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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的“神传文化论”

作者:南 山 · 2011-11-02 来源:凯风网

  神灵的观念是伴随人类的成长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观念。特别是随着宗教的创立,有神论思想在许多国家和民族都流传很广。本来,相信神灵存在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神灵的旗号,宣称自己就是世间的“真神”、“主佛”、“救世主”,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并建立了形形色色的邪教招摇撞骗,蒙蔽世人,使许多信徒因此而家破人亡、身心受到巨大的损害。世界各国,对于此类邪教,都不遗余力予以打击或采取种种手段加以限制。

  在这些邪教当中,李洪志可以说是将牛皮吹的最大的一个。他不但将自己吹嘘为宇宙间最大的“主佛”、是比所有神都高的至高神,更是大打“文化牌”,用一些似是而非的事情、观点精心编造了一套“神传文化论”来给自己的谎言制造依据。特别是近两年来,李洪志在所谓的“讲法”、“经文”中反复宣讲,并给垃圾般的“神韵”演出戴上了顶“神传文化”的帽子,对世界各地的人们进行蒙骗和误导,捞取了大量钱财。但是,时至今日,对李洪志这套“神传文化论”进行分析和批判的文章却并不多。笔者不吝浅薄,从宗教学、文明发展、中国历史等角度尝试着对李洪志“神传文化论”荒谬之处进行剖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李洪志“神传文化论”的主要内容

  李洪志编造的“神传文化论”和传统的神灵观念以及宗教中神的观念有着根本的差异,说穿了不过就是李洪志为吹捧自己和“法轮大法”而编造的歪理邪说。其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否认人类在创造文明中的作用,将一切都归功于神。李洪志编造的这套“神传文化论”,篡改、歪曲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极力否定人类自身在文明创造和发展中的作用,宣称人类的文明是“神”创造的、是神特意传授给人类的。“人能具备这样的思想、正常的思维状态,这是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神有意给人造就成的。”(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中国五千年文明历史,奠定了人的一切文化与思想行为,而且是神系统的造就了这一切。”“人类的文化是神传给人的,不信神是人类道德下滑的根本原因。”(《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

  (二)宣称神传授文化给人类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李洪志传播法轮功。李洪志的厚颜无耻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他吹嘘说神之所以要给人类创造这样的文明,其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他李洪志传播法轮功,所有一切都是早就安排好的。“历史上还有诸子百家,还有孔子的中庸思想中提出的仁、义、礼、智、信,等等等等。释迦牟尼与老子和耶稣的出现,才使人们今天能真正的认识什么是正信与修炼,什么是佛、道、神这一切。历史上丰富着今天人类的思想,使人能够认识理解法,能够得法。人类的一切历史过程都是在奠定这样的基础,也就是说为了传大法才造就了人与人的文化。”(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过去宗教也好、各种信仰也好,还有各种修炼方式,它只是在人类奠定修炼与对各种神认识的文化。……有佛、有道,也有人们知道的耶稣、耶和华这样的神,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各种神,他们奠定了人类认识神的文化,使人在历史的过程中充份认识了神是什么样的、神是什么样的表现、什么是修炼、修炼都有哪些形式、怎么样才能修炼。奠定了这个文化之后,我今天传法就容易多了,我不用再去讲什么是神、什么是修炼,怎样能达到神的境界。很多很多最表面的东西我都不用讲了。也就是说人们都懂了、都知道了,这文化已经奠定过了,这就是历史上那些觉者下世真正的目地。”(《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

  (三)将大法弟子吹捧为“神传文化”的参与者。既然“神传文化”是为了方便李洪志传播法轮功,作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根基的大法弟子们,李洪志自然免不了也大大吹捧一番,以加强精神控制,同时顺便再自我吹嘘一次。“我在历史上一直在和很多大法弟子结缘。结缘只是一个表面的目地,结缘后大法弟子与我一起还得承负创造人类文明与大法所需要的文化。所以历史上留下来的一切文化都是我们大法弟子干的,当然还有师父带着你们。”(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每个大法弟子都了不起,他们来的层次都不一般,在人类的历史上创造了人类的文化。历史上许多有名的人都在大法弟子中,不管他是以觉者身份出现的,还是以文化名人或者是历史名将与民族的王出现,只要历史上留下他的名字,这个人就了不起。有许许多多看上去也是了不起的事情却留不下名与事迹,那就是神不叫留,一般人没有资格留。”(《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

