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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幸福

作者:王秋艳 · 2012-11-16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秋艳,今年35岁,老家在巴彦淖尔盟。从小家境殷实,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包头一家优秀国企成为一名正式职工,每月拿着两千多元的工资,并有着不错的福利待遇。

  1998年上大学的时候,在我同窗好友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法轮功。因为她是我们班的才女,好多事情我都要向她请教,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她都是我的榜样,我也一直很听她的话。她给了我《转法轮》和《精进要旨》两本书,对我说要认真学,对今后的人生道路很有作用。这样,我便开始研习法轮功,逐渐沉迷其中,慢慢进入无意识的修炼状态,全心相信了法轮功不仅能给人“消业”治病,还能“上层次”直至“圆满”的说法。

  1999年7月,正当我深入“学习”的时候,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但这时的我已难以自拔。在放假期间,仍闷在家里悄悄研读,这些当然瞒不过父母的眼睛。为了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父母苦口婆心讲道理,甚至以泪洗面、苦苦哀求,想尽一切办法都无济于事。没办法,父母只好轮流守着我,阻止我“学法”、“练功”。看着父母日渐苍老羸弱的身躯,我艰难的做出了选择,打算彻底远离法轮功。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渐渐回归了平静。

  毕业后,我来到了包头市,成为了一家优秀国企的工人,在当时号称“铁饭碗”,我成为了全家人的骄傲。不久后我认识了我的爱人,他在一家物业公司做管理,工作稳定,收入不错,而且为人忠诚厚道,心胸宽广。2002年底,我们结婚了,丈夫对我体贴照顾,婆婆也承担了大部分家务事,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不用我过多操心,当时我的工作和生活都顺风顺水,幸福美满。

  然而,单位刘大姐的出现改变了我的生活。自从我来到单位,刘大姐对我一直很热情,常常邀请我去家中做客,请我吃饭。几次下来,我真心的认为刘大姐看我是外地来的姑娘,给我帮助和照顾。有一次,在她家做客时,我在她的书桌上看到一本《转法轮》,我很惊讶,刘大姐看到后便热情地和我聊起来。她说,“只要你修炼法轮功就给你下‘法轮’,有‘法身’保护,甚至还能修出‘特异功能’。”刘大姐的劝说唤起了我对法轮功的记忆,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还是被其深深地吸引,纠结着在半推半就中,我又一次拾起了久违的法轮功。

  为了“长功”和“上层次”,一有时间我就看法轮功的书,整日无心工作,对家人、家事变得漠不关心。父母、婆婆和丈夫发现我的异样,劝我安心工作,照顾好家庭,但这时的我已经把家人看作是“低层次”的“常人”,听不进他们的任何劝告,心想只要自己修好后上了“层次”,有了“福报”,他们自然就会明白的。在刘大姐等功友的带领下,我跟他们一起印制法轮功宣传品,出去散发。第一次随着刘大姐出去“弘法”,我还很慌张,怀着忐忑的心情过了几天后,发现一点儿事都没有,心就放了下来,于是大胆地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长期的忙碌使我上班精神不集中,工作中险些造成事故。因为我是单位的小组长,领导找我谈话,安慰我、开导我,但我当时已经犹如吸毒者上瘾般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全心全意期待“圆满”,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把领导的话都当作了耳旁风。

  2005年,由于单位人事上的调整,我所在公司分厂的老总也换了新人。因为我时不时旷工,单位领导和同事们都很反感,同事们劝我专心工作,领导几次找我谈话,我依然不改。于是,领导只好把我调离了重要岗位,哪儿有不要紧的杂活就让我去干,工资待遇也受到了影响。工作上的事也渐渐被家人所知道,丈夫对我大发雷霆,骂我愚蠢,让我放弃法轮功,好好工作,好好照顾家,甚至威胁我要离婚。但我根本听不进去这些,依旧我行我素,并没有考虑丈夫和家人的感受。

  为了凑钱“弘法”,我偷偷的动用了家里的积蓄,瞒着家人干着下载、制作、散发、喷涂法轮功宣传品的活动,沉浸在自己“勇猛精进”的幻觉中……2005年12月24日,正好是平安夜,我和功友们散发传单、喷涂标语,被治安协管人员发现,将我们劝止后送回了单位,闹得单位、社区人尽皆知。单位领导对我进行了严肃的说服教育,可我毫不悔改,还和领导、同事们争执,“你们不懂,我们修炼好了,就能‘圆满’,你们到时候就羡慕我们吧!”结果,领导让我暂时停职,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回来上班。整日为我担心和操心的丈夫也终于忍不住了,觉得我的行为丢尽了全家人的脸,在同我大吵一场之后,他正式提出了离婚。

  在社区志愿者的帮助下,我逐渐认清了法轮功害人、害己的邪恶本质,明白了“师父”李洪志所谓的“法身”其实都是编造的谎言,从法轮功的泥潭中走了出来。在领导、同事们的谅解和帮助下,我又重新回到了单位工作,丈夫也在亲属、邻居、社区志愿者的劝说下再次原谅了我,不再与我离婚,我才真正回到了原本的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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