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讲,“神迹”是“神”的特殊行为,它是一种人为描述的状况,这种状况不能用大自然的现象或事情的自然结果来解释,它看起来太不平凡,以至叫普通人惊讶,而这种状况是为了或好或坏的目标。神迹显现的前提条件是承认“神”的存在。而“神”,《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宗教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迷信的人指神仙或能力、德行高超的人物死后的精灵”。
据此,笔者认为:一、“神迹”是一种人为的描述,而非客观存在;二、“神迹”违背自然规律,或者说不能用自然规律加以解释;三、“神迹”也有“功利性”,它是给人看的,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如证明“神”的存在等;四、相信“神迹”的人,是特定的人群,如有宗教信仰倾向的人,或迷信思想重的人。
进一步讨论法轮“神迹”。所谓法轮“神迹”,笔者分析,主要是法轮功痴迷者描述的一种超越自然规律,据说由“主佛”李洪志施加力量的状况;这种状况的“功利性”在于信法轮功则遭“善报”,不信法轮功则遭“恶报”。“法轮”神迹的载体主要是法轮功官方媒体明慧网。在明慧网的修炼园地、天人之际、善恶报应、大陆消息等栏目均有涉及,且日均更新在3篇以上;几年下来,法轮功生产的“神迹”就非常多了,堪称海量。
笔者曾在《法轮功为何乐于编“神迹”》一文中,从当事人的内在因素分析过法轮“神迹”产生的起因。以下,笔者着重剖析一下法轮生产海量“神迹”的外源性因素。
一、李洪志将佛教、道教、神话传说等曲解和杂糅在一块,刻意罗织了一张盛产“神迹”的网。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教派,都讲究“势不两立”,就是说信佛教绝不信道教,信道教绝不信佛教,两派或三派都信的人一般被称为“异端”。而邪教教主李洪志为了吸引更多的习练者,竟然对这一约定俗成的套路毫不理会,将佛教、道教、神话传说、气功的东西通吃,辅之以扭曲、牵强附会的解释,“精心”织成了一张盛产“神迹”的网,伪造了“神迹”迭出的氛围。李洪志标榜由自己施加的“神迹”不可逾越,这种解释尽管千疮百孔,但因为包含了佛、道、神话的多种成分,最大限度地网罗了对佛、道有兴趣和有迷信思想的几种人,还利用了部分人想“高人一等”的愿望,因此得逞。
李洪志自称“本人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又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在最能代表法轮功教义的《转法轮》中,李洪志及其御用文人所阐述的东西,绝大多数都可以归于“神迹”一类。如“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天目”、“遥视”、“宿命通”、“不在五行中,走出三界外”、“附体”、“宇宙语”、“能量场”、“灌顶”、“玄关设位”、“法身”、“开光”、“祝由科”、“自心生魔”、“采气”、“功柱”、“法轮”、“另类空间”等,实际上都是宣扬“神迹”。这些将佛法、道行、神话、气功捆绑在一起的东西,无非都是为了强化李洪志“超一流”教主地位,正常人看来或许不可思议。但对于有宗教信仰倾向,包括对佛教、道教感兴趣的人、迷信思想严重的人,都是有相当吸引力、欺骗性、蛊惑性的。李洪志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亲手织成的网中搀杂了大量的精神恫吓,控制性特别强。如果不幸习练法轮功并沉迷其中,接触了《转法轮》及其他经文,基本上就陷于“神迹”的泥沼中不能自拔、无力挣脱,编造“神迹”、相信“神迹”就见怪不怪了。事实上,所有的法轮“神迹”故事全部没有突破李洪志鼓吹的神迹内容,都被李洪志编造的神迹网网入囊中。
二、 李洪志赤膊上阵,亲自描述,“示范”和“样板”效应持续发酵是法轮“神迹”海量产生的又一重要因素。