  (四)诡称中国文化就是“神的文化”,并竭力虚化中国、中华民族的概念。在编造完“神传文化”之后,李洪志诡称中国文化就是“神的文化”或“半神文化”,所以李洪志才选择了中国作为传播法轮功的地方。“到了近五千年中国的半神文化这段时间,就开始系统的规范人能够接受法的思想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什么叫德、什么叫信、什么叫善、什么叫恶、好与坏,这是最基本的。在中国那儿表现的更具体一些,内涵更深,因为法要在那儿传、事要在那儿做,所以那个地方要创造一个真正能认识与理解法的、丰富的文化。”“一朝一代、一朝一代就这样走着过场,接缘,留下历史,造就人类所需的文化,一幕幕的表演着。……这台戏的戏台就是中国。”(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中国五千年文明历史,奠定了人的一切文化与思想行为,而且是神系统的造就了这一切。”“中国的文化是半神文化,但是是神传给人的。”(《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在此基础上,李洪志又编造了更荒谬的“各民族转生论”,胡说世界各国的人都是中国人转生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否认中国的存在、否认中华民族的存在。“全世界所有的民族都在中国转生过。包括各个国家的人,除了近期传法开始后又来了大量上界生命外,历史上各国人都在中国转生过。不管你是哪一个国家的人,你首先是在地球上先当了中国人,因为你们第一次转生就在那里。”“其实中国文化是全世界的人在各朝各代中留下来的,结了缘就转生到其它地区去了。例如,现在的美国人是大明朝人。现在美国人很喜欢道,还留有那时的观念表现。……英国是大唐,法国是大清,意大利是元,澳大利亚是夏,俄罗斯是周,瑞典呢是北宋,台湾是南宋,日本是隋。严格的说,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

  二、李洪志编造“神传文化论”的目的

  根据笔者分析,李洪志煞费苦心编造“神传文化论”,有这样四个目的:

  (一)继续进行自我神化。李洪志否定人类创造文明的作用、将一切归功于神,并不是要鼓吹神的作用,而是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我吹嘘,将自己置于众神之上的至高地位。“如果三界与人的历史上的一切都是为宇宙正法所安排的,那历史只是为了大法在历史过程中造就众生与人类和人的思想方式与文化而已,从而在大法洪传时使人的思想能理解法,懂得什么是法、什么是修炼、什么是救度众生等等,及各种修炼形式。”(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也棒喝》)“到了近五千年中国的半神文化这段时间,就开始系统的规范人能够接受法的思想了。那么怎么样造就、规范人在听法时能够听懂法的思想呢?因为法要怎么讲,就要怎么造就人类的文化与人的这个思想了。”“人类是为大法而造就的,大法是这台戏的主线,众生的存在一切都围绕着这条主线。”(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按照这样的逻辑,既然一切的神传文化都是为了李洪志传播法轮功而建立的,既然人类的所有历史都是为李洪志传播法轮功而安排的,而这又是他自己的安排,那么自然就能让人得出结论:是李洪志安排了这一切,包括神传文化。李洪志为了神化自己、抬高自己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在他那里,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的神灵,都成了为他李洪志、为法轮大法服务的工具。这样天大的牛皮,李洪志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吹出来,实在是无耻到了极点!

