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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图)

作者:贾贵云 · 2012-05-25 来源:凯风网

  我叫贾贵云,和胡凤奎在一个门洞,同住在锦州市凌河区榴花南里159号楼。

  胡凤奎是锦铁线桥段的职工,1943年8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家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榴花南里159-65号。他是1998年3月开始习练法轮功的。

  因为在邻居中我们家和胡凤奎家的关系好,所以胡凤奎修炼法轮功后,就开始劝我也修炼法轮功,他说修炼法轮功不仅“强身健体”,“提升道德”,而且不得病,不用吃药还治病,修炼到一定“层次”还能“返本归真”、“圆满”、“得道成仙”。虽然胡凤奎把法轮功说的神乎其神,让人心动,但是我觉得胡凤奎说的有点玄。一个人练练功就能“登上天堂”,成为神仙,这与《聊斋志异》里的神话故事没有什么两样。从古到今不论是帝王还是平民,有哪个人成了神仙?特别是胡凤奎讲的《转法轮》中李洪志“斗蛇仙”的故事,让我觉得太小儿科了,根本就是新编的聊斋故事,所以无论胡凤奎怎么劝我修炼法轮功我都没有同意。

  胡凤奎一看我不同意修炼法轮功,就劝上了他的家人。在胡凤奎的劝说下,他的爱人李玉莲和女儿胡彩云与他一起修炼上了法轮功。自从胡凤奎一家人修炼上法轮功后,胡凤奎不再劝我修炼法轮功。

  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胡凤奎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一年多了,早已不是常人了,“师父”的“法身”能使自己和家人“成仙成佛”。因此,他和妻子李玉莲、女儿胡彩云不顾家境贫困,全身心投入于“护法”练功上,一直参与各种集会,并到处散发传单、标语、条幅。他们一家人认识为只有这样全身心的“弘法”、“护法”才能“提高心性”,“去掉执著”,“上层次”。

  2000年至2005年期间,胡凤奎和女儿胡彩云多次散发宣传品,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女婿也因不满女儿胡彩云痴迷法轮功而不顾家庭与她离婚。由于长期痴迷法轮功不务正业,导致他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最后,连外孙女上学的学费和日常生活都要靠社区民政部门救济,即使这样胡凤奎仍然痴迷法轮功。他说:“他们家之所以能受到社区民政部门的救济,是托了‘师父’的福,是李洪志的‘法身’在保护他们一家人。”

  2009年9月,我看见胡风奎的脖子上长了个疮,而且已经化脓。我劝他到医院去看一下,他对我说:“你是常人,你不懂,这是‘师父’在给我清理身体。只有让我身上的‘业力’冒出去,我才能‘上层次’。我们修炼人是不用打针吃药看医生的。”

  胡凤奎的话让我心里很害怕,于是,我多次到他家劝他进行治疗。我每去一次看到他脖子上的疮感染的面积就大一些,而且感染的也比以前厉害了,可是胡凤奎说这是他修炼到了一定“层次”才能收到的效果,只有这样的他身上的“业力”才会消除的越来越快。他的妻子也说,这是“师父”在考验他,如果治疗了他这些年的功就白练了,咬咬牙挺过去了就好了,而且“师父”说了不经历“魔难”是不行的,“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变它。”“你不得不吃一点苦,遭一点罪,把自身的业力消掉一些。”

  任凭我百般劝说,胡凤奎就是不进行治疗。由于拒绝治疗,胡凤奎的脓疮引发了败血症于2011年7月7日死于家中。

 

 

胡凤奎生前照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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