

  然而,李洪志什么都拿不出来,又什么都没有说,恐怕至多能说一句“心诚则灵”。然而,一个酒后胡诌两句醉话是一回事;煞有介事,著书立说,蛊惑人心,就是另一回事。一种由凭空杜撰出的概念支撑的学说,善良的人们千万不要轻信。

   二、所谓“消业”的神话

  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相信李洪志关于法轮的胡扯是因为李洪志还杜撰了另一个概念:“消业”。

  李洪志说:“人做了好事得到的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得到的物质——业力”,还说“业力不是一生一世的。修炼界讲,元神不灭。如果元神不灭,那他可能就有他的生前社会活动,那么他在生前活动中可能欠下过谁,欺负过谁,或者是做过其它不好的事,杀过生等等,那么就会造成这种业力。”

  “业力”原本是一个佛教概念,梵语Karma的意译,音译“羯磨”,意为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动,是一个中性概念,佛教经典《成实论》曰,“业有三种,善,不善,无记”。连佛教都认为人的一切身心活动都有善与不善或无善无不善之多种可能,李洪志凭什么把“业”看成是万恶之积淀呢?照此下去,人的一切活动,包括练法轮功,不都是在积业吗?何以能消业呢?

  李洪志之所以一再篡改佛教,杜撰一个“消业”的神话,目的是进行十分荒诞的“道德恫吓”。他胡诌“人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这种因果报应,转世轮回,灵魂不灭的老掉牙荒诞说教,是不值一驳的。只要我们相信科学,相信人类认识的进步,相信我们所创造的文明,就会承认这一十分浅显的道理。人的精神活动是以人体的物质和能量为基础,以社会为条件的一种活动,物质和能量消失,个人的精神活动就终止。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联系主要是社会性的,某些物质和能量可以遗传,但社会和精神活动主要不靠遗传,靠的是后天的认识和实践活动。

  如果有病不吃药,主要靠练法轮功消业,那么如何解释中国人平均寿命的延长?1949年,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才38岁,现在已经超过了70岁,而法轮功的出现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情,这50年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增加了30多岁,是靠什么得来的?

  李洪志杜撰一个消业的神话,除了宣扬封建迷信外,就是利用了善良的人们健康长寿的朴实愿望,用因果报应之类的老掉牙的“道德恫吓”,来妖言惑众,欺世盗名。

   三、所谓“往高层次带人”的神话

  正是从这种“道德恫吓”出发,李洪志又杜撰了一个“往高层次带人”的神话,他说,“人生出来和宇宙是同性的。但是生命体产生多了,也就发生一种群体的社会关系。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地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一层次中,又变得不太好,他们还呆不了,就继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

  照他的说法,人就是一堆宇宙垃圾,需要像他这样的“大觉者”来拯救,拯救的方法就是修炼法轮功,讲“真”、“善”、“忍”。

  道德仅仅是修炼出来的吗?道德是通过人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舆论来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因此,道德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它的社会性。道德起源于社会需要,是用于解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个人道德决不是天生的,它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只能通过认识和实践两个渠道获得。个人的道德意识始于社会化,即个人习得社会规则的过程,一个人所受的教育,所处的群体,参与的社会实践是形成个人道德的基础。

  诚然,个人的主观修养可以提高道德水平。儒家就很强调修身,每日三省吾身,是儒家的至理名言。但是,儒家的修身是建立在学习文化知识,提高道德觉悟,并在实践,在实现这种觉悟的过程。不学习文化知识,只背诵“法轮大法”,不参与社会实践,只与“功友”厮混,如何能提高道德水平?

  道德的确有一个境界提升的问题。孟子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康德强调“绝对的道德命令”;冯友兰先生强调人生的自然、功利、道德、宇宙四大境界;毛泽东强调应该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法轮功的道德境界何在?修炼者们练功是为了“消业长德”,消业是怕轮回报应,这是一种功利行为,一种自私的利己行为,如果有道德的话,也仅仅停留在利己未必害人的层面上,距离普遍人性层面上的道德,尚相差十万八千里。

  法轮功倡导的道德,是全无实践的、空洞的个人私欲。个人的道德完善,只有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中才能实现。无数仁人志士、无数伟大的思想家和科学家,无数普通的劳动人民,已经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智慧和勤劳,为人类创造了改天换地的奇迹,社会进步的福祉,这怎么是一句“真”、“善”、“忍”所概括得了的呢?

  善良的人们应该清醒,不为社会造福,福又从何来?德又从何来?通过这三个“神话”,可以看到法轮功的荒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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