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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煞人的“践约”

作者:雅 思 · 2015-03-11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内部现在真的很乱,其代言网站不久前刚刚发了个替师父讨伐侵犯版权的“通知”,现在又发了篇《出发点》,指责弟子“人心不断”、“自我膨胀”,“好大喜功,浮在表面”,还特别规定“不允许大陆学员在海外出书”,说是“因为大陆学员就需要在大陆的环境和条件中扎扎实实的修炼、践约,才能成就该成就的”。“践约”二字,令人忍俊不禁,因为它实在笑煞人了。

  一笑来去自由何来“约”

  常识告诉我们,“践约”或“违约”的前提是必须有“约”在先。李洪志倒是经常胡诌“誓约”、“违约”,如“你们的誓约将成为你们将来的见证”(《路》);“一气之下不学法、不炼功……长时间过不去的就是严重的违约”(《致欧洲法会》);“不兑现誓约很危险哪!”(《2013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法轮功师徒之间有契约吗?习练法轮功之前需要盟誓吗?按李洪志的说法,答案是否定的。

  请听其“佛语”:“松散管理,没有有形的组织结构。你愿意来你就来,你不愿意来你就走……”(《北美首届法会讲法》)“大家凑在一起炼功……是完全自愿的、松散的,你来你就来,不想来就随其自便。”(1998年《新加坡法会讲法》)“修炼就得靠自己那颗心,你不想来,你不想修,随你自己的便。”(1999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你学你就学,你不学你就随便哪儿来哪儿去,我都不管……”(1999年《澳大利亚法会讲法》)瞧瞧,习练法轮功是随其自便,来去自由的,这些“佛言”都说明李洪志和弟子之间根本无“约”(包括契约和誓约)可言。既然来去自由,就说明无“约”在先,又何来“践约”或“违约”?

  二笑“史前誓约”太荒唐

  大概李洪志也知道自己责备弟子“违约”或“未践约”很没道理,就炮制出一个“史前誓约”。比如:“一切与那千万年的等待都将在史前的誓约中兑现。”(2001年《大法坚不可摧》)“按照大法的要求,完成自己史前的誓约。”(2006年《曼哈顿讲法》)“一个大法弟子修炼的好和坏,你能不能完成你史前的誓约也是一样。”(2012年《二十年讲法》)啥叫“史前”?“史前”,在西方一般指耶稣诞生日之前,即公元元年之前;在我国一般包括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母系氏族、以及有关三皇五帝的传说史,直到最后建立夏朝,从约170万年前到公元前21世纪。法轮功学员有可能与李洪志有“史前誓约”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首先,李洪志在其《小传》中称自己出生于1951年5月13日(实际是1952年7月7日,不过这点差别对本文的话题来说无关紧要)。出生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初的李洪志不可能在“史前”与弟子有约。其次,李洪志所说的“约”是法轮功师徒之间的“约定”,是“大法之约”,可根据各方面(包括法轮功官网)的权威资料,法轮功或者法轮大法是1952年才创立,此前又何来“史前誓约”?再次,即使李洪志狡辩,“史前誓约”是他与弟子的前世之约,那就必须拿出凭据,否则任何人都可以信口开河,说他人与之有“史前之约”,而且可以随意编造“约”的内容——当然是有利于编谎者的内容。

  三笑“主佛”觍颜谈“践约”

  “践约”是一种诚信,有诺必践,有约必遵,才是正人君子。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不管法轮功师徒之间是否有约,李洪志都可以要求弟子讲诚信,这本身无可厚非。然而,这尊“主佛”有资格让弟子“践约”吗?有没有资格,要看他自己是否诚信,是否“言必信,行必果”。事实却是,李洪志是一个不诚不信、食言而肥的大混蛋。

  李洪志要求弟子拒医拒药,自己和亲人却有病看医生;李洪志承诺给弟子“净化身体”,让他们不会得常人的病,可弟子听信他的谎言导致2200多人丧了命;李洪志承诺“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可大量弟子包括骨干甚至“佛亲”纷纷病亡祸死;李洪志承诺弟子至迟在2012年3月底“正法”完成,所有弟子皆圆满升天,可时至今日,按“主佛”自定的标准,一个圆满的也没有……李洪志屡屡食言、无耻赖账导致弟子疑师疑法,最终脱轮而去。这一点,连法轮功官网上也有披露:“有的同修因为执着于正法结束的时间,就把师父曾经讲过的这方面的某一句话或者某一段法理拿出来作为依据和理由,从而产生不相信师父和大法的心理,现在已经完全放弃修炼。”“在我们本地有99年7月20日后去北京上访过的老学员后来不修了,有人从根本上不相信大法了,有的说‘2001年前后的经文上就说时间到了最后了,要结束了,几年过去了,现在也没结束’,所以不相信师父讲的法了。”李洪志说话如放屁,从来没有践过一次“约”,却要求弟子“践约”,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李洪志骨子里就是一个流氓、骗子、泼皮无赖,还在那儿觍颜谈“践约”,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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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 平 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