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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锤重击下的可笑“神话”

作者:李 聿 · 2014-12-01 来源:凯风网

  有必要说明一下,此处“神话”不是指像《西游记》那样的文学体裁,而是邪教(如全能神)要求信徒“吃喝”的那个“神话”,即“神的话语”。邪教教主的“神话”,都是牛皮大话、无耻谎话、白日梦话,在法律重锤面前,愈发显得可笑。且看事实。

  “神话”音犹在,魂已赴阴府

  “主神教”教主刘家国,自封“主神”,制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信仰主神才能得救,要团结在主神四周,终极建立神的王国”等迷信邪说。刘还以“赐神灵”为名,强奸妇女19人;以缴纳奉献粮、奉献款为名,诈骗钱财40余万元人民币。其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给受蒙骗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危害。1998年初,中国政府决定打击“主神教”,6月11日,刘家国在云南曲靖被捕,10月被判处死刑,10月12日被处决。真可笑,“赐神灵”不灵了,自己的命魂没进“神的王国”,进了阴曹地府。

  这正是:“赐灵”偏不灵,“主神”难做主;“神话”音犹在,魂已赴阴府。

  “末日”拯救者,末日来得快

  吴扬明本是安徽农村的“混混+流氓”,1979年怀着投机心理信教,1988年歪曲《圣经.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词,自称“被立王”,宣称:“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就要受惩罚,遭到屠杀”,以此蛊惑、胁迫群众加入该组织。吴扬明给自己加冕为最高权威的“父王”,声称要在2000年之前“推翻撒旦政权,建立新天新地的神国”。他将《圣经》中的“蒙召”解释为要求女信徒与他发生性关系,称只有这样才能得救,先后以诱骗和胁迫手段共奸污成年妇女和幼女数十人,仅被查证的就有19人。他还要求信徒缴纳“奉献款”,聚敛钱财数十万元。1995年,安徽省蚌埠市公安机关抓获吴扬明。同年底,吴扬明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并于12月29日执行枪决,走到了人生的末日。神仙被常人判刑处死,瞧这事闹的。

  这正是:“末日”拯救者,末日来得快;“神话”成讽刺,法锤真厉害。

  “分身”苦无术,“大佛”再进宫

  “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自称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弟子拜他为师可以成佛,吹嘘自己拥有“天眼通”、“宿命通”等神奇功能,能将碎了的手机屏幕瞬时复原,编造自己拥有“分身术”,身躯能“以很快的速度缩小,只剩一点点,然后化作一道佛光,就没了”。然而,他的这些神奇功能,却经不堪一击。2014年7月30日凌晨,广东省公安机关在珠海依法查处非法组织,传唤审查涉案人员80多名,搜查取缔活动窝点多处,搜缴“华藏宗门”组织宣传品及财物一大批。教首吴泽衡等21人因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诈骗、强奸等犯罪活动,已被刑事拘留。彼时,吴教主咋不祭出“分身神术”呢?联系到吴曾于2000年因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次是“再进宫”了。

  这正是:“分身”苦无术,“大佛”再进宫;牛皮瞬间破,“神话”成痴梦。

  教主当“逃神”,“全能”即无能

  “逃神”是谁?全能神邪教实际教主赵维山是也(“女基督”杨向斌只是个傀儡)。此人原为境外渗入的邪教“呼喊派”骨干成员,1989年“分灶”自立,成立“永源教会”,自称为“全权的主”。1991年,“永源教会”被当地政府认定为非法组织而查封,赵维山无奈外逃。1993年,赵维山将“永源教会”改为“真神教会”,别称“实际神”(或称“全能神”、“东方闪电”)。此后,赵又包装有精神病的情人杨向斌为“女基督”,自封“大祭司”,并炮制出《话在肉身显现》等一系列“神话”来控制信徒。赵维山曾向信徒承诺:“信从女基督不必受任何约束,可以任意犯罪;救人不必受法律限制,可以任意而行”。可截至目前,已有上千名全能神信徒因违法犯罪,相继遭到法律严惩,特别是今年“招远血案”的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别说信徒在法锤面前只能认罪服法,就是赵维山本人,也不敢与法律对抗。其邪教组织被明令取缔后,赵维山于2000年潜逃至东京,后又辗转到美国;2001年,向美国申请政治避难。这“全能神”也太无能了,堂堂赵教主竟然两次靠逃遁保命。他为啥不显示“神的威力”,给中国执法者以“闪电一击”呢?

  这正是:“全能”即无能,牛皮吹得狠;驱徒当炮灰,教主做“逃神”。

  “狂佛”李洪志,违法也认栽

  谁是“狂佛”?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也。请听其狂言:“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至于人间法律,更不在“宇宙主佛”话下:“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讲》)真够狂的,法律从属于他的“法轮大法”。于是,李“主佛”煽动弟子违法抗法:“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转法轮》)他的底牌就是,“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保证不会出任何危险”。然而,当法轮功恶徒违法犯罪(如围攻机关学校、插播电视反宣、破坏防洪喇叭等)受到制裁时,从没见“主佛法身”显神通。最可笑的是,李洪志于2006年和2008年先后两次在美国驾车违章,被逮了现行,不仅如数缴了罚款,还乖乖地在认罪书上签下自己的大名。

  这正是:“法身”没来由,藐法吹大牛;“狂佛”竟认罪,法律才真“牛”。

  综上所述,邪教教主,一个个牛皮哄哄,然而,在法锤重击之下,他们的“神话”无一不成了笑话。显然,“邪神”斗不过法律。奉劝至今仍被邪教控制的愚顽信徒,早日脱离邪教,做一个守法公民,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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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