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维勇,男,1975年11月21日生,家住隆回县虎形山瑶族自治乡崇木凼村,因患肝癌于2010年4月7日不治身亡。
1998年11月,何维勇经医院检查发现患有乙型肝炎(欲称“大三阳”)。当时,法轮功正好在当地传播,传播者声称习练法轮功能包医百病。因此,病急乱投医的何维勇加入了练功行列。练功之后,何维勇自我感觉身体有所好转,加之被《转法轮》书中的“真、善、忍”、“做好人”、“修心性”和“上层次”、“成佛成仙”等话语所吸引,从此痴迷其中而不能自拔。
1999年7月,国家取缔了法轮功。何维勇对此不能接受,仍我行我素,继续坚持修炼法轮功,并于1999年12月11日伙同他人进京“弘法”,因此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释放后,他仍然顽固地坚持修炼法轮功。
修炼法轮功之前,何维勇曾服用“丁酸氢化可的松”、“乙肝康颗粒”等保肝、护肝药品,病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但自从习练法轮功之后,他相信李洪志的“消业”祛病邪说,就再也不吃药、不打针了。一段时间过后,身体就越来越差,但他却认为这是“师父”在帮助自己“消业”。
2001年5月20日,何维勇伙同他人再次进京“讲真相”,为的是能够尽快“消业”、“上层次”。因他的违法行为,何维勇再次受到法律的惩处。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何维勇的思想明显好转,并表示今后不再习练法轮功。
可是,好景不长,何维勇回家之后,经不起昔日“功友”们的轮番上门“做工作”。“功友们”软硬兼施:有的说“你这样下去,师父会怪罪的”,有的说“魔会来取命”的,有的说“会形神俱灭”的,有的还说“会祸及家人”。软耳朵的何维勇就这样又“重操旧业”,继续练起了法轮功。
此后,肝病多次发作,但他不是去医院就医问药,而是相信和依靠练功“消业”。那些“功友”们也来与他一起“发正念”、念“经文”帮助“消业”,但病情一直不见好转,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期间,他的父母和妻子曾多次劝他放弃法轮功,也多次劝他去医院治疗,可他就是不肯去医院。
2009年12月的一天,由于他在卧室长时间练功,人晕过去了,家人发现后立即将他送到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治。医院的诊断结论是:肝癌晚期。他的父母听说后,人都差点晕过去。可何维勇不相信,认为自己有“师父”的“法身”保护不会有事,还认为这是“师父”故意安排的给自己“消业”。他清醒之后,强行扯掉输液管就出了院。对如此痴迷倔强的何维勇,他的父母和妻子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由他去。
一个跟头栽倒在法轮功和李洪志怀里的何维勇,只相信李洪志和明慧网上说的,父母说的、妻子说的都充耳不闻。“功友”得知何维勇已经出院,就表扬他做得对。当得知何维勇曾经写过“三书”,就鼓动他立即写“严正声明”,明确表态。还说,写过之后,就会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他的病就会马上好起来。于是,在2010年3月5日,何维勇以实名写出“严正声明”投寄明慧网。明慧网于3月9日刊发了此“严正声明”。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期间,由于我学法不深,说了对师尊、对大法不敬的话,并配合邪恶写下不修炼的保证书……我痛悔自己写的和说了对师尊、对大法不敬的话,在此声明作废。从新修炼,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
何维勇原以为写过“严正声明”,李洪志的“法身”就会保护自己,自己的肝癌病也会立即好起来。可他哪里知道,正因为他自己迷信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迷信“消业”祛病邪说,死神正在向他一步步逼近。
2010年4月7日,何维勇无声地病死在自己的家中,时年34岁。看来,何维勇在“严正声明”中要为“师父”李洪志“做好三件事”的诺言,也只有到阴曹地府才能遂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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