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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修,罪孽深重

作者:卫健 · 2015-06-29 来源:凯风网

  多少年来,从法轮功高层到普通痴迷者,法轮功人员不断爆出“男女双修”的丑闻,实在是罪孽深重。

  “男女双修”酿命案。2004年上半年,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法轮功成员王孝玉(男)与李明英、李明华姐妹进行“男女双修”(乱伦)。在“双修”过程中,王孝玉还让李明华和李明英吸吮他的嘴、乳头、阴茎和肛门。称自己身体的这四个部位是释放体内精华的通道,有助于姐俩提高“功力”。泯灭人性的王孝玉为“驱魔”“上层次”,先用棍棒对李氏姐妹的乳房和下身进行伤害,后又与李氏姐妹一起,将同为法轮功修炼者的李明英丈夫荆涛乱棍打死。

  “男女双修”播性病。据中国关爱协会《现代社会的罂粟》披露,家住山西某县的李铭忠夫妇,退休后为锻炼身体而习练法轮功,他们与周围的同修们一起学法,请来一个很“精进”的辅导员交流学法体会。在这位辅导员的诱导下,李铭忠夫妇多次和男女同修们进行了“双修”甚至“群修”。不久,李铭忠夫妇不仅学法没有“精进”,反而与同修们共同染上了性病,花了五千多元才将这性病治好。

  “男女双修”毁家庭。因参与“男女双修”而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异的例子比比皆是。刘秀竹在《“男女双修”害惨了我》一文中称:“(当听到刘秀竹与表姐夫‘男女双修’后)羞耻难当的根生(刘秀竹的丈夫)像一头发怒的狮子,咆哮着把我暴打一顿,然后和我离了婚。”广西省苍梧县的邱霞,因参与“男女双修”“修”出一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婴儿”,加之与丈夫离了婚,在“百无聊奈之下,邱霞把仅三个月的婴儿遗弃在城里后就一走了之。”

  “男女双修”败良俗。法轮功男女双修的极致版是“群交乱淫”。2003年,河南禹州的赵××等10多名男女法轮功信徒在驻马店市“双修”时被抓获。人员涉及全省大部分地区,上有年过七旬的老妪、老翁,下有正值青春年华的俊男靓女。怎么“双修”?有“男双修”(男子同性恋)、“女双修”(女子同性恋)。还有“母女双修”、“兄妹双修”、“姐妹双修”(乱伦);有“口修”(口交)、“手修”(手淫)。“双修”时人员或双人,或三五成群,甚至数十人“群修”(群奸群宿),更有的女法轮功人员,在月经期间也要“修”(用嘴吸阴部),说是可以“大破天门阵”。真可谓群魔乱舞,污秽不堪;淆乱人伦,伤风败俗,莫此为甚!

  “男女双修”践法律。法轮功人员孙某自称“李洪志的父亲”,主张与其他女性“转基因、修恋”发生性关系,谎称助其净化身体、促进圆满,引诱17名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钱财20余万元。2014年1月9日,孙某因涉嫌诈骗罪和强奸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台湾的法轮功女信徒金红甯(金红宁,金美珠,网名小龙女)为了“采阳补阴”,先后与陕西、山东、四川三个男子结婚,金还向同修炫耀自己的双修经验。这一违法行为兼丑闻被告发后,台中地方法院于2013年10月24日以重婚罪判处金红甯有期徒刑4个月。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的“法轮功”痴迷者叶检平,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强奸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又如河北省香河县的“法轮功”“精英”张玉会,因与未满12岁的亲生女儿“双修”被判刑。

  综上所述,法轮功的“男女双修”的危害不容忽视的。因此,必须铲除法轮功邪教,才能护法律,纯风俗,正道德,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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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君 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