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神医”们的绝招:把活人医死

作者:秦如风 · 2013-10-29 来源:凯风网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在上个世纪90年代非法行医致多人死亡的“神医”胡万林重操旧业,再惹命案。24日,记者从河南新安县公安局获悉,胡万林和另外三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0月24日 新华网)  

  胡万林这名“神医”的所作所为,很容易让人想起声称“我瞅瞅你就好了”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他们有许多共同点。  

  ——都编造传奇经历,吹自己是神医  

  早在上世纪90年代,鼓吹“自然运动健康疗法”的胡万林名噪一时。1998年,柯云路《发现黄帝内经》一书出版,胡万林被描述成几乎可以包治百病的“当代华佗”。  《发现黄帝内经》中称胡万林“在少年时代就曾被山间道士收养,1957年后过上了长达26年的半隔绝人世的生活,不仅尝遍了山间野草,更深研了医药典籍,终于成为一位能治天下一切疑难杂症的旷世神医。”即便是后来,胡万林把活人医死而入狱,在狱中,他还宣称他已攻克癌症和艾滋病。他还气势如虹地声称,“医生们都是混蛋,这世界根本不需要医生,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  

  李洪志的吹功更甚于胡万林,法轮功编篡的《李洪志先生小传》宣称:李洪志先生四岁时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修炼“真善忍”最高特性……在以后十几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到一个层次就换一位师父,有佛家的,也有道家的。李洪志更声称自己治病不用出手,有许多神奇的方法,诸如法身治病法,双目瞅瞅法,发正念法,炼功祛病法,“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2006年《洛杉矶市讲法》)他还说,“想给自己祛病的就想自己,想给家人祛病的就想家人,然后跺脚,这样病就可以消除。”“手一挥就能让晚期肺癌患者痊愈”。在“神医”们的嘴里,没有他们治不好的病,没有他们挽救不了的生命。  

  ——都只会给别人治病,不能治自己的病  

  “神医”们还有一个特点,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自己的病不能治,有病要上医院,胡万林与一名记者有一场对白如下:  

  记者:听说你2003年扭伤了腰,你开始坚持自己治,可没有治好,最后还是到外面的医院才给治好的。  

    胡万林:不对,外面的医院只是给我拍了片子,病是我自己治好的。  

    记者:你自己治好的,监舍里又没有药,你怎么治好的?  

  是的,胡万林只承认自己去医院拍了片子,但这也不合情理呀,既然给别人看病都只要几秒钟,自己扭伤了腰为什么看不清,还要去医院拍片才看得准确呢?正如记者所言,“监舍里又没有药,你怎么治好的?”怎么治好的?当然得靠医院的药物或针灸来治疗,为什么要去医院拍片,还是对症下药的需要嘛。  

  再看李洪志。李洪志在1984年7月8日早晨突发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住进吉林省人民医院普通外科,发烧38.9度,于当天下午实施阑尾切除手术,住院10天。吉林省公安部门提供的一份资料可以佐证:李洪志1982年至1991年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工作期间,1992年5月起传播“法轮功”。他曾在这个单位报销他本人及女儿的医疗费73笔,现存单据73张,总金额219.71元。其中,李洪志本人医疗费单据48张,金额129.6元。这些单据显示,李洪志本人曾在长春市医院、市人民医院、解放军长春二零八医院、朝阳区中医院等7家医院就医。也就是说,李洪志跟胡万林一样,能给别人“治”百病,唯独无法给自己治病,且离了医院的帮助就无活命,人要身体一有风吹草动,他马上往医院跑。

  ——都是非法行医,把活人医死  

  胡万林、李洪志这些“神医”都属非法行医。先看胡万林,这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神医”, 给人看病时,让病人站在门口,他就那么看病人几眼就算诊断完了。胡万林的治病核心理论——“人生百病皆因水,病了的人就该用芒硝强行‘脱水’”他声称:“天地自然博大精深,小小的疾病算什么,自然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因非法行医接连致人死亡而多次被职能部门查处,经手治疗过的患者中先后有13名死亡,1998年9月24日,时任漯河市市长刘法民到胡万林坐诊的商丘卫达医院就医,最终致死。而本文开头提到的命案中,死者叫云旭阳,参加了有胡万林讲课的中医研讨会,河南新安县的警方在尸检鉴定意见通知书上说得清楚:“云旭阳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再看李洪志的修炼治病,他在《转法轮》中称:“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2006年3月7日晚7时30分,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海滨路派出所在煤场小区一出租房屋内查获5名非法聚集的“法轮功”人员。令人震惊的是,除这五人外,办案人员又在出租屋内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经查,二人均为“法轮功”痴迷者。年轻男性死者叫洪飞,21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女性死者叫刘淑敏,52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沙河子村人。二人均系“法轮功”练习者。洪飞曾是石家庄经济学院的一名大学生。2004年他被查出患有肾病综合征,休学在家。他的母亲王淑琴是一名邪教“法轮功”痴迷者,她不但不积极带儿子去求医,还教唆洪飞练起了“法轮功”。在“法轮功”痴迷者的蛊惑下,3月7日中午,洪飞被送到煤场小区,寄希望于和“功友”们共同练习“法轮大法”治疗疾病,晕倒在地后,再也没能爬起来。最终因贻误治病时机而去世。女性死者叫刘淑敏,也是一名邪教“法轮功”的痴迷者。患有中心性肺癌,且病情已到晚期,右侧胸腔大量积液。听说了刘淑敏的病后,刘淑敏以前的“功友”———暗藏的“法轮功”练习者杨哲红、佘洪艳等人用集体练功的方式为其治病而最终致其死亡。  

分享到:
责任编辑:桑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