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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李洪志让弟子“悟”道的险恶用心

作者:丹 琳 · 2009-04-0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旗号,以“真善忍”为幌子传播他的歪理邪说,其中的“悟”道之说昭示了他的险恶用心。李洪志所讲的“悟道”与传统教育中启发学生的领悟能力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古代教育中,我们的先人是强调“悟性”的,“悟”重在启发和引导学生们的领悟能力,而不是一味地向弟子和学生灌输知识。尤其是在人文学科中,悟性最重要,教学的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的悟性,所谓知识不如方法,方法从智慧中来,有智慧的人往往悟性好,而悟性好的人,能够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不仅能很快地领会他人说话的意图,而且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其中联想到更为深奥的道理。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景监向秦孝公推荐了商鞅以后,秦孝公召见了商鞅,商鞅向秦孝公陈说了帝道,秦孝公却时时打磕睡,不愿听商鞅说话。事后秦孝公迁怒景监,景监埋怨商鞅。商鞅说:“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意思是:我给孝公讲尧舜之道,主张无为而治,孝公没有领会我的意思。“开悟”在这里是领会的意思。

  在孔门师徒中,很多对话并不是直白的,不是就事论事,不能看表面意思,需要有一定的悟性才能明白其中的真义,子贡问孔子说:“有美玉于斯。”孔子说:“沽之哉,沽之哉,吾待贾沽者也。”孔子和子贡的这段对话表面看来好像是要卖玉,但实际上这里的玉是指君子,是指人才。表达了孔子急于找到一个英明国君、施展自己政治抱负和治国纲领的心愿。在所有的孔门弟子中,孔子对颜回是最为欣赏、最引以为自豪的,其主要原因就是颜回不仅好学,更重要的是颜回悟性非常好。有一次孔子问子贡说:“你和颜回谁强?”子贡回答说:“我呀,怎么能和颜回相比?颜回听到一件事,可以推知十件事。我呀,听到一件事,可以推知两件事。”

  孔子是中国古代的大教育家,注重对学生启发和培养,注重学生智慧和潜能的开发及领悟能力的提高。但是这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念为前提,我们知道,儒家教育是以“仁爱”为核心的,而孔门弟子,一般也都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他们胸怀大志,兼济天下,是当时的杰出人才,这样的人往往能悟出治国平天下的道理。经过老师的启发,他们可以激扬更多的聪明才智,成为那个时代的中流砥柱。

  宗教中也是非常注重“悟”的。宗教中所讲的“悟性”是指一个人的根性,悟性高是说这个人的根性“利”,容易觉悟;反之,悟性差的人,根性就劣,非常不容易觉悟。而宗教中所讲的“开悟”通常是说这个人明白了宇宙人生的真相,见到“本性”了,在禅宗讲是“明心见性”、“大彻大悟”。或者说,一个人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痛改前非,永不再犯,这就是“开悟”。

  而有些人却把“开悟”说成是获得某种“特异功能”,或者说“开天目”,具有某种“神通”,这其实是一种对宗教的邪信。李洪志就是这样,他特别强调弟子们在修炼中的“悟道”与“开悟”,如李洪志在《何为开悟》那篇经文中说:“开悟也叫慧悟,我们大法叫开功,也就是一个人已经修炼圆满了,完成了所有的修炼过程,将要去天国世界了。”“那么开悟后的觉者是什么状态呢?修成佛的即已经是佛了,修成菩萨的即已经是菩萨了,修成道的即已经成道。”

  在《转法轮》94页说:“在迷中靠悟往回修苦很多,返回去就快。”313页中说:“根基好坏能决定一个人的悟性好和坏。根基不好的人也能够使人的悟性变得很差。”《转法轮》中有一节李洪志专门谈“悟”:“‘悟’来源于宗教中的名词,宗教中指修炼的人对佛法的理解,认识上的悟和最终的悟,是指慧悟的意思。”在319页谈到:“我们真正指的悟,就是我们在炼功过程中师父讲的法,道家师父讲的道,在修炼中自己遇到的魔难,能不能悟到自己是个修炼人,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在修炼中能不能遵照这个法去做。”李洪志还强调:修炼难,悟更难。摔个跟头也得从中悟道,看你哪儿做得不对;做个梦也得悟一悟,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你悟不到,在梦中点化你;还说道:修炼有不同的层次,悟到哪儿做到哪,谁悟谁得,怎么悟都没有错。

