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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无稽的“生育神迹”

作者:霜 刃 · 2009-02-11 来源:凯风网
  明慧网上“神迹”不断,对此人们早已是见怪不惊、嗤之以鼻。然而,当笔者注意到其连篇累牍的“生育神迹”时(这里的“生育”取其广义,不仅指怀孕、生子、保胎,还包括妇女“来例假”),还是被其超级的荒诞程度“雷”了一下。下面,让我们分类列举法轮功所炮制的“生育神迹”,并稍加点评。

   一、医生断言不育者,“得法”后皆怀孕生子

  ⑴北京大法弟子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法宝今年四岁。妈妈和姥姥都是修大法的。说来非常神奇,小法宝的妈妈得法以前因妇科问题不能生育(跑了多家医院,医生都断言不可能再生孩子),然而她得法后竟然怀孕了,在99年生下了这个男孩叫法宝。”[1](《小法宝的故事》,明慧网2004年1月20日)

  ⑵某大陆大法弟子的故事是:“我叫荷梅(化名),是一名普通大法弟子。在没得法以前,百病缠身……医生诊断为不能生育了。可是得法2个月,又一次怀孕,奇迹般的生下一个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儿,现在已经5岁了。我从此身体健康,什么病都没有了,走路一身轻。”[2](《不忘师恩》,明慧网2005年6月3日)

  ⑶某法轮功女弟子的故事是:她“原先患有严重的妇科病,而且还有子宫肌瘤,已经不能生育了”,可1998年学法炼功仅半年,“所有病状全消失了”,而且“怀孕了”。连医生也惊讶地说:“什么?你有这些病怎么能怀孕呢?”2002年12月,她“顺利生下一男孩,孩子生下第二天,就开始听师父的讲法录音。”[3](《经过半年学法炼功所有病状全消失了》,明慧网2003年12月20日)

  [点评]上述3例,均没有交待故事发生的具体地点,却讲得似乎有鼻子有眼的:或是“医生都断言不可能再生孩子”,或是“医生诊断为不能生育了”,或是医生认为“你有这些病怎么能怀孕呢?”。总之,故事的主角都由医生下了不能生育的判决书,一旦与法轮功结缘,“得法”女性皆怀孕生子了。本人准备相信这些传奇,可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请故事的编写者交待一下,都是哪几家医院,那几个给出“不能生育”断言的医生都姓甚名谁。原先不育后来怀孕生育的现象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对此,专家的解释是:“经过各种不孕因素检查,若未发现生殖器官明显异常,则未怀孕并不是没有生殖功能,而可能是由于精神心理因素引起的‘心因性生殖功能暂时障碍’所造成。一般来说,消除忧虑和影响生殖功能的精神心理因素后,大多数不孕问题会得到解决。”[4]

   二、不育者念“九字真言”或读《转法轮》后生育或怀孕了

  ⑷陕西省商南县的刘峰(化名),结婚五六年也没有生育,夫妇俩曾到北京、西安等地多处医治,都没有任何办法,没有希望了。2006年9月,听了体会文章作者“我”的劝说,不再治疗天天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刘峰妻子很快怀孕,2007年6月生了个可爱的女儿。[5](《相信大法好天赐福份》,明慧网2009年1月16日)

  ⑸甘肃省兰州市某女性大法弟子说她结识的一位大龄不育女子,不仅自己读《转法轮》,还让丈夫读了两遍《转法轮》。后来“她告诉我说她已经怀孕了,检查说是双胞胎。我说,你这不是托大法的福吗!你求神算卦不一定能得到,你们学了大法,明白了真相才几个月,就这么神奇。你可真得谢谢大法,谢谢师父。”[6](《明白真相大龄青年得“龙凤胎”》,明慧网2008年8月24日)

  [点评]这两则故事的主人公都不是大法弟子,但她们念法轮真言、读李氏经文,都“干蚌怀珠”了,那个读经学法者怀的还是双胞胎。故事倒是都有地名(前一例主角用了化名,等于没名),可惜一个是“县”,一个是“市”,偌大的范围,如何去查证?试想,一县或一市,婚久不育后来又怀孕育儿者该有多少?对这两例,笔者要求不高,只需编故事者交待一下,凭什么证明“刘峰”和“大龄不育女子”由不能孕育到能够孕育不是医疗之效或可解释性的生理偶变呢?

