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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文”的咄咄怪事

作者:雅 思 · 2013-06-13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对于“假经文”十分害怕,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从《转法轮》“第十讲”,到最近曝出的2010年《复活节讲法》,其“第一媒体”先后发表了不下10篇“讨伐令”来扑灭“假经文”。然而,不仅毫无效果,“假经文”之火反而越烧越旺。

  邪教的内部“打假”,理由荒唐,做法荒谬,围绕着“经文”发生了很多怪事。

  怪事一:“经文”造假者,师父不敢碰

  造谣者与传谣者、造假者与传假者,哪个罪大,哪个更可恨?傻子都知道是前者。可是在法轮功邪教中,惩治内乱的板子专往后者身上打,对前者却不敢触碰。2012年,李洪志为“第一媒体”编辑部文章《你是修炼人吗》写了“师父评语”,斥责“那些有漏的、有人心执著的”,声称要“淘汰那些固守人心、乱事的”,就是不敢责备制造假经文的叛逆者。今年4月26日,李洪志又替编辑部文章《传看假经文就是乱法》写了“师父评语”,这篇《作恶者自负》斥责“那些传播、传看假经文的人可不止是人心执著那么简单”,而是“乱法”害人,其中有语:“只要你对假经文感兴趣,只要你对小道消息感兴趣,只要你有乱法的人心,你就会收到、看到这些。”

  这显然是因果倒置、逻辑混乱——若无人编造“假经文”,再有“人心”又怎么会“收到、看到这些”呢?“评语”中还有更歪的理呢:“在大法弟子中能有这些东西的传播,其实就是针对这些人的执著出现的,乱法形势也是这些人造成的。”这是说,要不是“传看”者执著于人心,“假经文”就不会出现,其实际结论就是“造假者无碍,传假者乱法”。

  法轮功高调讨伐“假经文”,严责传看者,却只字不提造假者,岂非咄咄怪事?

  怪事二:真“经”被腰斩,师父没脾气

  李洪志声称,“法是我造就的”,“都是我讲出来的”,“法不就是我这儿讲给你们的吗?就是这个嘴(指嘴)”(《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意思是,他李洪志“口含天宪,言出法随”。李还神化自己的“经文”:“大家可别小看了大法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的背后都是佛,每一个字都是法。”(1999年3月《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你们自己要知道对大法珍惜,对每一个字都要珍惜。”(1999年2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然而,如此神圣的“法”或“经文”却可以随便乱砍乱斫。典型的一例是,《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被“第一媒体”拦腰砍断,生生将“师父答问”砍成了只有“上半片”的残体。哪知道,有人私自录像并整理成文,发表在博讯网和YouTube等海外网站上,方使完整版的“纽会经文”见了天日。可笑的是,事后“第一媒体”居然连发两个“通知”,追查私自录像者,还反咬一口,说是有人“恶意编制假经文和录像,混淆视听,乱法惑众”。自相矛盾得太低级了:既然“完整版”是编造的,还追查私自录像者干嘛?这件事当然在法轮功内部引起了纷乱,反“第一媒体”的那一派就有了口实:谁胆大包天,居然敢腰斩师父经文?

  师父经文“每一个字都要珍惜”,数千字的“下半截经文”却可以砍杀,岂非咄咄怪事?弟子办的媒体删除了师父的神圣经文,李洪志至今连屁也不敢放一个,岂不更是咄咄怪事?

  怪事三:经中有“法身”,经常遭销毁

  李洪志吹牛说,“我的书中有法身,我的录像带、录音带上都有。”(《转法轮法解•济南讲法答疑》)“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都是佛的形像,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佛。”(1996年8月《悉尼法会讲法》)据此,无论是李洪志的书,还是他讲法的音像品,都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更不应该被销毁。

  然而,邪教就是邪乎,它从不按正理出牌。早在2004年6月28日,“第一媒体”就发表《关于销毁96年北京讲法和新加坡讲法旧版印刷本的通知》,“要求将上述北京讲法和新加坡讲法过去的印刷本一律销毁”。真邪门儿,旧版本也是真经文哪,咋能说销毁就销毁呢?再后来,在2011年6月3日,“第一媒体”又发表《消除》称:“最近有人热衷于把师父在海外针对海外国际社会学员的小范围讲法广泛传播,有的在网上传,有的整理文字,有的甚至传到中国大陆,并录音,指使大陆学员更广泛的在大陆传。私自整理成文字的就是假经文;不论海外还是大陆,谁传出去的谁负责;谁做过文字、录过音谁负责消除。”“小范围”讲法也是讲法,无论录音还是文字,其中都有师父的“法身”,咋能说“消除”就“消除”呢?

  李洪志的经文,“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佛”,却经常遭到消除或销毁,岂非咄咄怪事?

  当然喽,说怪也未必怪。李大教主专讲“反理”,要不怎么认定法轮功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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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