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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而狡诈的“标准说”

作者:霜 刃 · 2012-06-19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总是避谈可验证的标准(比如“圆满”、“正念”的标准),可他又偏偏喜言标准。这不,最近出笼的《二十年讲法》中,“标准”一词出现了18次。这些“标准”,纯属信口开河,因而十分混乱;但为了揭示其逻辑的荒唐和用心的狡诈,还是有必要对其作一番梳理和剖析。

  一是说“修炼标准”已更新,弟子必须遵循

  “现在的这个形势在急速的变化,这也是宇宙正法的情况在世上的反映。……正法中的修炼标准,更新后对那些神要达到的标准是严格的,这一切是新宇宙的标准要求。”“大法弟子有大法弟子的标准的,你别看你是个修炼的人,有时正念强的时候一句话就能救了人,那是常人,他有他的得救标准,他有他被救的地方去,你有你的标准。”

  这里,李提到了“修炼标准”的“更新”,提到了“新宇宙的标准要求”,强调“你有你的标准”,要求信徒严格遵循“大法弟子的标准”即“神要达到的标准”,不要将自己混同于被救的“常人”。表面看,这番话也自成其理,但有一个明显的破绽,那就是回避了新旧标准的区别,甚至压根儿不提新标准的具体内容。这实际上是用模糊语忽悠和控制弟子:第一,如果弟子对“师父”自相矛盾的“法理”有什么质疑,那就可以胡说“你那是按旧标准想的”,新标准不同了。第二,李以此要挟弟子,如果不听“师父”的话(如用人心看师父、看大法),就不符合更新后的“修炼标准”,就不能“圆满”。第三,信徒们早就感到做大法弟子不如“常人”(李说过,常人认可“大法”一切OK,弟子虔心苦修却动辄得咎),李就用二者标准不同来搪塞。

  二是说弟子的“救人资格”受制于“旧标准”

  “可是没被正过法的生命它们会用过去宇宙的法理行事,用它来衡量大法弟子。它们觉的你能达到它们认可的标准,那些生命心里才能平衡,才允许你不被干扰的走上来,才认为你有资格救它。”“那些不同层次主宰宇宙的王也在用旧的标准阻挡着正法,觉的自己心里平衡了达到它设的标准才叫你通过。”

  这里,李提出一个概念,叫“没被正过法的生命”,它们与“不同层次主宰宇宙的王”,都坚持以“它们认可的标准”即“旧标准”来衡量谁才“有资格救它”。这实际上是李洪志控制信徒的又一花招,意思是,“旧标准”仍起作用,大法弟子遭受的种种不幸,都是“它们”坚持旧标准为难大法徒之所致。太可笑了!李洪志根本没能说清楚弟子的“救人资格”应该服从什么样的标准。按这里的说法,似乎要求弟子屈从于“没被正过法的生命”的标准即“旧的标准”或“过去宇宙的法理”,以便在资格审查中获得“通过”;可李洪志又教训弟子必须服从“新宇宙的标准要求”(见前文)。之所以前后龃龉,是因为新标准、旧标准都是信口胡诌出来的,本属子虚,岂能有准儿?

  三是说“层层众神”用它们的“旧标准”制造麻烦

  “层层众神也都是这样的状态,层层也都是这么想的。如果它觉的‘不行、不够标准’,它就会用它的能力直接毁掉它能力范围内的不够其标准的一切,包括正法的情况……它会起阻碍作用,不管它能不能做了什么,但是它会去毁。……没有能阻挡了正法,却带来很多麻烦。这些麻烦会反映到世间来,成为干扰。”“对于宇宙不同层次的王啊、不同层次更大的神来讲,它们对待低层生命是不看重的,那是状态决定的。它们只看重整体标准,对某一个生命或大范围的生命群都不当回事的,因为它太大了。”

  李洪志这番谬说可谓一石三鸟。第一,它将法轮功遭到世人的唾弃归咎于旧势力“众神”坚持“旧标准”的结果,这就掩盖了邪教反人类的丑恶本质;第二,它渲染坚持“旧标准”者的毁坏欲以及制造麻烦和干扰的巨大能量,以此来恐吓和控制弟子;第三,吹嘘自己有不让“层层众神”阻挡“正法”的把握,以此神化自己、重塑师威。然而,李洪志在这篇讲法中,更多的时候表示了担心误伤众生而屈从“旧标准”的态度(参见下文的“五”),恰恰忘记了,自己吹过的大牛:“从微观到洪观的一切,都在控制之中,不管是多高的神,都控制在那里。”(《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四是用责备“放低修炼标准”来推责于弟子并挟制弟子