   三、因帮助大法弟子“讲真相”,输卵管不通者怀孕

  ⑹“湖南省耒阳市有一位年轻的司法人员,结婚几年未育,检查发现输卵管不通。二零零六年一月,某大法弟子提及法轮功真相时,她主动向周围的病人讲起……真相……,当时便有多人明白真相。一个月之后,她便奇迹般怀孕了。”[7](《湖南省耒阳市传奇》,明慧网2006年12月7日)

  [点评]别看只有一个故事,但就此一例,就有资格跻身“奇幻吉尼斯大全”。受孕是个很复杂的生理过程,它要求精卵相合形成受精卵,最后着床于宫腔。除了要有正常的精子、卵子和适当的子宫内环境外,使精子、卵子能够相遇并顺利运送到宫腔也是受孕经过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个任务是由输卵管来完成的。如果输卵管有炎症,导致输卵管堵塞,精子不能通过与卵子相遇造成的不孕,则称为输卵管阻塞性不孕。换言之,怀孕的前提是精子和卵子相结合,输卵管不通,就无法将卵子运送到指定的结合位置,岂能怀孕?然而,只要帮助大法弟子“讲真相”,就能突破生理科学的壁垒,“奇迹般怀孕”。故事主人公具体到湖南省耒阳市的一位年轻的女性司法人员,照理应该是真实无欺的。果如是,则不妨请明慧网将此“传奇”上报联合国教科文机构,一来扩大法轮功的影响,二来推广此法为更多“输卵管不通”患者造福。

   四、摘除子宫的大法女弟子奇迹般“来例假”

  ⑺某大法女弟子说她1990年,经医院检查,确诊患了子宫内膜角化腺癌,随即做了子宫手术摘除,1994年8月中旬,她听朋友介绍,李洪志在延边办班传功讲法,当即就问:“我手术已摘除子宫了,我还能修炼吗?”朋友说:只要你炼,提高心性,奇迹就会发生。果然,“听师父讲法后,我身上立即出现了奇迹”。[8](《修炼的奇迹》,明慧网2008年1月13日)

  ⑻某大陆女大法弟子(2002年70岁),说她40岁的时候因患子宫肌瘤,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可1997年(65岁)早春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同年秋天她的例假居然恢复了。[9](《返老还童出奇迹——见证“佛法”的超常》明慧网2002年3月9日)

  ⑼某19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已是52岁,39岁时做了子宫切除手术,以后长时间不能康复,“因此曾去过二年教堂,又去过寺院”(霜刃按:意思是信基督、信佛皆不管用)。“几年来,我坚持学法炼功,在大法中不断归正自己,身心变化非常明显,更神奇的是二零零七年二月的一天上午,去卫生间,竟发现来例假了,当时真不知如何是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怎么可能呢?不可思议,可这是事实,实实在在就在面前,我知道这是学大法带来的奇迹,大法真是超常的。”[10](《大法真是超常的》明慧网2004年4月8日)

  [点评]医学常识告诉我们,女性例假是因为卵子没有受精,在排卵后14天左右,卵巢黄体萎缩,停止分泌雌激素和孕激素,造成子宫内膜中的血管收缩,内膜坏死而脱落,引起的出血。上述3例,除了第一例主人公年龄不详外,后二例都已经到了绝经年龄范围(特别是第二例的主角已经65岁),而且子宫已被切除了,这种情况下发生出血,绝不是“来例假”,只能是妇科病引起的出血。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是正常人,定然会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而这些法轮功修炼者,却将之视为修炼大法取得的“成果”,并认为这是“见证‘佛法’的超常”,感叹“大法真是超常”,这样只会延误检查与治疗,其危险性就可想而知了。

   五、法轮功修炼者创造的生育“性别神迹”

  ⑽一个老年大法弟子的故事是:他有四个儿女,大的三个结婚后生的三个孩子都是按修炼起的名字,因此个个活泼可爱,身体强健。小儿子结婚后,他早早的就给小孙子把名字也起好了。不久,小儿媳怀孕了,到医院检查的结果是个女孩,儿媳想怕医院检查错了,又找了一位当地很有名望的中医大夫把脉,结果还是个女孩,儿媳就想生下这个女孩子后,再生一个男孩,让公公给第二个孩子起名。公公便对她说:“第一胎还没生下呢,怎么能起第二胎的名字,等这个孩子生下后,是男是女,生下再说,第二胎孩子的名字我现在不起。”小儿媳在2007年4月分娩,果然生了个男孩。老年大法弟子于是写道:“从这件事上我悟到:凡事要用法衡量,按大法的要求去做,不动人心。是慈悲伟大的师尊赐给了我这个小孙子。”[11](《解体邪恶对我的一次次迫害》,明慧网2007年7月2日)

  ⑾浙江某女大法弟子,说自己连生两个女儿后,“面对家人的不支持,丈夫的反对,朋友的嘲笑”,坚持按《转法轮》第七讲“不杀生”的说法,不做绝育手术,她想到“如果不要这个孩子那就意味着放弃修炼,我不能放弃”,“请求师父加持让我平安生下宝宝,就在师父的帮助下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上午顺利产下男婴。……就在那天晚上梦见师父和我一起清除邪恶,师父挡在前面帮我除掉很多坏东西,……醒来后悟到师父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12](《恩师呵护下走出来救度众生》明慧网2008年3月6日)