  (二)继续恐吓与诱惑弟子们为自己卖命。李洪志在编造“神传文化”的同时,不忘继续宣扬其“人类毁灭论”,胡说人类文明完全掌握在神的手中,已经被神毁灭了很多次。“人类在这一亿年中也是几经文明,由于道德败坏而被神多次销毁,目前人类的所谓文明是旧势力有意安排出来的,不是真正的人类文化。”(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联系到李洪志不断宣扬的“人类道德大滑坡”、“社会变的越来越坏”之类的说法,这样说的目的当然就是要恐吓弟子——现在的人类文明也同样在神(也就是李洪志自己)的掌握之中,随时可能被毁灭,从而制造“末世恐慌”,使弟子们始终处于恐惧状态而不敢对他有丝毫怀疑。恐吓之后,李洪志便将所谓的“正法”与弟子们联系起来,“人类的真实历史与目地不是那么简单的,大法弟子的修炼与救人这事的本身是与宇宙正法这件事联系着的。”(《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并指使弟子按照他的意志从事:“人类是为大法而造就、而成的,所以我在讲这个历史中在给你们讲法,这一切都是与法有关的问题,很多事情对大法弟子来讲都是很重要的事。特别这些事情与当前你们所做的这一切都贯穿着你们对大法的责任在里边,有大法弟子自己深层的重大因素在里边。目地是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正法中做的更好。”(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这样,后面是末世的恐吓,前面是成神的诱惑,胡萝卜加大棒,弟子哪里还会不乖乖听话卖命?

  (三)妄图建立世界各地民众对法轮功的文化认同,诱骗西方人参与到法轮功之中来,扩大社会影响。李洪志诡称中国文化是“半神文化”,是世界各国文化的中心,“中国,那是人类神传文化的中心,几千年来它的影响波及到全世界,它的文化对其它空间的影响都很大。”(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并编造说世界各国人都是从中国转生出去的,这看似是在将中国文化抬上神坛,但从根本上说,却是为了达到更大的目的。其一,他是为自己编造的法轮功制造文化上的依据。其二,他是想借着打中国文化牌来扩大自己的影响,以欺骗其他各国民众,吸引更多的外国人练习法轮功。其三,他是要制造中国虚无论,使华人弟子淡化国家观念,丧失爱国之心,一心一意为法轮功卖命。其四,是想借转生说来蒙蔽外国弟子,使他们增强对法轮功的归属感,进而利用他们为法轮功制造声势、扩大影响,长期地、更大规模地进行危害中国的活动。

  (四)为“神韵演出”制造文化依据。李洪志在编造法轮功时,最初并没有形成“神传文化”的邪说。在《转法轮》中,只是编造了“气功是史前文化”这样一个观点。真正形成所谓的“神传文化论”,是在二零零二年的《北美巡回讲法》之中。但随后的几年中,李洪志对此也没有过多重视,仅在少数“讲法”中偶尔提及。可是到了2007年,李洪志忽然对“神传文化”作了大量的阐述,特别是2009年以来,几乎每一篇“经文”中都有大篇幅的讲述。这一变化显然是和“神韵”演出的进行有着密切的关联,因为恰恰是2007年开始,法轮功组织推出了所谓的“神韵晚会”;特别是2009年以来,李洪志将“神韵”演出亲自掌握在手中,并在多个场合将之称为“神的文化”的演出。因此,编造和大肆宣扬“神传文化论”与推销“神韵”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其正是要通过制造这套“神传文化论”,来为“神韵”演出制造文化上的依据,拉大旗作虎皮,充充门面,以期吸引人的眼球。

  三、荒谬的“神传文化论”

  李洪志编造的“神传文化论”充斥着对自己、对法轮大法、甚至对大法弟子们肉麻的吹捧,几乎让人闻之作呕;其内容更是荒谬绝伦,如痴人说梦。但为了厘清真相、也便于让大法弟子们能从中警醒,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荒谬性进行简单的剖析批驳:

  (一)从李洪志编造的邪说自身看,其在逻辑上前后矛盾、十分荒谬

  按说,任何一种理论或者一套观点,必然是前后一致,不能自己打架,更不能今天一个说法、明天又一个说法。可是,李洪志的这套“神传文化论”,却和以往他的说法自相矛盾。下面仅举三例:

  首先,李洪志曾对传统观念极力贬斥,而在“神传文化论”中却又将传统观念吹嘘成神的文化,是理解和接受法轮功的根据。例如,在《转法轮》第一讲中,李洪志说:“人类固有的旧观念形成一套工作、思维方法后,很难接受新的认识。真理出现了也不敢去接受它,本能的产生一种排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现在没有人去系统的整理这些东西,所以人的观念老是跟不上发展。”显然,在这里李洪志是要说明传统观念是落后的、跟不上形势的。但是在“神传文化论”中却完全改变了口气,反而说:“在历史过程中,人渐渐的知道了应对自然界的环境,然后神不断的给人带来各种各样的文化,同时神也在看这些文化会使人成为什么状态,也都是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最后把它确定下来,……这就是中国的五千年文明,是在久远的历史过程中奠定、总结出来的东西。这过程中要教会人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形成怎样的思维结构、遇到事情怎么样想问题、用什么样的思想方法想问题。”(《什么是大法弟子》)

