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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的不仅是一审判决

作者:凌尘 · 2016-02-04 来源:凯风网

  据中新网广州2月2日电,广东省高级法院2日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广东高院二审认定“华藏宗门”为邪教维持原判》)

  这一驳,尘埃落定。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是对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孟当庭提起上诉所作出的司法回应。彼一时,一审判决:认定“华藏宗门”为邪教组织,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吴泽衡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一十五万元。彼一时,吴、孟二人依然痴心妄想,顶着违法事实确凿清楚、不容辩驳,顶着人证物证不胜枚举、个个有力,潜心乘“法律平等、司法公平”之机、垂死挣扎,幻想其邪教组织能为他们掩盖或转嫁罪恶、罪责,幻想在尽可能穷尽法律程序过程中生发奇迹,求得苟延残喘。然而此一时,“法律平等、司法公平”如此一驳,二审终审,维持原判,给案件审理打了死结,给吴泽衡下了定论。

  这一驳,罪责使然。随着广东高院二审判决,吴泽衡贪婪的一生、无耻的一生、罪孽的一生更加突兀。他冒充少林寺传人,自封“皇觉”“始祖”,私创“华藏宗门”,自嘘有“特异功能”,趁势借势造势敛取拜师费、奉献金等,擅自发行股票等实行诈骗,非法行医开店等骗财洗钱,变相兜售推售法器等狂敛不义之财;同时编造歪理邪说,以“男女双修可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为名,借信徒虔诚膜拜之心,千方百计勾引胁迫女性,诱奸、迷奸、强奸女信徒,玩性成癖,被证实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包括其晚辈和几名幼女……所以说,吴泽衡的无视法律,轻视法律,蔑视法律,以及他的自吹自擂、狂妄自大、贪婪淫乱,使他心理变态,人格扭曲,泯灭人性,最终为众人所不容,为社会所不容,为法律所不容,吴泽衡只有傻眼了,是他把自己玩完了。

  这一驳,取向唯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社会没有局外人,吴泽衡的余生取向,唯有伏法改造,认真为自己的深重罪恶忏悔,认真为自己的恶劣行径改造。这也是法律对他最大个保护,否则,被那些受害者乱棍打死亦不为过。况且按《刑法修正案(九)》量刑定罪的话,他这邪教组织的头目,他这屡教不改的惯犯,以及这系列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核心人物,只会罪刑增加。宣告吴泽衡今后的“生活”,是法律的意志,也是人民的意志,是法律的震慑,也是人民警告,一切犯罪分子特别是邪教头子、邪教分子务必以吴泽衡为教训,再不悬崖勒马,收手认罪,就等着法律从严从重审判吧!既然能“把手铐当面包吃了”“化成一道佛光消失”的“觉皇”吴泽衡都不能逃脱法律追究、都不能想上诉就能歪曲事实,同流的李洪志、赵维山他们真的就能逍遥法外吗?这无疑是对其他邪教分子重拳一击。

  总之,对吴泽衡上诉的驳回,除了维持一审判决之外,进一步伸张了正义,严肃了法纪,震慑了其他邪教头子及其爪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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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