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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害死了我舅舅

作者:贺小芳 · 2009-06-09 来源:凯风网
  舅舅叫彭建江,湖南双峰县人,1970年出生。在我的记忆中,他好学,聪明,上进,对父母特别孝顺。18岁高中毕业,因1分之差与大学校门失之交臂。懂事的舅舅为减轻父母负担,主动放弃了复读的机会,选择了读双峰电大的法律专业。舅舅学习非常刻苦,我每次到舅舅家玩,他总是教导我“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要我好好学习,我也把舅舅作为我学习的楷模。

  电大毕业后,舅舅的工作和生活都不是很顺利。按当时的规定,舅舅可以顶外公的职去外公的单位工作的,却因为诸多因素没有去成。1993年,在家里人的资助下,他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在双峰县城送客,生活渐渐走上了正轨,但好景不长,因为城区取缔摩托车载客,舅舅只好低价卖掉三轮车,生活又一次陷入窘境。但坚强的他并没有因此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他凭着读电大时的法律功底,顺利通过了1995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因为他为人正直,工作勤奋,代理案件当事人非常满意,社会反响也非常好,很快成为了双峰县有名的律师。

  人生的挫折,磨砺出了舅舅坚强的性格,而且相当具有爱心。他非常喜欢读书人,特别是对那些因家境贫穷而读不起书的学生,他总是倾囊相助。舅舅对我特别好,每次出差回来后都要给我带礼物。记得有次他去南岳,给我带回了一条粉红色的珠链子,亮光闪闪的,很漂亮,我爱不释手,嚷着要舅舅给我带上,舅舅摸着我的头,边戴边说:“只要你好好读书,成绩好,舅舅下回给你带更好看的链子回来。”我边应允,边沉浸在欢乐的海洋里,当时我在想:“舅舅真好。”我为有这么一个能干、爱我的舅舅而自豪。

  但世事难料,自从舅舅因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了法轮功后,舅舅就慢慢变得让我不认识了。记得那是1997年冬天的一个星期天,我因为小考得了高分,就去舅舅家准备向他报喜,并要奖赏。为给舅舅一个惊喜,我蹑手蹑脚地走到舅舅的房间,轻轻地推门进去,眼前的景象让我吓了一大跳:他盘腿坐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眼睛紧闭,口里念念有词。我叫了几声舅舅,都没有反应,我以为舅舅没听见,就又用手推了他一下,仍没反应。我当时非常纳闷了,是什么让舅舅变成这样的。后来我从妈妈的口中得知,舅舅在练法轮功,都是法轮功把舅舅害成这样的。

  当时我对法轮功没什么概念,只是心里一直牵挂着舅舅,可从妈妈口中传来的消息一天比一天差,妈妈说舅舅自从迷恋上法轮功后,代理的案件越来越少,反响也越来越差,有时还劝案件当事人加入法轮功组织,到处宣扬“真善忍、法轮大法好”,到最后没人敢请舅舅代理案件了。家人朋友邻居都苦口婆心劝舅舅不要再练法轮功了,找个对象好好过日子,舅舅却把这些都当成“过关”、“消业”、“提高心性”,并不放在心上,照样我行我素。还莫明其妙的说什么“一人炼功,全家受益”、练法轮功能“得道成佛”“圆满升天”。后来舅舅干脆什么事都不做了,关起门天天在家打坐练功,看法轮功书籍和影碟。把李洪志的相片挂在房间的墙上,晚上吃完饭就插上一根香,先在李洪志的相前拜一圈,然后搬一条小凳,拿出《转法轮》等大声念。有时念着念着就尖叫,然后跑到法院宿舍坪里走来走去,走着走着就满院子捶打邻居家的门,口里念着“法轮大法好”。一个好端端的家被他搞得鸡犬不宁。我心目中原来那个好学、上进、有爱心的舅舅完全不见了。

  1999年7月,国家明令取缔法轮功,我心想舅舅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知道法轮功是邪教,应该就不会再继续练了,我满心欢喜地期待着。可妈妈却告诉我,舅舅在李洪志“新经文”的蛊惑下到北京“弘法”“护法”去了,当场就被公安机关抓住,劳教一年。我和妈妈一起去劳教所看望舅舅时,舅舅在绝食,仍然通宵达旦练功,管教民警、亲朋好友苦心劝说,他一句也不听。从劳教所出来后,舅舅自认为经受了师父的考验又上了一个层次,离“圆满”不远了,本来就痴迷法轮功的他变本加厉。白天经常跑到县城广场,双膝跪地,口里念念有词,大肆宣扬法轮大法。有时跑到公交车上散发传单、法轮功宣传资料。2001年一次在公交车上散发传单时,被公安机关抓了个现行,再次被拘留15天。

  由于长期沉迷于法轮功,舅舅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政府几次送他去邵阳精神病医院治疗,花费10多万元,每次病情刚刚好转,舅舅就继续练功,到最后发展到自残。有时看见汽车开来就撞上去,车子没撞成就往墙上撞,经常头破血流。有时手撑着腰站在街头,对着一个方向死死盯着,然后突然一阵乱叫,像疯狗一样。我真的好失望,好痛心。

  2007端午节,我和妈妈一起去舅舅家过节,舅舅又去练功了。我吃了饭像往常一样在睡午觉,朦胧中听到外面有人在喊“有人跳河了!”。我马上爬起来跑出去,河里正在发大水,河边站了好多人,舅舅正往河中间走,大家都大声呼叫,要我舅舅快点上岸,别做蠢事。舅舅神情呆滞,嘴里不停地喊着:“师父让我去河里,我终于可以‘圆满飞升’了。”我大声喊着舅舅,但他没有回头,往河中间走去,水慢慢地浸没他的膝盖、腰部、颈部,三天后,在河的下游,找到了他开始腐烂的尸体。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邪教“法轮功”邪教活活吞噬!

  死者长已矣,亲戚或余悲,但愿这样的事情永远再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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