  其次,李洪志早期传播法轮功时,恐怕没有想到有一天会用得上中国传统文化,所以早期的一些“讲法”中极力否定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作用。例如,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加拿大法会讲法》中,李洪志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大肆攻击说:“中国人他有古老的观念,五、六千年的文明史,从诸子百家到后来以至现在各种学说,……这些东西也使中国人经历太多了,要破除那些观念就很难。有的时候我发现文化内涵大的民族,他聪明,因为他们经历的太多了。但是往往你要想让他认识真理,那么这些东西也在起副作用。”可是,在“神传文化论”中,李洪志却说“中国文化是神传文化”,“神是要在正法时用中国文化,也是神奠定的,本来就是半神文化。这里的东西有多好,五千年文明中的辉煌,就包括它的历史故事多的简直无计其数,都是神传文化的一个个亮点,从远古时期的人造就成现代思维方式的人的过程中奠定的文化。”(《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再次,对于宗教的思想和观念,李洪志以前也极力进行诋毁:“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就是说你的观念和它的原义已经脱节了,你理解不了它。”甚至说:“宗教是人承认的,是人搞出来的,神却不承认宗教。”(1998年《北美讲法》)可是,在“神传文化论”中,李洪志反手抽了自己一耳光:“基督教、佛教在历史上、在各自的区域范围之内传过,但是他们是在建立一种人类认识神的文化。”(二零零九年《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有佛、有道,也有人们知道的耶稣、耶和华这样的神,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各种神,他们奠定了人类认识神的文化,使人在历史的过程中充份认识了神是什么样的、神是什么样的表现、什么是修炼、修炼都有哪些形式、怎么样才能修炼。”(《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

  在李洪志的这些歪理邪说中,类似这样前后矛盾的情况极多——恐怕只有李洪志才会如此的顾头不顾尾、厚颜无耻地干着自打嘴巴的事情。

  (二)从宗教发展史的角度看,神灵观念和宗教思想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神传文化论”充满了常识性谬误

  首先,从宗教的起源来看,宗教起源于原始人类社会时期人们对于各种未知现象的恐惧、疑惑,并由此产生的万物有灵观念和图腾崇拜,也由此产生了人类可能最早的宗教形态——萨满教。原始社会事情的萨满教,在某种意义上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无论是在亚洲、南美洲还是在非洲,萨满教都曾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统治着人类的精神世界。考古学的大量证据证明,早在数万年前的人类就已经出现了葬礼和来世信仰的迹象。例如尼安特人遗址(拉·费拉斯遗址,距今6万年前)中,死去的儿童身边留有两块燧石,而且有可能由于仪式上的原因把赭石粉撒在烹煮过的鹿肉上,以及在洞穴的罅隙中有意排列着6个熊的头骨[1]。到了距今约1.2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有关宗教的考古学证据稳步增加,更多的有关神灵和崇拜者的图画和雕刻,更多的关心死者的迹象(殉葬品、墓地,最终出现了墓碑)出现了。我国江西仙人洞洞穴遗址(距今约10000—8000年),该遗址出土的人骨被大石所压于陶器上涂朱现象被认为可能与原始宗教的灵魂观念以及巫术仪式有密切关系。[2]大量的事实证明,神灵、灵魂等观念的出现和发展,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人类自发地形成和演化而来的,根本不存在什么神的传授的情况。假如说有神的传授,那么何以还要经历如此复杂的演变过程呢?