  [点评]对于两则故事中流露的“重男轻女”思想,且不去说它,只说“变性神迹”的荒诞性。前一例是说大法老弟子有小儿媳妇肚中孩子神奇改变性别,由女而男。稍动点脑子,就知道在编谎。现代医学早就证明对于胎儿性别的鉴定,中医把脉不可能准确,如果是医院里通过器械检测倒是一测就准,没有不信医院检查倒信中医把脉的——除非是科盲。前三房媳妇都生了儿子这有可能;小儿子刚结婚,当爷爷的出于自己想抱孙子的期望,预先起个男孩的名也有可能;小儿媳生男还是育女,概率都是一半,生男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医院的检查已确定胎儿为女,法轮功的师尊能够改变其性别,“赐”个孙子给大法老弟子。后一例是说师父加持促生男婴,具体说就是师父托梦给浙江籍女大法弟子,与她一同搞“清除”,才平安生下男孩的(这则故事的主角还老实,没说医院已经检查出胎儿为女性)。要判断这类“生育性别神迹”的真假也很简单,让李洪志在国际公开场合说明一下,这些是不是他干的“好事”。

   六、不育者办“三退”或接受法轮功护身符后生育

  ⑿黑龙江某市有一女子三十多岁,结婚七、八年还没小孩,朝思暮想,千方百计都未如愿。2005年冬,遇一大法弟子劝她三退,她签名退了团,并帮丈夫签名退了党,并接受了大法护身符。几个月后,这女子竟然怀孕了!她结婚后曾三次怀孕胎儿都没能保住,这次怀孕,健康状况良好,2007年春天,她产下一健康女婴……[13](《中年盼子三退之后喜得子》明慧网2008年10月23日)

  ⒀“2005年的冬季,龚某准备结婚,可自从定下婚期后,他就生病,吃中西药都不起作用,龚某的母亲认为婚期定的有问题,另推荐一个时间,不久,龚某的母亲也发生严重的身体不适。……龚某明白真相后立即化名退党,当时在场的几个亲朋好友也退了党。几天后,龚某的病就迅速好了,他母亲严重的身体不适反应也消失了。婚期还用原来的那个,结婚那天一切顺利,现在已喜得贵子,全家平安。”[14](《退出邪党保平安》明慧网2006年6月22日)

  ⒁河北省承德市一名妇女怀孩子后,检查出子宫里有一个瘤,医生说可能不能生孩子,还要做手术。后来修炼大法的婶子送给她一个护身符,让她每天都默念“法轮大法好”。等到预产期前几天再次检查,瘤子已经没有了,且于当年11月底,在没做手术的情况下顺利地生了一个女孩。[15](《谁信谁得福报》明慧网2005年12月19日)

  [点评]这三例,或有地名没人名,或有姓无名无地点,反正一个“无从查考”。不过,这类神迹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为常人准备的。常人不育怎么办?有党可退的退党,没党可退的弄个法轮功护身符显神通。这多好,既省钱,又省心。问题是,脑子没进水的人肯定不信,不然就没人去医院看不育症了。

   七、修炼法轮功或念“九字真言”可为孕妇保胎

  ⒂“黑龙江省双城市某村有一位妇女怀孕六个月突然要流产,医生说如果这孩子保不住,以后她再也不能生育了。她家附近有许多大法弟子,向她讲真象并向她弘法,她明白真象后开始学法练功。结果这位孕妇不但没早产,还延期好几天,生下一个八斤重的男婴。知情的村民都说:是她学了大法得的福份。”[16](《黑龙江双城市孕妇学大法保得胎儿》明慧网2004年12月21日)

  ⒃大港区某店铺的老板,“经人介绍,他结识了一位大法弟子,并且在闲暇之余,经常与之探讨问题……后来,老板怀孕的女儿出现早产迹象,让他很担忧。于是他听从大法弟子的劝告,全家人诚心默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果然,女儿早产迹象消失,并且,足月顺利产下一男孩,分娩时一切正常。”[17](《相信“法轮大法好”得福报》明慧网2008年8月24日)

  [点评]若非特别的情况,一般说来,对于胎儿是否保得住,医生只给出或然性的诊断,建议孕妇作最坏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遇上“早产迹象”一类的症状,医生对预后的判断普遍有“严重化倾向”(即宁可说得严重一点),结果好于医生预测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如果听信明慧网的宣传,误以为修炼法轮功或念“九字真言”可为孕妇保胎,而不求医问治,那将会产生怎样严重的后果呢?

