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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三伪”

作者:雅 思 · 2012-07-02 来源:凯风网

  6月19日,凯风网发表了徐丽编译的《警惕“新时代”邪教》(下称《警惕》)。该文刊载于澳洲著名杂志《Australian Rationalist》1999年第51期上,作者为Vera Butler博士。这篇13年前的文章,今天读来仍不失新鲜。笔者以为,仅从选译的“部分段落”看,《警惕》至少启发我们充分认识到,“新时代”邪教之一的法轮功是一个以“伪”为特征的破坏性膜拜组织。它的“伪”,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伪宗教”

  《警惕》两次提及“伪宗教”一词,提示了邪教打着宗教旗号欺世盗名、大售其奸的实质。Vera Butler指出,“伪宗教面临的真正的道德方面的考验是,他们的领导人缺乏基督教的慈善之心”。这一点在李洪志身上有着集中的体现。

  一方面,李的教义排斥对常人行善,毫无宗教的慈悲情怀。他公开宣称:“常人社会的事情我什么也不管”,“我现在只对修炼的人负责任,修炼以外的事情我都不管……”(1999年5月《加拿大法会讲法》)“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大法不是为了人类社会而传的。”(1996年《修炼不是政治》)李强调不给常人祛病,否则就等于承认欠了业债可以不还(《转法轮》),还反对弟子救助残疾人、义务献血,胡说那样会破坏了“业缘”。这一切,都与宗教的慈善情怀大相径庭,甚至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李又要求弟子冒充宗教。李多次宣言“我们不是宗教”(1999年5月《加拿大法会讲法》),可他又说:“不用再说我们不是宗教。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这是东西方观念上的不同,这个不违反我讲的法。”(2006年2月《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显然,这是教唆弟子伪装宗教。《警惕》说“中国佛教协会和道教协会指出,法轮功大量剽窃了大量佛教和道教术语,歪曲了他们的理念”,切中要害。伪装的目的就是披着宗教画皮行骗作恶。一个弄虚作假的教主和组织还有什么资格侈谈慈善?李洪志关于法轮功是不是宗教的言论,明摆着是以己矛刺己盾,还要强词夺理地说什么“不违反我讲的法”,纯属此地无银!

  二是“伪自由”

  《警惕》的节译部分7次提到“自由”。自由一词有多重含义,在法律意义上使用时,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之类”。公民享受自由权的前提是不妨害他人自由、不危害社会。说得哲学一点,就是“只有包含了自律和他律的自由才是完整的自由”。或者说,“受到合理制约的自由才是真自由,否则就是伪自由”;“非对称的自由不是真自由,而是伪自由”。以此两条判别真假自由的标准来审验法轮功,其邪性就很昭然若揭了。

  首先,法轮功只要闹事的自由,不要法律的制约。众所周知,在被中国政府取缔之前,法轮功依仗人多势众,悍然发起大小数百起群聚围攻事件。它们围攻的对象有报社、电视台、高等学府等,最后发展到围攻国家领导人所在地。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法轮功从不理辩,都是采用“群聚威胁”手段,其借口是它们的自由受到干涉。对此,Vera Butler一语道破天机:“面对一些疯狂的操控者过激的行为,很多政府试图对这些邪教活动加以一定程度的控制。但这些努力总是遭遇到大哭大闹的反对运动,指责政府侵犯宗教自由。”1999年的“4·25”围攻中南海事件就是明证。

  其次,法轮功只有教主的自由,没有信徒的自由。这涉及一个群体或组织内部“自由是否对称”的问题。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推行的是教主绝对崇拜,信徒除了绝对服从,没有任何自由。谁要是胆敢越此雷池一步,特别是想自由地思考并自由地发表对教义的怀疑,那就有你好看的:轻则给你套上“邪悟”的帽子,中则将你打成“共特”,重则利用神通立即将你销毁,令你形神全灭。《警惕》写道:“这种新的领袖族群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要求信徒绝对推崇其独裁。”在李洪志的精神专制之下,焉能有大法弟子的自由?如果说有,那也就是,李洪志有盘剥信徒的自由,弟子却没有质疑反抗的自由;李洪志有为所欲为的自由,弟子无摆脱控制的自由。针对邪教的伪自由,Vera Butle引用《澳大利亚人报》(1998年10月14日)的话予以谴责:“没有人有自由去给他人造成巨大的心理或者精神上的伤害。”对于邪教内部来说,“伪自由”就是“以自由的名义把这些亟需人生向导的人变成绝对顺从的木偶”(《警惕》),法轮功不正是这样么?

  三是“伪道义”

  惑人的道义旗号,是一切欺骗者(包括邪教教主)的通用工具。用《警惕》中的话来说,就是:“这些所谓的新时代‘哲人’,利用各种各样的理念、理论和信仰炖出一锅大杂烩,向信徒传递他们自己特别的世界观,他们承诺的‘内在的平和’诱惑着那些为社会和经济压力困扰的人们。”李洪志正是这样的“哲人”。他给法轮功打出的道义旗号是“真、善、忍”,“做好人”,“修去名利情”,“救度众生”等等。然而,从李洪志到法轮功痴迷者,都是言行相悖的。这里只想指出两点。

  其一,声称超凡脱俗,却又大肆敛财。《警惕》说得好:“‘新时代’的教主隐藏其真正目的”,“吸引了众多的追随者,搜刮了大量的财富……绞尽脑汁以期控制民众大脑和钱包。”李洪志就是这样。他很会装超脱,说什么“作为修炼的人是不求世间得失的”(《2003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转法轮》)。事实恰恰相反,“调查显示,李洪志聚敛了可观的财富”(《警惕》),他通过巧取豪夺,疯狂敛财,购置多处豪宅,还建“宫”造“殿”,大过帝王瘾。整个法轮功高层,“四大家族”演绎着争权夺利的“三国演义”,哪个不是逮住肥肉不放手?上梁既不正,下梁必然歪。法轮功内部,从当家媒体(如大纪元、新唐人)到虾兵蟹将(如关云峡、叶检平、王嘉超、陈功、杜洪岩、吴光霞、窦金梅),骗钱敛财早就蔚成风气,个个捞得盆满钵溢。反观那些义工、票奴,只有被盘剥的份儿,贫病交加者甚多,生活苦不堪言。

  其二,声称救度众生,却又铁肠冷血。《警惕》认为,邪教教主“既不对信徒负责也不对整个社会负责”,他们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方式’只是在迷惑人们,使人们失去方向”。李洪志口口声声强调自己“对学员负责”、“对社会负责”,还打着“救度众生”“做好人”等漂亮的旗号。事实又如何呢?事实是,面对贫病受灾者,法轮功从来都是“不作为”。首先,法轮功不赈灾。汶川大地震后,海外华人举办赈灾捐款活动,法轮功竟然搅扰破坏,挑起了“法拉盛事件”。其次,法轮功不助疾。有大法弟子问“如何关心照顾残疾人?”,李洪志很不耐烦地回答:“常人中的事你还来问我干什么呀……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转法轮法解》)再次,法轮功不献血。有人问:“法轮大法的人献血没有问题吧?”李答道:“我们也不主张你献,反正你这个血要打给别人,那可是太珍贵了。”(《转法轮法解》),意思是“大法神”的血轻易献不得,否则就会损“功”。

  综上所述,法轮功声声叫“真”,事事行“伪”,不是“新时代”邪教是什么?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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