  其次,从宗教的发展历程看,各民族都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宗教信仰。在苏美尔人时代(公元前3500到3200年间),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苏美尔人就形成了多神的宗教信仰系统,例如一位神具有使谷物生长的力量,一位神是产生上升的元气的力量,一位神有使食物储存于仓库中而不腐的力。苏美尔人还为神建立了大量的神庙,并将他们建立在高大的平台之上,用晒干的泥板和泥砖建成,呈庙塔状——一种梯状的塔楼,顶上是神龛。不但如此,苏美尔人还有专门的祭司和神庙学校,培养神职人员。在埃及古王国时期(公元前3100年至2770年),就已经建立了太阳崇拜体系,崇奉太阳神赖,起到了国家宗教的作用,能够赋予国家和人民以永生。法老就是这一信念在人世间的代表;神的统治通过他的统治得以维持。古印度在约公元前3200年前就创立了自己的宗教,崇拜的神袛叫“天神”,或“发光者”。印度宗教在发展中神灵越来越多,例如至少有五个不同的神被视为太阳。[3]由此可见,宗教的传统、神灵的观念,在世界各国、各民族中都广泛存在,十分古老,根本不是李洪志所说的,只有什么佛、道、上帝,更不是只有通过佛教、道教、基督教才让人知道了什么是神。

  再次,现代的世界性宗教,都是在古老宗教的基础上开创和建立起来的。例如,基督教系统和伊斯兰教系统都属于亚伯拉罕宗教系统中分离和发展起来的,其典型的特征都是对古老宗教系统进行改造,建立了一神教的宗教信仰系统,并对原始宗教中的巫术、占卜进行斥逐,大量增加伦理和道德因素。东方的宗教系统却往往是通过对哲学思想的改造而建立的。例如发源于印度的佛教,在早期具有强烈的哲学色彩,属于反婆罗门教的沙门思潮的一种[4]。前苏联学者托卡列夫认为:“何者为佛教世界观之初蕴,何者为晚期之增益,——欲加区分,确也并非易事。曾几何时,所谓佛教世界观,与其说是宗教体系,毋宁说是哲学—伦理体系。”“早期佛教的认识范畴,较之伦理范畴大为逊色。这一范畴极为朦胧。佛陀本人并不注重纯玄学问题,而认为宣讲人生修持之道至关重要。”[5]同样中国在先秦时期只有道家而无道教,道家是作为一个学术流派而存在的,更关注的是社会现实问题和治国之道,道教作为一门宗教,是道家的某些思想向民间传播之后才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宗教自身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而不是如李洪志所编造的那样,似乎是神灵在一夜之间就传授给了某个圣人,然后就建立了起来。

  综上所论,李洪志所谓的“神传文化论”中,胡说什么“释迦牟尼与老子和耶稣的出现,才使人们今天能真正的认识什么是正信与修炼,什么是佛、道、神这一切。”纯属对于宗教的发展没有丝毫的认识和了解,更不了解人类神灵观念的产生和演变历程。实际上恰恰与他所说的相反,正是在佛教、基督教等世界性宗教兴起之前,人类对于神灵的认识和崇拜的程度更高,神灵的观念甚至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而李洪志的这种说法,也正好暴露了他的不学无术和信口开河。

  (三)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来自于实践,“神传文化论”是无知的谎言

  人类的认识是如何而来的,这是哲学上的一个重要课题。罗素说过,哲学“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一切确切的知识都属于科学”。[6]人类的知识是起源于神的传授还是起源于实践的发展?这个问题在当代已经毫无争议,甚至于许多宗教人士也承认,人类的知识来自于实践。将人的认识归结于神灵,这是陈旧而荒谬的神创论观念。早在18世纪以来就受到了猛烈的批判而为人们所抛弃。从认识论上说,人类有认识世界的能力,并通过无数代人的积累,逐渐构建起了目前我们所了解的庞大的知识体系。而某些杰出的思想家,不过是将人类已有的思想火花进行系统化和整理,就如同将零散的珍珠串成项链,使之成为工艺品一样。李洪志在“神传文化论”中说“孔子的中庸思想中提出的仁、义、礼、智、信”,实质上是一个荒谬的说法。实际上,“儒”文化早在周公时代就已经出现,所谓的仁、义、礼之类的说法很早就已经存在。所以孔子自己都说“克己复礼”。假如以前没有“礼”,何来“复”之说?孔子与其说是文化的创立者,不如说是中国古老文化的一个整理者和传播者。而这些古老的知识、文明,都是人类在一代代人的生活实践之中创造出来的,不存在什么神将知识传授给某个人的情况。再例如,爱因斯坦在创立相对论之前,已经有许多人在进行非常深入的研究。荷兰物理学家洛伦兹在1899年就发表论文讨论了惯性系之间坐标和时间的变换问题;1904年,他发表了著名的变换公式——洛伦兹变换,讨论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式,并指出光速是物体相对于以太运动速度的极限。爱因斯坦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创立了相对论。仔细考察这些创立新的理论和思想体系的杰出人物,他们并不是凭空创造了一个体系,而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发展和创新的。从认识论上看,这也恰恰就是人类知识和文明发展的根本所在。而那些将所有功劳都归功到某一个天才人物身上,并借此来证明神授说的人,要么是对基本的历史事实根本一无所知,要么就是别有用心。李洪志肆意夸大所谓的某些个人在人类文明演进中的作用,除了他本人不学无术之外,更是不怀好意,其刻意歪曲事实的目的就是要为自己编造的“神传文化”诡辩,增强欺骗性。

