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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林坐监,法轮功会是什么反应?

2015-03-03 来源:凯风网

  据美国纽约市斯塔顿岛最大的地方综合门户网站SILive.com报道,曾参与轰动一时的“大规模”移民欺诈案的一名律师约翰·林(John Lin)被法院判处4个月监禁及刑满释放后1年监管。(清风《参与法轮功移民欺诈的美国律师被判4个月监禁》,凯风网2015年2月15日)此事还得回溯到2年多前。据美联社2012年12月18日报道:当月美国大举扫荡华人社区涉嫌造假的移民律师楼,20多人被捕,10家律师楼卷入。美国联邦检察官对涉嫌为中国籍公民在美庇护申请造假的26人提起诉讼。这些人来自10家公司,包括6名律师、4名翻译以及1名宗教人士。起诉书称,这些嫌犯帮助想移民美国的中国公民造假,让他们谎称在国内受迫害,并为他们提供相关材料,教唆他们在与移民官员面试时撒谎,其中一个“定式谎言”就是“修炼法轮功身体变好了,却受到政府迫害”。这些嫌犯中就有移民律师约翰·林,他任职于一家来路不明的曼哈顿律师事务所,从2006年开始至2012年期间,至少提交了500份虚假政治避难申请。

  现在,约翰·林坐监,法轮功会是什么反应?按往常惯例,无非是如下三种。

  或是装聋作哑

  笔者曾在法轮功几个当家网站上搜索,大凡涉及美国严惩伪难民和参与造假者的信息,法轮功网站都一字不提。比如,2012年底美国突击抓捕涉嫌移民造假人员的信息;比如,华人政治庇护造假案于2014年2月18日在纽约南区联邦法庭开审的信息。法轮功媒体皆集体噤声。这是为何呢?无他,因为相关报道中都提到移民造假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编造“修炼法轮功遭到迫害”。纽约律师助理游天龙就当庭承认,他帮一些想获得政治庇护的华人编造习练法轮功“受迫害”的故事,他经手过的几百个政治庇护申请“大部分是假的”。有些报道还透露,法轮功已经将参与移民造假视作一种挣钱的捷径。

  试想,对这样的客观信息,法轮功媒体敢反应吗?同样,约翰·林坐监,一个重要罪行就是参与“法轮功假难民”的欺骗,这样的消息,肯定不是法轮功想听到的,它又怎能不装聋作哑,企图蒙混过关呢?

  或是我行我故

  法轮功通过拉“政治庇护”生意赚黑钱,其实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首先,有多个法轮功媒体打变相广告,经营“政治庇护”生意。2009年2月27日,有三家“轮媒”发表《退党中共党员成功获得政治庇护》称,自中国大陆来美多年的单先生,就凭着法轮功代办的退党证书等材料,虽无合法身份却获得了政治庇护。同年6月14日,法轮功“全球退党服务中心”负责人高大维在演讲中“特别说明”:“退党服务中心可以为声明退党的人士办理在美政治庇护”,并公布了办公地址。同年7月27日,法轮功第二媒体发表《政治庇护的前题》,表示他们可以联系办理政治庇护案子,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其次,法轮功人员替伪难民搞假征签,从中收取费用。2008年,据《一封来自新西兰大法弟子隨桂英的信》披露,当地法轮功组织负责人“认人唯钱,编造事实,让学员上街为刘阳(按,此人涉嫌移民欺诈)征签”,甚至“签一个十块钱”。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事前协调人卓某等人吃了、拿了刘阳的。

  这一次约翰•林坐监,法轮功财迷们未必会就此收手,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它极有可能会心存侥幸,我行我故,铤而走险。

  或是喊冤撇清

  李洪志和法轮功是臭名昭著的老赖,敢做不敢当,信奉的是“我是流氓怕谁”。“法轮功伪难民”其实有两类,一类是法轮功人员为了移民或滞留编造在中国受迫害的故事,另一类是“常人”以“修炼法轮功遭迫害”为由骗取政治庇护。后一种情况实际上就是法轮功“揽生意”赚钱,法轮功在其中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可法轮功却在自家媒体上百般狡赖,称:“别人借修炼法轮功的名义欺骗移民局,这与法轮功有什么关系?”“你总不能说,有人用菜刀杀了人,罪过在刀吧?”想必这一次,约翰•林坐监,法轮功同样会喊冤撇清的。然而这种狡辩貌似有理,其实不堪一驳。

  第一,法轮功的“经文”自曝其丑。在2004年的《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中,就有弟子反映:“常有人为了申请难民来学习法轮功,对这样的事如何处理?”在《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中,又有弟子提问:“有人在中国大陆没炼过法轮功,到国外为搞身份,到我们炼功点学了五套功法,在各种活动场所照了一些照片,撒谎向政府申请难民保护。我们大法弟子有的给家人出证明,这样做符不符合法理的要求?”很显然,两次提问都道出了一个事实:有人借法轮功进行“政庇”造假,法轮功方面主动配合并参与。大法徒给“家人”出证明也许是免费的,可给“人家”出证明,就不可能免费了(前述“刘阳有价征签”之事就是铁证)。那么,李洪志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呢?他给弟子的指示是:“他(造假者)来学就学,来炼就炼”,“他照像就照吧、学就学吧”,“大家就是尽量不去结那个恶缘吧”。这种看似“随意”的态度,实则已留足了“为我所用”的余地。

  第二,法轮功媒体主动教唆其事。2009年7月27日,法轮功媒体发表《政治庇护的前题》称:“即便申请人无法证明曾受到过迫害,他同样可以赢得政治庇护。条件是他必须展示充分自己害怕被迫害的理由,比如从其国家的文件和专家证词中得到论证,重要的是该国如何对待相似的情况上,如其他法轮功成员或地下基督徒。还需注意的是,申请人并不需要表明迫害是‘确定’的,只要证明迫害的可能性是‘有道理’的。”说什么不需要表明是“确定”的,只需要表明是“有道理”的,实际上就是编谎欺骗政府,这不是教唆是什么?

  约翰•林因参与移民欺诈而坐监,他与法轮功暗中勾搭,大量编造客户“修炼法轮功遭到迫害”的谎言,现在东窗事发了,法轮功却想撇清关系,金蝉脱壳,脱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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