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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于邪教的妇女们该醒醒了

作者:飞燕 · 2017-03-10 来源:凯风网

 

  3月8日国际妇女节,各企事业单位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的开展以女性榜样为主题的评选活动,鼓励女同胞们积极展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有的举办女性健康的知识讲座,关爱妇女同胞的身体健康;有的举行户外活动,一路欣赏春天美景,愉悦身心。这一大波“福利”都体现了共同的主题:对妇女同胞的尊重和爱护,感谢女同胞对社会和家庭所做的贡献,肯定妇女同胞半边天的社会地位。而不幸误入邪教歧途的妇女却饱受邪教组织的摧残,其人格尊严丧失殆尽,难以享受到节日的快乐。

  邪教摧残之一:破坏妇女同胞家庭。

  自古以来,妇女都承担着操持家务和哺育子女的重任,家庭对很多妇女而言意味着付出的全部心血。而邪教组织却以女同胞为突破口,不遗余力地破坏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一方面,对信教的妇女实施精神控制,要求信徒割断亲情,灭绝人伦,不要家庭,教唆信徒离家出走、抛家舍业外出“传教”,另一方面,煽动信邪的妇女彻底抛弃家庭,去过邪教的集体生活。导致一些女信徒远走他乡,几年杳无音信,致使家中老人无人赡养,孩子失去妈妈,本来和睦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这极大伤害了妇女同胞的家庭。

  1984年出生的方艳,受母亲的影响接触全能神邪教,原本善良、温顺的她变得一反常态,冷酷无情,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原来当做宝贝似的儿子只要影响了她看全能神书,就会招来她的严厉训斥甚至是打骂。因她无心工作,也不照顾孩子,家务也不做,夫妻矛盾升级。一次吵架后,方艳不辞而别,外出传教去了,至今杳无音讯,一个美满的小家就这样被毁了。

  邪教摧残之二:骗取妇女同胞钱财。

  一般而言,女同胞在家庭执掌财权,因为她们要持家过日子。因此,邪教诈骗钱财的目光便聚焦在女信徒身上。邪教诈骗钱财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不论邪教诈骗钱财的花样再多,其本质无非将其成员视为俎上鱼肉,大肆饕餮。女信徒的“无私奉献”使很多邪教教主一夜暴富。譬如邪教“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不但在境内外大肆购房、购车,且在境外储蓄巨款,又全家移民美国,生活无忧,逍遥自在。

  42岁的严丽如受姐姐影响参加“全能神”聚会听“真道”,姐妹俩就经常参加“吃喝神话”交通,并将家里的10万元积蓄奉献给“神家”,以期得到“全能神”的保佑。类似这种骗取女信徒钱财的邪教组织还有很多,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观音法门、华藏宗门等邪教组织,都喜欢将女性作为骗取钱财的重点对象,在各种邪教组织所骗取的钱财当中,来自女信徒的钱财占六成以上。

  邪教摧残之三:侵犯妇女同胞人格。

  邪教教主大多渔猎、玩弄女色,往往利用“末日论”、“双修”、“消业”、“涨功力”等诱骗、恐吓女信徒,以达到奸淫妇女的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40条中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一原则。但是,邪教组织置法律于不顾,频频侵犯妇女的人格尊严,对妇女实施性侵犯,让教内妇女成为他们的性奴。

  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但抛出了“男女双修”,而且李洪志带头示范与女信徒“双修”。全能神邪教组织内分为7个等级,给每名男领导配美女称之为“过灵床”,并利用女性勾引拉人入教。“摄理教”发展信徒专盯漂亮女性,教主郑明锡对模特以及参加过选美的女性特别着迷,被他侵害的女性多达近千名。“统一教”鼓励教内男女成员自由发生性关系以实现“统一的爱”。可以说,世界上大多邪教组织都无视妇女的人格尊严,将教中妇女作为他们肆意发泄兽欲的工具。

  邪教摧残之四:残害妇女同胞生命。

  良好的身体,健康的身心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是幸福生活的根本。有病就医是生活常识,而邪教组织却宣称“祷告治病”、“赶鬼治病”、“发功治病”、“消业治病”等荒诞无稽的邪说,极力排斥有病就医,罔顾女信徒的生命健康,肆意制造一起起惨案。

  如李洪志鼓吹“消业祛病”、“上层次”、让许多女信徒终身抱病、精神失常、众多女弟子丧命。在李洪志“升天”、“圆满”的诱骗下,一些女弟子自残自杀,如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失去生命的刘春玲、刘思影母女,被烧成重伤的郝惠君、陈果母女。门徒会只许“祈祷祛病”,禁限信徒就医服药。宣称生病是犯了罪,遭受报应,只能投身天国,让耶稣亲自治疗。致使一些女信徒轻病拖重,重病拖死,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妇女节本是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愿沉迷在邪教中的妇女同胞们能早日看清邪教的真面目,及时醒悟过来,摆脱邪教的控制和伤害,积极争取合法权益的保护,过上自信自尊自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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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