  (四)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看,中国人对于神灵充满了功利色彩,中国文化的主流并不是神灵文化

  中国文化是世俗化色彩浓厚的文化,与西方的宗教文化相比较,中国人对于神灵并不虔诚。李洪志在“神传文化论”中胡说什么“中国文化是人类神传文化的中心”、“中国文化是神传文化”,这是对中国文化缺乏起码了解的表现。

  首先,从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看,儒学在近2000多年来占据了统治地位。中国在上古时期曾经出现的是巫的文化,神灵观念在夏、商时代十分盛行。但是周王朝的建立使巫文化受到很大冲击,特别是儒的精神得到了很大发展,以至于到孔子时代,孔子提出了“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的观点。先秦诸子百家之中,有大量充满理性精神和对鬼神观念质疑的深刻思想。也因此,秦汉以来,特别是经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学在中国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始终占据统治地位。统治者虽然也有“祭天”等行为,但这里的“天”,更多是一种模糊的自然神论中的观念,而不是类似西方宗教中的人格神。而原始的神灵、巫术逐渐从主流统治思想中退缩到次要地位,转向民间发展,以至于中国没有形成类似基督教的国教模式,更没有形成伊斯兰教那种政教合一的社会模式。

  其次,中国的宗教很大程度上是舶来品。中国最有影响的宗教——佛教也是东汉明帝时期从西域流传而来,并且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宗教。土生土长的道教,在最初时期具有很强的巫术的色彩,并受到了官方的严厉限制,特别是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后,道教的主流派别太平道受到沉重打击,另一支五斗米道则发展起来,成为了后世道教的主流。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南北朝时期,深受佛教的影响。到明清时代,甚至呈现出佛道合流的潮流,到了当代,道教的影响力也明显比佛教衰落了许多。

  再次,中国的神灵文化极具世俗化色彩。由于中国文化的根本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是入世的、伦理的和现实的文化。这就直接影响到了民间的神灵文化。因此,中国民间对于神灵的信奉,更多是出于功利的目的,是为了财富、健康、升迁、乃至传宗接代等完全世俗的目的而供奉神灵,并且巫术的色彩非常浓厚,较之基督徒或伊斯兰教徒那种虔诚的、单纯的信仰,远远不如。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士人阶层,自孔子以来,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毫无争议的统治阶层,他们的思想和所作所为无不在于维护现存社会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他们所代表的价值体系——儒教,纯粹是一种入世的道德伦理。”“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适应于此世。”[7]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洪志说中国是神传文化、是世界神传文化的中心,纯粹是无知基础上的胡言乱语。

  另外,李洪志胡说什么“中国的‘朝代’和‘国家’不是一个概念,那个‘皇上’和其它国家的‘王’也不是一个概念,那个‘朝代’是人类一个时期的象征,‘皇’和‘王’区别很大。”这里就暴露了李洪志对其他国家历史的无知。朝代这个概念在西方国家同样存在。例如,古埃及历史上也同样使用王朝的概念。古王国时期(公元前2770年到前2200年左右),共经历了十个王朝。“皇”的概念在西方国家也早有使用。最著名的就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就称为皇帝。实质上,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的爵位系列中,对皇帝、王、公、侯等等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不仅仅是只有中国才有这样的区分。例如欧洲中世纪时期,建立帝国称帝和建立王国称王,都有着严格的区别,并且在礼仪上都有极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一直存在,根本不是李洪志胡说的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区别。