按理说,作为至高无上的“教主”,不该低身下气,亲自去讲什么具体的“神迹”故事,这样有损教主身份和威严。而根据从目前已有的资料,佛教、道教的创始人也从不搞“自我推销”。但为了推销和兜售自己的歪理邪说,李洪志什么也顾不上,大述特述“神迹”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搞得人一愣一愣的。光在《转法轮》上,李洪志就详述了十几个这类故事。试举一典型例子,他说:“有个学员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前面只有一辆吉普车在跑,跑着跑着,那辆车突然刹车了。他没有注意,还低头在往前骑。可是那个吉普车突然间又向后倒车,急速的倒车,……眼看就撞到一起的那一瞬间,一股力量一下子就把他的自行车拖后半米多远,而且吉普车马上顶着他的车轱辘急刹住了,……他首先想到的是:哎呀,是谁把我拽回来了,我得谢谢他。回头刚要说谢谢,一看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静静的。他立刻明白了:是老师在保护我呢!”这样详尽的“神迹”,毫无羞耻的自吹自擂在《转法轮》上比比皆是,李洪志甚至露骨地吹嘘:“遇到也好,不遇到也好,保证你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得了”,“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网友洪流在《对“法轮神迹”的追根溯源》曾作分析,这里不再赘述。
李洪志凭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出来的这些东西,极尽其吹牛之能事,对奉《转法轮》为神明的痴迷者来说,欺骗性特强,诱导作用巨大;李洪志关于神迹的“示范”和“样板”效应必然长时间在痴迷者心中发酵。俗话说,上行而下效,于是很多习练者紧跟“师父”,依样画葫芦。在明慧网上“发表”的神迹故事有的直接照抄李大师的东西,与李大师讲的一模一样;有的稍加变通,杜撰的东西成为李大师故事的翻版;有的深得李大师“示范”的“精髓”,平空想象加上胡诌,创造出叹为观止的法轮“神迹”。这也从一个方面印证了神迹的荒谬可笑。难道法轮“神迹”还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复制?
三、封建迷信思想的残余流毒还没有完全消除,“神迹”故事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还没有被完全铲除。
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开始,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就将“提倡科学,反对迷信”作为反帝反封建的三大任务之一,因为当时的中国社会,尊孔复古思想和偶像崇拜,迷信鬼神盛行,人们生活在极为沉闷的社会氛围中。而在农村人口长期占绝大多数的中国,加之又有人数众多的城市无业或低收入的边缘群体,国民整体素质长期较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国民文化等方方面面素质,致力于反对封建迷信。遗憾的是,尽管进步明显,但这一任务过于艰巨,非一朝一夕所能彻底解决。而国民素质特别是农村人口、城市低收入边缘人群文化素质偏低,封建迷信思想长期存在,部分人心理、文化和价值诉求没有正当渠道表达,客观上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传播、滋生,“神迹”的“产生”和被“接受”提供了“富饶”的土壤。
笔者长期关注明慧网神迹故事,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出现“神迹”的当事人中,农村人口占了绝大多数,城市居民很少;西方习练者包括海外华人出现的概率极低。举个例子,从8月1日至9月6日,明慧网《善恶报应》“发表”福报神迹共62篇,当事人为城市居民的仅有4篇,一篇无法判断当事人身份,其余全部为中国大陆农村人。西方弟子或在海外习练的华人中法轮“神迹”没有发生一例。这显然不是偶然的,设想一下,难道李洪志“主佛”只眷恋农村人,不想“佛光普照”,也对城市弟子法内开恩吗?特别是客居海外的李洪志,难道不想多给海外弟子“加持”和施以“神迹”,以显示不同凡响,扩大自己在海外的影响吗?答案是否定的。笔者曾与一反邪教专家探讨这一现象,专家讲,文化层次高的人,习练法轮功的初始原因往往是想强身健体;而文化层次低的人,习练法轮功的初始原因往往是寻求一种精神寄托和“神佑”。文化层次(素质)越高,封建迷信思想越少的习练人群,越不相信“神迹”,或对“神迹”不屑一顾,“神迹”没有市场;文化层次(素质)越低,封建迷信思想越多的人群,越是相信“神迹”,越对“神迹”顶礼膜拜,越是热衷于编造“神迹”。这与笔者判断吻合,就是越是文化素质低、封建迷信思想重的地区,越容易产生“神迹”,越有人相信“神迹”。
综上所述,李洪志是法轮“神迹”产生的最大外源性因素,特定人群的文化素质较低、封建思想的存在也为法轮“神迹”的滋生提供了“富饶”的土壤。因此,反对邪教,与法轮功斗争,提高国民素质,反对封建迷信四者并行不悖,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