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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附佛”与“贬佛”

作者:霜 刃 · 2013-11-12 来源:凯风网

  星云法师有言:“法轮功不仅邪,而且不是宗教。”实际上是说法轮功是邪教,是冒充宗教的“附佛外道”。孙森伦的一篇《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详细地叙述了李洪志旅泰期间学佛、窃佛、附佛的情况,真实地反映了法轮功作为“附佛外道”的一段重要的衍生过程。

  本文拟联系李洪志的“经文”,浅议李由“附佛”到“贬佛”的“病变”情况。

  ——李洪志竭力附佛、窃佛

  首先,李洪志称他的法轮功是“佛法”,意在附佛。作为《转法轮》总纲的《论语》,第一句就是:“‘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在更早些的《法轮功》或《中国法轮功》中,李洪志用的是“修佛大法”或“佛家修炼大法”,他毫不讳饰地说:“我告诉大家,我们这是佛家修炼大法,当然就是修佛的……”早期的李氏“著作”中,并没有“法轮大法”之称,只有“法轮佛法”之名,足见其“附佛”之心的执著。

  其次,“法轮”二字是李洪志附佛的标签。无论是“法轮功”、“法轮大法”,还是承载其教义的《转法轮》,中间都有“法轮”二字,而这个名词本身就是偷来的赃物。只不过,在佛教中,“法轮”作为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指代任何具体事物,即便是那个法轮符号“卍”也只是“吉祥幸福”的代号而已。而佛教所讲的“转法轮”,也只是指传播佛法、弘扬佛法。李洪志剽窃“法轮”一词后,胡乱地赋予它“灵性实体”的特性,说“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旋转”(《转法轮》)。李洪志还根据自己的需要给弟子“下”“法轮”于小腹部,使之“永转不息”,闹出了痴迷者剖腹寻“(法)轮”的悲剧。以李洪志之狡诈,当然要来点改头换面以掩盖其“窃附”之丑,他不过是在“法轮”的图案和颜色上作了一点可笑的、欲盖弥彰的“创造”,便“贪佛之‘轮’为己有”。

  第三,法轮功的经典《转法轮》是个“赃物拼盘”。可以断言,离开剽窃,《转法轮》就转不起来。仅就术语而言(法轮功理论框架之“附佛”,此处略而不论),这本“大法经典”中提到的“法身、果位、无漏、轮回、三界、执著、圆满、不二法门”等,都是佛教术语;而“无、道、修炼、性命双修、祝由、辟谷、丹田、周天、太极、白日飞升”等,都是道教术语。李洪志对它们的处置,或原词照搬,或望文生义,或偷梁换柱,或肆意歪曲……总之不择手段地拼凑改装、“为我所用”。一句话,《转法轮》就是个“赃物拼盘”,就是个剽窃而成的超级怪胎。

  ——李洪志大肆贬佛、诋佛

  首先,将包括佛教在内的传统正教一竿子扫光。李洪志胡说只有“人”承认宗教,“神”则不承认:“宗教是人承认的,是人搞出来的,神却不承认宗教,只承认人心的。你虽然目的是要去佛的世界,去耶稣的世界,可是,你做的事却不是,整个宗教都这样做了,你说它的教是正的吗?”(《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李洪志还将宗教的价值虚无化:“现在宗教已经不能度人了。”(《欧洲法会讲法》)“宗教在当人类道德走向没落的时候,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它度不了人还败坏着人的正信。”(《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李洪志如此贬抑和糟蹋宗教(显然包括佛教)却又拿不出真实可信的依据,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宗教狂人。

  其次,胡说佛教只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分”。且听李伪佛的谬言:“佛教中的法不能概括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中的小小一部分。”(《转法轮》)“佛教的论述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分”(《转法轮(二)》)“耶稣也好,释迦牟尼也好,他们毕竟是在小的范围的觉者。”(《瑞士法会讲法》)请注意,李洪志所说的“佛法”特指他的“法轮佛法”。

  再次,妄言佛教不纯不正,不能度人圆满。李洪志昏妄地信口开河:“世界上现在所有的宗教,包括所有的正教,我不能说它是邪教,它是佛传的,但都不能再使人圆满了。”(《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你不管在哪一门宗教中修的再好,你绝对是按照当年佛陀或者是耶稣所教给你的去修的,……但却是十六K金,十八K金,他还能回到这个足金的世界里去吗?……我告诉你是怕你耽误了,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又次,通过大肆诋毁佛家弟子来贬低佛教。李通过贬低和尚来贬损佛教:“好多和尚都有不愿放下的执著心,从而勾心斗角,也不是净土真修之处了,就远远的躲开了。”“甚至于有很多居士、和尚求名求利,也很讲排场……”“现在有些和尚写了很多书,写的是什么?字里行间黑黑的全是黑气。……那里边的东西已经乱七八糟了。这些现象在末法时期已经很厉害了。”“一些僧人一旦用常人的话,用他自己的见解去讲佛经,……这种现象,虽然是他好象要大家学佛,表面是好事,那么他是不是在破坏佛法呢?”“有很多和尚写书啊,表面好象在洪扬佛法,可骨子里是为了名利。有人问我,他怎么样啊?我说,你别看他名气很大,随意去解释佛经,宣扬自己,其实他早在地狱里了。”(以上均见《转法轮(二)》)既然佛教信徒如此不堪,那么信佛修佛还有什么价值呢?

  ——李洪志何以附佛又贬佛

  第一,李洪志附佛,是其崇佛的自然延伸。据孙森伦《日子》爆料,李洪志起初怀着“治病赚钱”的目的学气功,读了一些气功书后,觉得气功与佛教都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从此,李洪志开始信佛”,“他在家中设有佛堂,供着释迦牟尼的佛像,每天烧香朝拜,想要用虔诚来感动佛祖,让自己精进、长功。”此时,李洪志还处于“崇佛”阶段,赴泰国后勤奋学佛,将自己的“杂烩功”动作取了佛教意味浓厚的名称,后又大量剽窃小册子中的佛教理念,开始“附佛”。

  第二,李洪志附佛,是一种狡诈的功利选择。一方面,李看中了佛教巨大的文化影响力,这可以让他“借势”来迷惑、蒙骗他人,便于法轮功迅速而广泛的传播;另一方面,李在泰国亲见民众为了自己崇信的佛教,毫不痛心地慷慨解囊,李看中了其中巨大的牟利空间。

  第三,李洪志贬佛,是害怕佛教与他争夺信徒。“附佛”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借助佛教的传统影响力吸引和招揽信众,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削弱了法轮功本身的威信。于是,李洪志开始了由“附佛”向“贬佛”的畸变。具体地说,李洪志为了显示法轮功的唯我独尊和不二法门,开始贬损和毁谤佛教。

  第四,由附佛而贬佛,切合李洪志的邪性恶品。李的邪性恶品很多,这里着重讲两点。一曰“只有功利,没有是非”,二曰“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李洪志具有一切大骗子的共同特点,对其利用工具最大限度地利用,一旦没用了,就一脚踢开。李在“小传”吹嘘他先后拜佛家、道家、大道等20多位高师学功修法,其取法庞杂,哪里有什么“不二法门”?可却对弟子说,如果“掺着修”,就什么功也得不到。这种自相矛盾,就体现了“只有功利,没有是非”。至于他先是附佛,后又贬佛,那是因为“河”一过“桥”便拆。在附佛与贬佛的问题上,李洪志充分暴露出其奸诈小人和恶俗实用主义者的丑陋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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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