  “如果大法弟子没做好,对自己的修炼标准放低了,它们那些旧的高层生命层层层层的那些个无量无计的神、那些无数的王,都这么干的话,大家想想,那将给正法制造多大的难度?清除中那些神、王被解体的同时,它们管辖范围内无量无计的众生都不能得救。”“这条路必须是一条能达到标准的路,这样宇宙众生才佩服,才能干扰不了。”

  说明一下,“这么干”是指上文说的“层层众神”以“不够标准”为借口进行破坏、给“正法”制造干扰。现在,李洪志用“如果……”将“大法弟子没做好”、放低“对自己的修炼标准”视为造成“它们”“都这么干”的重要原因,于是要求弟子必须走一条“能达到(修炼)标准的路”,实际上就是绝对服从“师父”而不能有丝毫怀疑或异议的路。

  五是将“普世价值”强扭到“宇宙标准”上以掩盖无能

  “不管怎么样吧,我刚才讲了,虽然它是旧理,虽然它已经什么都腐败了、不行了,它还有一个普遍的理,地上的人叫普世的价值,在天上,整个宇宙它是有普遍的衡量标准。它们都不认可,师父把它们都清除了,那咱们救谁呀?难就难在这。”

  这段话比较“绕”,大致有如下几层意思。第一,坚持“旧理”即旧标准的旧势力不行了;第二,但是总体不行的大前提下,它还有一个“普世的价值(标准)”与天上整个宇宙的“普遍衡量标准”相一致;第三,“它们”现在连原本认可的“普遍的衡量标准”也不认可了;第四,在这种情况下,师父有能力清除也不宜去清除,因为伤害面太大了。这“第四”点才是关键,它轻轻松松地将“大法师父”的无能给掩盖了。

  顺便指出李的自相矛盾之处。在此篇“讲法”中,李诬陷中共违背普世价值,说明他对“普世价值”是认可的。弄清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李洪志在自掴耳光。因为,李在此处强将“地上”的普世价值,与“天上”的“普遍标准”视为同质(如果二者异质,“它们都不认可”就不通),实际上就否定了他一贯主张的“反理说”。按照李氏“反理说”,宇宙的理与人间的理相反,修炼人的理与“常人”的理相反,怎么可能“地上”“天上”同理呢?如果“地球垃圾站”上的普世价值与宇宙高层神的的普遍衡量标准是一致的,那还存在“人神之异”、“轮常之别”吗?

  六是李洪志对他“自己的标准”忽东忽西,自相矛盾

  ⑴“我可以按照我自己的要求标准去做,管你什么旧的东西,一路这么做过来,可能救不了任何生命,都除掉了、都炸掉了。……大家想想你还得救它,你怎么办?……如果一路都这么走过来,咱们不就是把这一切都毁了吗?”

  ⑵“也有人问我,为什么他被迫害的这么严重?……有些是旧势力干的,被干扰中师父也是在将计就计,无论怎样师父有师父的标准,旧势力干的都得偿还。”“其实到最后救度的、从组的一切不是我要的或达不到标准,做完了也白做,也都得毁。”

  此处的⑴与⑵是矛盾的。⑴是说,李洪志如果坚持按“自己的要求标准”去做,就可能毁了应该救度的生命,因此为了高质量地完成“正法”大业,他必须屈从于上面提到的“它们”的旧标准,收起自己的标准。⑵是强调“师父的标准”“无论怎样”必须坚持,如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这个标准,“做完了”“也都得毁”。很显然,从逻辑上讲,⑴与⑵至少有一个是假的,更大的可能是二者皆假。

  综上所述,李教主在《二十年讲法》中胡诌的种种标准,或含义模糊,或破绽百出,或自相矛盾,极其荒唐无稽。然而,荒唐之中藏狡诈,对于那些缺少理性的大法徒来说,仍具有不小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因此,笔者不避“以严肃析荒诞”之讥,草成拙文,或许对于帮助痴迷人员醒脑除迷不无裨益。

 

【责任编辑:虚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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