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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从“三观”看法轮功的“做好人”

作者:陈锡挺 · 2012-08-22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引诱法轮功弟子为其卖命,他的“做好人”是法轮功诸多骗术之一,很多人受骗不明真相,从社会生活中的好人掉进法轮邪教的“好人”陷阱。笔者愿与大家一道,从法轮功“做好人”的利益观、慈善观、道德观三观点中,揭开法轮功“做好人”之面纱。

  一、“做好人”之利益观

  一是为了“上层次”。李洪志说:“人要想升上去的办法,唯一就是修炼。苦修中去掉各种心和欲望,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才能够达到那么高的层次。”(《转法轮》卷二)。

  二是为了换取“德”。李洪志说:“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得到黑色物质——业力……因为你付出了,承受多大,转化多大,都变成德。”

  三是为了交换“长功”。李洪志说:“比如说在常人之中,别人骂你一句,你没吱声,打你一拳,你也不吱声,这人心性就已经很高了,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了,你的功就长上来了。”(《转法轮》)

  四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李洪志说:“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呢,我们不是在求得常人中的什么东西,最终的目的大家都是明确的:我们就是要达到修炼人的圆满,我们要得到的是常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李洪志的“上层次”、换取“德”、交换“长功”和得到常人得不到的东西之好处观,把法轮弟子从社会生活中的好人诱入法轮邪教的“好人”陷阱。

  二、“做好人”之慈善观

  首先不可以帮助残疾人。就如何关心照顾残疾人,李洪志认为:“常人中的事你还来问我干什么呀?你如何照顾你父母也要问我吗?……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转法轮法解》)他旗帜鲜明地反对帮助残疾人,因为帮助残疾人就不是在“做好人”,是让别人“还不了业”。

  其次不可以捐款救灾。李洪志说:“人类到了一定的时期,业力很大就十恶不赦了。业力很大就是自己已经还不清了,生生世世积了很多业都不可能还了,所以这些人就要销毁了。怎么销毁?人类出现小劫难销毁人。”他认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与荣辱、所受灾难、发生战争等是因为“业力”太重,是还业,是天意,不值得同情,否则会阻碍别人“还业”,会好心办坏事。

  再次不可以无偿献血。就练法轮大法的人是否可以献血之问题,李洪志说:“当然我们也不主张你献,反正你这个血要打给别人,那可是太珍贵了。”(《转法轮法解》)他认为法轮功练习者的血太珍贵了,献给别人可惜了,还是不献的好。在他的眼中,中华民族千百年推崇的行善积德的美德,当然就更不屑一顾了。

  三、“做好人”之道德观

  其一,自私自利是道德回升,是在“做好人”。李洪志说:“从你们修炼那天开始一直走到今天这一步上来,我所告诉你们的,我所叫你们做的,没有一样是为了别人”(《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救度的是自己的众生,圆满的是自己的世界与众生,给自己在树立威德,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法弟子自己”(《2003年在大纽约地区法会上的讲法》)。原来,李洪志“做好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如此“做好人”,真可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其二,装聋作哑是道德回升,是在“做好人”。李洪志说:“常人社会中碰到一个踢谁一脚,骂谁一句,谁和谁有了什么矛盾争斗,你打抱不平去了,这些事你就不应该管……”(《北美首届法会》);“当他骂别人,欺负别人的时候,他就会把德扔给人家……他骂得越重,给人家的德越多。打人,欺负别人也是一样……常人看不到这层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算计别人,让别人造“业”,千方百计地使自己积德。为此,无论在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对一切事物都应该视而不见,装聋作哑,才是在“做好人”。

  其三,六亲不认是道德回升,是在“做好人”。李洪志说:“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法轮佛法悉尼讲法》)。不认自己父母,不管自己的父母,无视骨肉亲情,背弃人伦、六亲不认,是道德回升,是在“做好人”。

  由此看来,法轮功里的“做好人”还是不做为好。道德不堕落做不了“好人”,助人为乐做不了“好人”,扶危济贫做不了“好人”,热心于慈善事业仍然做不了“好人”……那么,请问李洪志法轮功里的“做好人”究竟应该怎么做呢?

 

  原文网址:http://blog.kaiwind.com/users/23496/archives/2012/20128894357.html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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