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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导演了“自焚”悲剧

作者:李 俊 · 2012-04-09 来源:凯风网

  11年前的1月23日(当年的中国农历除夕),河南省开封市的7名法轮功习练者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其中2人死亡,3人烧成重伤。事后,教主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百般抵赖,企图摆脱干系、推脱责任。

  然而,法轮功习练者残害生命不是偶然现象。

  1998年7月10日,练了4年“法轮大法”的冯少宝悬梁自尽。冯少宝曾是南京新华船厂的工人,他曾在练习法轮功笔记中写下的这样的话:“谁是我们的亲人,我们的真正父母在天上看着我们,看着我们回去,我们大家都想回去。”冯少宝临死前曾对他的妻子说:“如果我走后48小时还不回来的话,我肯定已经到了‘天国’了。”1999年7月,山西省屯留县李进忠、常浩驰浇上汽油自焚身亡;2000年4月7日,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曹集村曹丽,带着1岁的儿子在家中一起自焚身亡;2001年2月,湖南常德谭一辉在海淀区万寿路浇汽油后自焚;2003年9月29日,河南省济源钢铁公司职工王保涛在济源市世纪广场自焚身亡;2004年初,湖北省红安县刘杏桃在自家自焚造成大面积烧伤,抢救半年后不治身亡;2006年1月24日,江苏省如皋市白梓镇朱正峰自焚身亡。

  ……

  拒不完全统计,自法轮功传播以来到2000年4月12日止,因痴迷法轮功自杀和因拒医拒药致死者达1559人,杀人害命者11人,致残者144人,并且这些数目至今仍在增加。也就是说,“北京自焚事件”只是无数惨剧中的典型而已。对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如何摆脱得了干系?笔者仅查看了李洪志有关的歪理邪说,便发现李洪志正是“自焚”等残害生命悲剧的导演。理由如下:

  习练者要按照“师父”的话去做才是“真修”

  在传播法轮功初期,李洪志曾许诺只要修炼法轮功,就能有好身体,给家人带来好运,甚至能修成要什么有什么的“神仙”。如李洪志所说:“唯一要真正要寻找你舒舒服服的没有病,能够达到真正解脱的目的就唯有修炼”(《转法轮》)“师父可以给你消业”(《转法轮》);“修法轮大法可圆满”(《学大法》);“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转法轮》);“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转法轮》);“当你修成了的时候,你的亲人可以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澳大利亚讲法》)。

  为此,部分抱着祛病健身、“福报”家人等良好愿望的人就加入了法轮功。然而,当人们习练了法轮功以后,并没有得到如期的结果时,相反,很多习练者因为修炼法轮功出现了精神问题、生命危险。面对人们的质疑,李洪志狡辩:仅加入法轮功做个修炼人是不行的,还要“真修”。李洪志说:“为真正修炼的人清理身体”;“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按照练功人的标准去炼,不用我亲自给你下法轮、法身,你甚么都会得到……如果是我的学员教你的,那麽我所有的学员都有我的法身保护……我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学员,所以每个学员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保护……这一点是保证的”;“我的法身甚么都知道……你想甚麽他都知道,甚麽他都能够做””(《转法轮》)。

  也就是说,只有“真修”弟子才能得到他许诺的修炼好处。对于出现问题的弟子,李洪志认为是他们没有“真修”。那么什么样的弟子才算“真修弟子”呢?下面这段李洪志和弟子的对话——“问:师父说什么就信什么、不再更深的多想,这种状态对吗?答:神看一定会认为这人太好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再明确不过地告诉世人:“真修弟子”就是按照“师父”李洪志的话去做的。而严格按照“师父”要求去做的弟子,出现了“自焚”等残害生命的事故,责任当然在“师父”。

  可是,“自焚弟子”不被“师父”李洪志认可,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如果“师父”李洪志没有诱导弟子放弃生命的话,那么弟子出现残害生命的现象,那罪在弟子。而事实呢,我们查找一下“师父”李洪志的有关言论,发现确有诱导弟子放弃生命的言论。请看如下:

  李洪志要弟子去掉一切“执著”、走向“圆满”

  首先,李洪志告诫弟子,真修弟子必须放弃一切“执著”。李洪志强调在修炼过程中要不断放弃人的执著。李洪志还把人追求的如幸福生活、美好感情、健康身体等都看成是执著,并告诉弟子如果不放弃“执著”,就无法修成“圆满”。李洪志说:“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人在世间养成了许多观念,以至被观念带动着,追求着向往的东西……那些所谓美好的向往与愿望也就成了永远也得不到的痛苦执著的追求”(《走向圆满》);“人类社会是修炼的好场所,是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会使人执著,因而能走出来,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不政治》);“修得执著无遗漏,方能圆满”(《洪吟》);“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了。”(《去掉最后的执著》)当法轮功习练者按照李洪志的放弃一切“执著”去做,丢弃了人的观念,没了正常思维的时候,就会做出很多伤害亲人、破坏家庭,甚至为放弃了人间的一切(包括人体)执著,铤而走险而自焚、剖腹等。如参与天安门自焚的刘葆荣说,她信了李洪志“放下最后的执著走向圆满”的话而去自焚的。

  其次,李洪志谎称“元神不灭”。李洪志是这样告诉弟子的:“我们在高层次上看,人死了,元神不灭”;“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觧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在这个宇宙当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

  既然人的肉体只是一张“皮”,“皮”没了只是表面的离去,真正的身体是不会死亡的,况且,回“天国”也不用带身体!为此,弟子以“自焚”等去掉“皮”的方式追求“圆满”,也就纯属自然了。

  再者,李洪志告诉弟子“天国世界”要什么有什么。李洪志这样诱惑弟子:“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为甚么修佛呢……可以永不吃苦,永远美好”;“是把你从常人最苦的状态中拿到高层次上去,永远不吃苦了,觧脱了”;“大家想一想,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於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既然“圆满”就可以成佛,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且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所以,练习者为“圆满”会忍受人间的一切痛苦,如家庭破裂、坐牢甚至丢掉生命。如参与自焚的刘思影对到医院看望她的阿姨说:“阿姨你知道吗,去往天国的路是金子铺的……”

  事实面前,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无法推脱“自焚”的责任,因为“自焚”等残害生命的悲剧就是李洪志歪理邪说诱导的结果。

 

【责任编辑: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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