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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害得我三弟家破人亡

作者:王金亮 · 2009-03-27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金亮,男,1957年生,河南省禹州市一高教师。

  在兄妹四人中,我是老大,三弟叫王向上,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生前曾任禹州市火力发电厂热力车间副主任。他长期痴迷法轮功,多次违反国家法律,有家不回,长期出走。2006年,他突然返回我二弟王金存家中,迅即暴死在那里。

  在我们家里,身患脑神经衰弱、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的三弟并不是最早练习法轮功的。他是在看到我父母练功后,才跟着练了起来的,从此陷入法轮功泥潭而不可自拔。

  父母年老多病,1995年前后,他们听说练法轮功可以不吃药,还能治好多种疾病,就开始练法轮功,并停止了长期以来吃的药。在父母的影响下,我的妹妹和两个弟弟先后练习了法轮功。

  三弟有文化,能说会道,1998年6月习练法轮功不久,就担任了辅导员,经常出面组织禹州市的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各种“法会”活动。我父亲有病,但他固执地靠练功“消业”,不进行有效治疗,于1999年含恨去世。但弟弟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却说这是因为我父亲“业力”太重。

  1999年7月22日,国家取缔了法轮功非法组织。我二弟和小妹迅速停止了练功。只有三弟不顾各方劝说,坚持练功。

  为说服三弟,我曾经专门研究过一些有关法轮功的书籍,想从中找到反驳他的理由。我们在家里曾经激烈地争论过好几次。一次,我愤怒地把他练功用的书籍给烧了。不管我怎么给他讲法轮功的严重危害,他就是听不进去,最后对他彻底失望了。

  三弟受李洪志“经文”的不断蛊惑,曾经做下了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在2000年4月11日,他公开到禹州市公安机关散布“法轮功不是邪教”等不满言论,干扰正常的办公秩序,被刑事拘留。5月10日释放后被监视居住,6月14日解除监视居住转取保候审。7月16日晚间,他向禹州市区多处投寄法轮功宣传品,扰乱社会秩序。为此,他再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刑事拘留,但保释后不思悔改。10月8日,他伙同他人组织策划实施了在禹州市的花石乡、方山镇、神垕镇和禹州市区内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活动,影响极坏。随即被公安机关确定为三级通缉对象,进行追捕。其后,三弟为了逃避国家机关的打击,突然离家出走。这一跑就是六年。

  母亲住在农村二弟家,长期卧病在床。三弟本来是很孝顺的人,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自他1998年痴迷上法轮功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家看过。母亲得知他成天疯疯癫癫地在外乱跑、不务正业时,非常焦心,常常唉声叹气,夜不能寐。老人家叮嘱我们姊妹三个,要不惜一切代价把三弟找回来。我们兄妹从没间断对他的寻找,但一直杳无音信。

  他爱人是一个小学教师,既上班又带孩子,还孝敬老人,从无怨言。那是多好的一个媳妇啊。在三弟没有练功的时候,他们两个的关系一直很好。自从三弟痴迷上法轮功后,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对单位的集体活动不管不问;对家务事漠不关心;对妻子带理不理。她曾经多次苦口婆心地劝他不要再练了,把心收回来。三弟非但不听,还常常恶语伤人,说“你懂什么,现在正是‘上层次’的关键时刻,我怎能因为上班而耽误了大事。”为此,他们两人经常争吵不断,夫妻关系越来越恶化。他唯一的女儿,那时侯刚上学,正是需要父亲疼爱的年龄,他却经常把她一个人扔到家里,自己一跑出去就是好几天不回家。对此,母女两人痛心疾首,常常以泪洗面。2000年下半年,弟媳起诉离婚,法院缺席判决,同意离婚,女儿随母亲。妻离子散的三弟成了孤家寡人,单身一人的他,更加痴迷法轮功了。

  在随后六年多的时间里,三弟在李洪志“经文”的教唆下,四处串联,投寄、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从事了许多违法犯罪活动。在外的这几年里,由于长期在外流浪,饮食不规律,休息得不到保证,加之担惊受怕,精神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他的肝、肺和胃等器官相继患上了严重疾病。

  2006年6月,三弟突然出现在乡下二弟家门口。此时,三弟已经是身无分文、奄奄一息了。看上去,他衣服肮脏,头发凌乱,脸色蜡黄,一脸倦容,瘦得皮包骨头,一米七零左右的身高,只有六十多斤的重量。

  他靠在母亲床前,断断续续地说:“我已经……跟着‘师父’……多年了,‘师父’怎么还……不来救我啊……”。随后,他带着无限的惆怅,慢慢地闭上了布满泪水的双眼,再也没有睁开。此时,他年仅38岁。

  六年来,三弟跟着法轮功邪教组织干了不少违法乱纪的事,给家庭、社会以及他本人都造成了严重灾难,弄得自己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真是可悲!可叹!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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