  上面我们说过,儒家的教育理念是以“仁爱”为核心,儒家弟子的悟往往也建立在“仁爱”的基础之上。而“法轮功”强调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他们的“悟道”自然就建立在满足自己的一切欲望之上。所以,对“法轮功”这个群体来讲,如果不加以引导,绝对地讲“悟”,就会出现混乱局面,这是因为:

  第一,“法轮功”是邪教,这是由“法轮功”的教义以及危害社会的事实所决定的。“法轮功”与宗教的两个最明显的区别,一个是宗教讲“来世”,而“法轮大法”讲“一世修成”,甚至是短短的几年就修成。这就带上了强烈的急功近利色彩,所以信徒们的“悟”不可避免地也带有这种明显的烙印。另一个是崇拜活着的“神”,这就使他们很容易被活着的“神”所操纵,他们所谓的“悟”都来源于这个活着的“神”的明谕和暗示。由于“法轮功”教义的极端狭隘性,以及“宇宙主佛”的至高无上和绝对权威性,如李洪志强调让弟子多学法,修炼的人绝对要“以法为师”,说话要说他的原话,不能有自己的见解,还不能怀疑师父、怀疑大法。这根本就不是传统教育中的启发引导,而是一言堂,是强行向弟子们灌输他的歪理邪说,扼杀弟子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聪明才智。所以这样的悟必然要设定在李洪志给弟子们所画的框框中,所有悟到的东西都难以逃脱“消业”、“成仙成佛”、“上层次”、“圆满”、“护法正法”、“做三件事”等等范围,有人练功有病不吃药,那是“消业”;有人违犯国家法律被劳教、判刑,那是“上层次”;有人为“法轮功”付出了生命,那是“圆满”……

  第二,对于“法轮功”练习者这个群体来讲,他们习练“法轮功”的初衷就是各取所需,抱着不同的目的走进“法轮功”的门槛:有的是为了祛病健身,有的人是对鬼神非常迷恋,有的是追求特异功能,有的渴望李洪志能给自己下上“法轮”,有的是对社会不满,有的是想成仙成佛,有的是追求一种虚幻的信仰……不同的需求决定了练习者所“悟”出的东西五花八门:如有人悟到修炼“法轮大法”就是一个超常的人,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有病是师父给“消业”,不能去医院看病,结果被病魔夺去了生命。有人认为自己练功开了“天目”,如河北一位法轮功练习者,他认为自己出了特异功能,看到他的父亲是老虎精转世,妻子是狐狸精转世,来干扰他修炼,为了“除魔”,他杀害了父亲和妻子。有人练功后感到小腹处有东西在旋转,悟到是师父给他下了“法轮”,于是剖腹找“法轮”。有人对社会不满,从李洪志的经文中悟到人类到了末劫时期,社会将要大乱,执政党要解体,因而无知地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帮凶;还有人悟到自己将要修炼圆满,变卖了房子把钱捐出去印大法的材料。有的悟到应该修去“名、利、情”,人间的一切都不能执著,烧掉了自己的毕业证和职称证书;更有甚者悟到自己将要去“天国世界”,把孩子留在世上怎么办?应该把孩子度到自己世界里去当个众生,因而萌发了杀死自己孩子的想法。还有人悟到之所以到现在还不能圆满,是因为“功力”不够,没有按照《转法轮》的要求去做,于是悟到“男女双修”,出现违背人伦、违反法律的丑剧。

  “法轮功”练习者只有彻底转化后,才能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和常理,才能真正悟出人生的真谛。真正的“悟”是一种大彻大悟,就是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掌握并顺应社会发展规律,在现实社会中不断地改造自己,充实、丰富和完善自己,使自己的言行能够有益于社会,有益于自然。就像老子所说的:“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意思是说,谁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普天之下都会归附依从他,归附他不会有害处,于是普天之下一切都将平和安泰。这才是真正的洞悉社会、了悟人生,从而进入人生的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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