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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理”入脑伤伦理

作者:胡绪作 · 2013-04-15 来源:凯风网

  伦理,属于道德品质范畴,是一种行为规范、道德约束,是人类社会活动与管理中逐渐形成的传统观念,受人们推崇与遵守。汉语词语中本无“轮理”一词,出了法轮功歪理邪说,也就有了“轮理”这个说法。“轮理”与“伦理”,字相近、音相同,但其中观念与观念导致的行为却是背道而驰。所以,法轮功弟子被法轮功洗脑,植入“轮理”,消去“伦理”,导致他们道德沦丧、行为反常。

  一、“轮理”让信徒沦丧了道德伦理观

  向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是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所以,打着“做好人”的幌子骗人入教,是中国式邪教的普遍招数。“全能神”组织把“传教”活动说成是“救人”、“做好事”,法轮功也把“做好人”当成核心理论,其标榜的“真善忍”号称“宇宙特性”。

  “做好人”本没错,可李洪志所谓“做好人”的出发点却有些不可告人:一是迎合弟子向善、积德心理,用“做好人”吸收弟子;二是用“做好人”取得世人的认可与支持;三是用“做好人”当邪教活动的遮羞布、挡箭牌。李洪志要弟子“做好人”,其结果却是把教弟子教成了恶人。

  李洪志的“轮理”,把好事说成是坏事。比如,弟子想帮助残疾人,李洪志反对,说什么“不能破坏那个理”,说什么“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说什么“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瞧,帮助残疾人本是做好事,在李洪志嘴里说成是做坏事。

  李洪志还把做坏事说成是做好事。比如,李洪志要弟子发展自己孩子成为“小弟子”,不给孩子传统教育和文化教育,在孩子心智尚未成熟,一切听信、服从父母的阶段,向“小弟子”灌输法轮功歪理邪说。这是一件坏透了的事,在李洪志嘴里,却是件“大好事”,说什么“小弟子惠根好”、“小弟子没执著心”、“小弟子有来头”。小学生刘思影就是在法轮功母亲的带动下成为“小弟子”,最后随母亲参加天安门自焚失去宝贵生命,年仅12岁。

  李洪志所谓的“讲真相”也是蒙蔽弟子的烟雾弹。“讲真相”本是扰民之举,在李洪志的嘴里就是“救度众生”。弟子们为了“救更多的人”,有的不惜破坏山区的防洪预警系统,假如遇上山洪暴发,后果不堪设想。

  可见,被李洪志洗脑后,弟子的道德伦理沦丧,其行为和后果多可怕!

  二、“轮理”让信徒扭曲了家庭亲情观

  家庭是以婚姻组合血缘维系的一个社会单位。家庭,蕴含了无限情亲。亲情催人为之奋斗,亲情让人深感温馨,亲情让人倍感安全,亲情的幸福无与伦比。但李洪志为了控制弟子身心,让弟子不以亲情为贵,而以“修炼”为重,无情地向弟子灌输一些理论,严重扭曲弟子的亲情。

  ——“亲人过客”论。李洪志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说:“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

  ——“真正父母”论。他在《法轮佛法悉尼讲法》中,用“宇宙”论否定了弟子现实中的家。他说:“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这就导致弟子一门心思“随师回家”,而把现实中的家庭跑到九霄云外了。

  ——“亲人是魔”论。弟子无节制修炼法轮功,置家庭于不顾,造成亲人心里反感,一般都会反对,阻拦。对反对“修炼”的人,李洪志称之为“魔”。亲人被妖魔化,造成法轮功弟子心理扭曲,对干扰自己“修炼”的亲人幻觉成“魔”,长此以往,亲人就置身于危险当中。

  在李洪志的洗脑下,弟子的亲情感不断弱化、退化,家庭责任感逐渐丧失。有地弟子抛弃家庭、亲人,长时间“修炼”或长期在外做“三件事”;有的甚至把亲人视为“魔”,对亲人痛下杀手。郴州的王学忠就是一例,他把干扰自己“修炼”的父亲王继荣看成了“魔”,狂砍17刀,置父亲于死地。

  三、“轮理”让信徒丧失了社会责任感

  人生活在社会中,共享着社会带来的和谐安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然而,和谐社会来之不易,需要人人参与创造、巩固,这就需要社会人都有社会责任感。但是,李洪志却率领众弟子走上反社会的道路。

  一方面,李洪志用歪理邪说不断贬低人类社会:

  ——他的“人类垃圾”论说:“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

  ——他的“社会道德下滑”论说:“人类道德标准都扭曲了,发生变化了,……什么同性恋、性解放、吸毒乱七八糟等等都出来了。”“人类的道德水准在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为了个人那点利益去伤害别人,你争我夺,不择手段这样干。”

  这些论调的灌输,让弟子以自己生活在人类社会为耻,诱发弟子缺乏社会安全感、仇视社会、仇视政府等心理。

  另一方面,李洪志不断把弟子与人类区分开来,称之为“修炼人”、“走在神路的人”,戴个高帽让弟子飘飘欲仙,人类的事不屑一顾。把弟子“拔高”后,李洪志顺势委以弟子“重任”,抛出了“救度众生”的“历史责任”,使得弟子的责任感由原有的“社会事业”责任感转向了无谓的“大法事业”。

  尤其是李洪志的“去人心”、“去执着”的论调,抹杀了弟子的上进心,让弟子自甘平庸,为社会做贡献的原有理想荡然全无。比如李洪志把残疾人说成是“政府的事”,对弟子关爱残疾人说成是“显示心”、“执著心”。这种责任感的“换位”和缺失,让弟子做出许多的荒唐事,不仅不利于社会和国家,也丧失了作为人本有的社会良知。汶川大地震,举国哀痛,法轮功人员却幸灾乐祸,干扰募捐活动,以此庆祝李洪志“生日”,真是天良丧尽!

  可见,“轮理”入脑,让人失去伦理,失去立场,失去良知……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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