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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身心岂容邪毒染指

作者:瑞民 · 2014-06-18 来源:凯风网

  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全国人民心里都在为山东招远血案中两个孩子的遭遇在纠结。一个是7岁的男童在节日前3天母亲被无故地活活打死,还在安慰自己的父亲“不要哭”;另一位是案犯张立东12岁儿子,在警察到达现场后,还在用空心铝质拖把杆抽打倒地的受害者身体。

  在这起严重暴力刑事案件中,两个未成年人各自为受害者和被害者的不同角色,但他们都是邪教组织的受害者,其责任应由组织实施这一犯罪活动的主要成员来承担,那么其自身的伤害应由谁来买单呢?

  回顾我国政府自1999年10月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犯罪以来,屡屡发生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案件,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以家庭主要成员为单元的邪教组织人员的犯罪活动,其子女往往也深陷其中,成为其邪二代或邪三代的继承者。 

  大家还清楚的记得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7名法轮功自焚者中当中,12岁的女孩刘思影“妈妈、叔叔、救救我”的呐喊声,还有她烧伤后在医院治疗时说,她妈妈说,火伤害不了她,只是穿过肉体,就把思影送上天国了。记者问:“天国什么样?”小姑娘回答:“那里到处是金子,通向天国的路也是金子铺的。”正是一个受法轮功邪教蛊惑的母亲刘春玲对自己孩子的教导,毁了自己也毁了孩子。假如刘思影还活着,不难想像现在己是一个称职的“法二代”了。

  以家庭为单元的的邪教组织犯罪活动中,其隐蔽性极强,往往使善良的父母沦为邪教组织的“帮凶”和“刽子手”,对子女未来厄运熟视无赌,极大的侵蚀了未成年人的思想,使其成为其邪二代或邪三代的继承者。张立东的小儿子就是其典型代表。

  二、以家庭重要成员违背邪教组织约定,成为报复对象的伤害案件中,其子女往往成为攻击的主要受害者。 

  2011年,河南省一名小学生因其亲人意图脱离全能神邪教,被该邪教报复杀害于一柴垛处,脚心印有“闪电”标志。江苏省沐阳县村民万成彦为了洗清自己身上的罪恶,用斧头猛击熟睡中的自己8岁儿子王磊,残忍地用铁钉将儿子钉在“十字架”上,致其死亡。2011年1月10日,河南兰考县李桂荣因觉得两个月大的女儿影响了她为全能神做工,导致其被全能神内部由“带领”降级为“执事”,从而认为自己的亲生女儿是“小鬼”,于是亲手用剪刀将其刺死。安徽省邱县卢庆菊加入全能神邪教两年后,想要退出,却遭到其“介绍人”的威胁“你要不干了,“神”一定会惩罚你的,灭了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你的孙子!”迫于压力卢于2011年11月6日投水自尽。

  三、受邪教蛊惑煽动,表现出近乎偏执型的人格变态,仇视不信教者,往往未成年人群体成为攻击的主要目标。 

  2012年12月14日,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文殊乡邹鹏村村民闵拥军,受同村一位60多岁全能神信徒宣扬“世界末日”谣言影响,冲进陈棚村完全小学,手持砍刀疯狂地砍伤了23名学生。

  四、听信其能看病识相、消灾除难、占卜吉凶祸福,一些大人成为邪教组织俘虏者的同时,其孩子也不例外。 

  河南南阳人赵秀霞,因儿子梁超患小儿麻痹症腿部残疾,相信全能神能治好。于2011年8月16日开始交由全能神人员进行了“治疗”。全能神信徒的“治疗”手段就是一天吃一顿饭,唱经、褥告,用木板固定后用砖头压,甚至用人去踩,轮番折磨,导致梁超在治疗的第三天气绝身亡。

  2013年7月,暑假期间,在某县农村发现邪教全范围教聚会,现场有多名中、小学生,经查均由其家长带领参加,给孩灌顶、赐福等邪教活动,宣称能保佑孩子上大学、当官发财。

  五、法轮功邪教人员明目张胆、气焰嚣张地把黑手伸向学生,其花样也再不断翻新。 

  某县中学英语老师在课堂上给学生散发法轮功反宣品,播放法轮功反宣品光盘。还有一名法轮功人员多次在小学门口附近趁放学学生较多时,向学生散发反宣品。同时,在其它小学门口或学生必径之路也出现小塑料袋装法轮功反宣品,在最前面放一张一元人民币,引诱学生拾捡,其针对中、小学生的企图非常明显。

  针对邪教组织犯罪分散化、小众化和职业化的新特点,变换手法、千方百计的想在少年儿童心灵上打开缺口,堪优的现状,严峻的形势,强烈的倒逼着国家职能部门出重拳,下硬茬依法整治,铲除邪毒,还未成年人成长进步的一片净土与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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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峰 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