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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为何贼性难改?

作者:李 聿 · 2014-11-07 来源:凯风网

  俗话说“贼性难改”,法轮功就是这样。

  2014年10月24日,郭德纲和北京德云社在美国《世界日报》刊发严正的维权声明,谴责法轮功媒体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音频、视频资料,进行非法宣传。(宋涵《郭德纲炮轰法轮功媒体侵权(图)》,凯风网2014年10月27日)

 

  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维权声明

  这当然不是法轮功第一次做贼,类似的盗播事件已有多起:

  ——2012年2月,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盗播国产电视剧《鹿鼎记》;

  ——2012年4月,“新唐人”再次盗播由北京慈文影视公司制作、泰盛娱乐公司享有海外发行权的电视剧《雪山飞狐》;

  ——2014年3月26日,法轮功大纪元网站发表《和解声明》,承认自己盗刊了相声表演艺术家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

  这些当然都是已被发现的。可以肯定,法轮功做“文贼”、“艺贼”的糗事绝不止以上这些,至今未被发现的还不知凡几呢。还可以肯定,盗播郭德纲相声绝不可能是法轮功伸出贼手的最后一次。真是贼性难改呀!

  明知“伸手必被捉”,为何法轮功一而再、再而三地作贼行窃、悍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呢?

  首先,这是法轮功“伪文化,真政治”的需要

  众所周知,李洪志一直强调法轮功“不政治”,只是个修炼团体,可该邪教实际上已经堕落为国际反华势力的走狗,公开提出“解体中共”的政治口号。为了伪装自己,曲线搞政治,它就大搞“伪文化”,在宣传口径上搞两面派:或称“法轮文化”、“神传文化”(有时也称“半神文化”);或称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此,它一方面鼓捣出“神韵”演出(连李洪志都曾承认它是地摊货),一方面在自家媒体上掺进些“文艺鸡精”以广招徕。然而,文化艺术这东西没有深厚的底蕴,是自创不了的。可法轮功又想做“文艺暴发户”,于是只能靠剽窃、盗播。法轮功媒体的宣传对象主要是华人,于是它多次伸出贼手,瞄准“两岸三地”的优秀文艺作品(如前面所列诸作品)下手。这就是它一盗再盗的主要原因。

  其次,这是“法轮文贼”自我贴金的需要

  事实俱在,赃证昭昭,我谥之为“法轮文贼”绝没有诽谤法轮功。据我所知,法轮功的核心媒体上,皆设置了文艺栏目,为了吸眼球、聚人气,尽量地刊播在华人圈影响大的经典,显示它视野广、品位高,以此往自己脸上贴金。这样做,虽有违“轮理”,但如果能够老老实实地向版权方购买刊播权,也不失守法之举。然而,它偏偏要做贼行窃。这是为何?愚以为,原因有三:一来它的利用价值下降,幕后金主资助渐少,导致囊中羞涩;二来它名声太臭,即使愿意出钱购买刊播权人家也不卖(法轮功行邪作恶、卖国求荣,没几个人愿意搭理它);三来它怕公开购买刊播权等于承认神仙不如常人,会有损“大法”名誉。该邪教既要自我贴金,又受制于上述三因,它能不做出鼠窃狗盗的邪事么?

  再次,这是“轮教赌徒”侥幸无赖的必然

  大骗子皆赌徒,李洪志就是这样。法轮功媒体当然是“师父嫡传”,它们做文贼,“屡盗屡败,屡败屡盗”,是赌徒心理的必然。该邪教自以为总部设在境外,被它侵权的艺术家或文艺公司多是中国大陆的,空间距离遥远,鞭长莫及;加之法轮功媒体知名度低,未必会被发现。于是他就赌一把,屡屡不告而取。法轮功无耻盗播,多次被逮个正着,最终以丢丑告终,为啥不吸取教训呢?殊不知,赌徒兼具侥幸心理和无赖品性。法轮功是什么?是邪教!它的教主是赫赫有名的江湖骗子李洪志,抵赖耍泼是其看家本领。君不见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盗播《鹿鼎记》19集,一分钱没花,不是脸皮厚能成吗?君不见,还是这个“新唐人”盗播《雪山飞狐》,版权方多次发律师函交涉,它就是置若罔闻、装聋作哑,能拖则拖。君不见,大纪元被迫发表《和解声明》后,一段时间内仍然继续刊播马季的部分作品。

  法轮功耍惯了无赖,要想让它遵纪守法,不行窃作贼,除非日头从西天升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法轮功改不了做贼!不信,咱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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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