  (五)从文明史的角度看,世界各大文明都各有其特点,中国文明绝不是什么人类文明的“中心”

  首先,中华文明在世界上所有的文明当中,只是其中之一,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极少有人还会认同中国文明是世界文明的中心的说法。如果说有,那也是过去中国古代以“天朝上国”自居时的自大心态。而这种心态在近代以来没有给中国带来任何好处,反而成为了阻碍中国发展、使中国落后挨打的一个重要因素。众所周知,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中,中国文明在时间上是要晚于古埃及、古巴比伦时代的。公认的、有充分证据证明的中国文明的代表是商文明,时间大约是在公元前1700年至前1000年左右,而古埃及第一王朝建立的时间约在公元前2770年左右,苏美尔第一个统一政权建立的时间约在公元前2300年左右;古印度河谷文明的时间约在公元前3200—1600年左右。即使我们将夏文明的时间计算在内(公元前2000—1700年,目前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其确实存在过),中国文明从时间上看在四大古文明中也相对较晚。在中世纪时代,中国文明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进入近代以来,中国文明逐渐被西方文明超越。因此,“中国五千年文明历史,奠定了人的一切文化与思想行为”,中国文明是世界文明的中心这样的说法,是任何一个稍有理性的人都难以相信的鬼话。

  其次,从当代的现实看,中华文明深受西方文明的影响。李洪志胡说什么“最后人类的五千年,……就是中国的五千年文明”。事实上,文明的概念是18世纪法国思想家相对于“野蛮状态”提出的。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指出:“在所有界定文明的客观因素中,最重要的通常是宗教。人类历史上的各个主要文明在很大程度上被基本等同于世界上的各伟大宗教。”因此,他将当今世界上依然存在的文明分为8个:中国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非洲文明。[8]而在人类的历史上,也就是在近5000年中,按照学者们的研究,最多的是汤因比的观点,共有23个文明,最少的也有8个(施本格勒)。在20世纪,“文明之间的关系从一个文明对所有其他文明单方向影响所支配的阶段,走向所有文明之间强烈的、持续的和多方向的相互作用的阶段。”[9](这里所说的“单方向影响”更多是指18、19世纪以来西方文明的扩张)然而,就当今世界来说,尽管学者们普遍批评了西方中心论,但是“这些学者所警告过的错觉和偏见依然存在,而且到20世纪末已膨胀为普遍的和狭隘的自负,自以为欧洲的西方文明现在是世界的普遍文明。”[10]根据统计,到1992年,全球讲汉语的人占世界人口的18.8%,讲西方语言的人口占39.4%。据估算,到2000年,信仰基督教的人口占29.9%,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占19.2%,而信仰中国民间宗教的仅占2.5%。[11]从这两组数据,也足以说明,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在某种意义上,居于更主导的地位,相对而言,中华文明不过是这些文明中并不占主导地位的一员而已。同时,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反倒是李洪志认为边缘文明的西方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他们的宗教居于了主流地位。因此,“最后人类的五千年,……就是中国的五千年文明”的说法,真是不知所谓。稍有常识的人都会对如此荒谬的说法嗤之以鼻!

  以上笔者从五个方面对李洪志所谓的“神传文化论”进行了批驳。事实上,李洪志的这套歪理邪说充满了矛盾和错误,只要稍加注意,都能从中看出破绽。任何谎言和谬论都无法经受时间和科学的检验。李洪志费尽心力编造的谎言和邪说,在时间面前、在科学面前、在事实面前,终将破产。

  附注:
  [1]【澳】加里·特朗普著,孙善玲、朱代强译,《宗教起源探索》,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94—195页。
  [2]吾淳,《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3月版,52、53页。
  [3]【美】菲利普·李·拉尔夫等著,赵丰等译,《世界文明史(上卷)》,商务印书馆,2006年。
  [4]杜继文主编,《佛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8页。
  [5]吾淳,《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3月版,37页。
  [6]【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11页。
  [7]【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13页。
  [8]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21—24页。
  [9]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32页。
  [10]同上,34页。
  [11]同上,40页、45页。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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