   八、“生育神迹”延伸为相关婴儿的“法轮神缘”

  ⒄“重庆市奉节县有一个蔡婆婆,儿媳结婚多年不见生育,经医院检查是得了不育症,治疗多年,仍不见效。”后来,“一个大法弟子告诉了蔡婆婆法轮大法的真相,并告诉她要常常诚念‘法轮大法好’”,2007年8月,“蔡婆婆的媳妇生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小男孩。当小男孩见到这位大法弟子时,笑哈哈的伸出双手,要大法弟子抱,如果不抱他,小孩子还知道撅嘴呢!……法轮大法真神奇!这可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8](《诚信法轮大法不育夫妇喜得子》明慧网2007年11月13日)

  ⒅一个“天津大法弟子”为了说明“一人炼功全家受益”,讲了师父不但给自己净化身体,还治好了儿子的精神分裂症。病愈的儿子“第二年娶了媳妇,媳妇曾经因为不生育离过婚,患有严重的痛经症,我告诉她,我是修炼人,‘一人炼功全家受益’,你也不用再吃药了,结果三个月就好了,第二年给我生了个大孙子。我这个孙子也是为法而来的,怀孕三百零六天,在雷雨交加时才出生,他六个月的时候就会炼功,两个小手在背后做‘罗汉背山’”。[19](《信师信法精進实修》明慧网2008年12月8日第五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

  [点评]在这两个故事中,患不育症者受法轮大惠而能生育已经不足为奇了,最大卖点却在相关婴儿的“法轮神缘”。前一例中,初生婴儿就知道笑投大法弟子怀抱,“邀抱”遭拒还会撅嘴,确实“神奇”。不过“这可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露了马脚,表现出严重的不自信,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后一例中,天津大法弟子的孙子“怀孕三百零六天,在雷雨交加时才出生”无非就是正常的产期延迟,实在靠不上什么“为法而来”;倒是说婴儿“六个月的时候就会炼功,两个小手在背后做‘罗汉背山’”,颇富想象力,让人感到说谎技能的“稚拙可爱”。

  综合上述的分类点评可以看出,出现如此多的法轮功“生育神迹”,固然与某些轮民迎合明慧网的需要和“显示心”重有关,但根子仍在李洪志身上。换言之,这些“生育神迹”都能在李洪志的“经文”中找到“理论”依据或“法理”依据。

  关于已经到了绝经年龄的妇女神奇地来例假,李洪志是这样说的:“我们法轮大法学员修炼一段时间以后,从表面上看改观很大,皮肤变的细嫩,白里透红,年岁很大的人都会出现皱纹减少,甚至很少很少的,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我这里不是讲的玄天玄地的,我们在座的许多老学员知道这一点。而且老年妇女还会来例假,因为性命双修功法,需要经血之气来修你的命。来例假,但不会多,在现阶段那么一点,够用就可以了,这也是一个普遍现象。不然的话,你缺少它怎么去修命?……真正修炼的人,你会感觉到这种变化的。”(《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

  关于不育者神奇再育,李洪志的说法是:“有的人问我:老师,我能不能炼功啊?我做绝育了,或者摘除什么了。我说这个都不影响的,另外空间你那个体没有做手术,而炼功是那个体在起作用。”(《转法轮·治病问题》)

  以上例⑺和例⑻的原文,就分别引用了上述两段话作为溯因的佐证。

  李洪志吹牛,还暗示弟子为他圆谎。“许多老学员知道这一点”,这就难怪会有老年女弟子来“现身说法”了。甚至,听到过上述“法理”的常人也会中蛊。据《我找到了生命的答案(译文)》(明慧网2001年4月8日)一文,家住美国新泽西州的中年女子莉莎•伯科维奇自述,她上班的职责就是照顾“一对九十多岁的夫妇和他(她)们八十多岁的妹妹”,而这些老人无意中观听了作者播放的《转法轮》录像。“后来有一天我正在读书,那位九十多岁的老妇告诉我她肚子里怀了孩子。我回答说那不可能,可能是涨气。于是她开始和我争执起来,还说她感到肚子里的孩子在旋转。……几个月之后,一上班那位八十多岁的老妇就告诉我她恢复了月经,而且肚子和后背非常难受。”[20]天哪!九十多岁怀孩子和八十多岁恢复月经,这是对现代生理科学的多大“挑战”啊!只不过,这些“佐证”实际上又替李洪志在其反科学的罪过簿上添上一笔新的“荒唐罪”。

   附注:
  1、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0/65318.html
  2、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3/103232.html
  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898.html
  4、 http://www.birthhealth.com/yunqian/200711/997.html
  5、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6/193607.html
  6、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4/184649.html
  7、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7/144103.html
  8、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170188.html
  9、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9/26317.html
  10、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8/176033.html
  1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2/158017.html
  12、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6/173745.html
  13、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3/188332.html
  14、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2/130739.html
  15、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52.html
  16、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9.html
  17、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4/184654.html
  18、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3/166482.html
  19、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8/191130.html
  20、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8/9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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