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终生的遗憾

2014-05-19 来源:凤凰网

  女儿长得很漂亮,白净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原本女儿会有一个幸福的人生,可由于我的过失,给女儿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1996年初,女儿四岁,那时我在山东省栖霞市一中学工作,工作比较轻松,发福的我为了减肥加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当时我听说法轮功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美容,我觉得很神奇,就坚持每天到我们栖霞的广场练功点练功,通过锻炼体重减轻了,人也精神了很多,于是我对法轮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按照功友的介绍,我除了每天坚持练功以外,还学李洪志的“法”。根据李洪志所说的,能接触法轮功的人都是有缘的人,坚持修炼必有成果。于是,我利用一切时间“学法”、“练功”。当时我在学校图书馆工作,由于孩子小,学校领导照顾我,没让我担任主课老师,而我利用领导给我照顾孩子的机会,天天“学法”,很快成了我们法轮功“精进者”,每次我们“会功”即集体练功,我都会把自己的体会将给功友们听,看着功友们对我崇拜的眼神,一种优越感无法言表,逐渐地我不仅将自己的练功体会,还把道听途说的练功体会都讲给功友们听,其实,有很多内容都是不实的,但当时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能肯编造也不能让功友不崇拜自己。就这样,我在功友中成了层次很高的修炼人,我也总觉得自己圆满很近了。

  而由于我痴迷法轮功不顾家、不管孩子,丈夫很是不满,夫妻关系越来越僵,面对丈夫的指责,我没找自己的不是,而是认为丈夫不是修炼人,层次低,按照李洪志说的,修练法轮功的人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不修练法轮功的人是“常人”,“常人”是做了坏事从高层掉到地球的垃圾,与修炼人无法相提并论。为此,那时我很看不起丈夫,对于他说的话我一点也不理会,甚至丈夫提出跟我离婚,我高兴地拉着丈夫去了民政局。丈夫看着我跟个疯子一样,也不留恋我,就真的与我离了。那时是99年的5月初。

  离了婚以后,丈夫带着女儿很是不易,因为丈夫平时工作比较忙,经常要出差,他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也不方便来带女儿,所以女儿就被送到了私人办的“学屋”,女儿整天饥一顿饱一顿,身体也不好,经常感冒。记得那天是7月20日,本来学校已经放假了,可是由于没人带她,她就去了“学屋”,回家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当时我们的邻居赶忙把女儿送到医院,并通知了我,我一听女儿被送进了医院,我就急了,我急的不是女儿摔伤了,而是我女儿不能被“常人”医生治疗。于是我就把女儿接到了我的住处,而那时正赶上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为了讨说法,我和几个功友商量去北京找国家领导讨说法,我想这正是给女儿小叶的好机会,于是就带着摔伤了腿的女儿去了北京。而我丈夫以为我良心发现带带孩子,也就没多想,直到半个月后他知道了我把摔伤了腿的孩子带去了北京,他发了疯似的,到了北京找到孩子,大骂我没人性,而当丈夫把孩子送往医院,医生已经无能为力,因延误治疗孩子留下终身残疾的后遗症,丈夫抱着孩子痛不欲生,从那以后,丈夫再也没让我管过孩子。

  2002年初,我在反邪教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逐渐醒悟,而无法正常走路的女儿似乎不认识我了。为了弥补孩子,我央求丈夫跟我一起住,我不求他跟我复婚,我只求他给我照顾女儿的机会。而女儿性格已经变得很沉默,尽管我每天都给她做各种饭菜,可女儿的笑容很难看到,丈夫也无法原谅我的过失,至今也没跟我复婚,为了照顾孩子,他也没成家,我们就这样都为了孩子支撑着。

  女儿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而由于她的腿,至今也没有好人家的男孩愿意娶她,每当看着女儿面容倦怠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真该千刀万剐,若不是我这个亲生母亲的无知,女儿的幸福怎么会成为泡影呢?

  更使我悲伤的是,曾让我放下名利情的李洪志,居然带着妻女去了美国,在那享受天伦之乐,而我——他忠心耿耿的弟子,却得到这么惨的结局。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