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歪曲变形的“法轮”

作者:伊 然 · 2010-03-01 来源:凯风网

  众所周知,李洪志所谓的“法轮”剽窃于佛教教义,但在李洪志别有用心的诠释下,神圣的佛教法轮被李洪志给歪曲变形了。

  一、概念变形

  什么是法轮?据《赵朴初老居士佛教知识答问集二》里讲,“法”字的梵语是达磨Dharma,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转”Cakra,是印度古代战争中用的一种武器,它的形状像个轮子。古代印度有一个传说,征服四方的大王叫做转轮王,他出生的时候,空中自然出现此轮,预示他的前途无敌。这里以轮来比喻佛所说的法。佛的法轮出现于世,一切不正确的见解、不善的法都破碎无余,所以把说法叫做转法轮(1)。“释尊则用其所证的正法之轮,公布天下,利益群生,破碎异论邪说,所以取喻称为法轮”(2)。用我们的话讲,“法轮”,是比喻佛教的教法像战无不胜的作战武器一样,能够战胜一切外道,摧毁种种邪恶势力和错误学说,使学佛者人人获得智慧,获得解脱,得到觉悟。

  而李洪志所谓的“法轮”又是什么呢?他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实在太多了,而且从“灵体”到“宇宙的缩影”,从“高级生命”到整个“宇宙”简直越吹越邪乎,请看:

  “法轮是一种高能量物质构成的灵体”,“法轮的颜色只能说是金黄色的,咱们这个空间还没有这种颜色。”(《中国法轮功》)

  “法轮是有灵性的旋转的高能量物质体”,“他是宇宙的缩影”。(《法轮大法大圆满法》)

  “他是一种高级生命。”(《转法轮》)

  “那个法轮从某种意义上看,他就是个宇宙。”(1995年1月《广州讲法答疑》)

  可以看出,这和佛教里关于“法轮”的阐述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二、功用变形

  如前所述,佛教法轮的功用是“利益群生,破碎异论邪说”。而李洪志所谓的“法轮”都用来干什么呢?择其要者试举例说明:

  一是给大法弟子调整身体。“把那金光闪闪的法轮和整个这部法的许许多多东西往你身上下,使你能够修炼,给你净化那已经无比肮脏的身体,这是开天辟地都没有人敢做的事情。(鼓掌)”(1998年5月《欧洲法会讲法》)

  二是给大法弟子纠正病态,改变坏思想。“人的身体是不应该有病的,有病就属于不正确状态,它就可以纠正这种不正确状态。有坏思想的人,想不正确的东西的时候,在你场的强烈作用下,也能改变他的思想。”(《转法轮》)

  三是保全大法弟子生命。“我们法轮大法会保护学员不出偏差的。怎么保护呢?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这里最明显的就是李洪志举“长春的”、“两寸粗的铁管子”“奔他头顶穿下来”一事说明“法轮”的护命作用,声称当事人“看到头顶上一个大法轮在那儿旋呢,这根铁管子顺着头就滑下来了”(《转法轮》)。李洪志讲的很“玄”、很生动,就是没有具体的人和地址。

  四是清除邪恶因素。这当然是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之后,李洪志的“法轮”新增的“神通”了。他说:“有的大法弟子看到邪恶生命时发出法轮及大法神通除恶,也有的学员对于世间的打人凶手、杀人犯用限时报应定其在日内任何时间遭报应,有效的清除了邪恶因素,抑制了坏人。”(2001年4月《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有了李洪志这种“随意所用”的“法轮”功效,佛教的法轮不被歪曲变形才怪了,也因此才出现“破碎异论邪说”的佛教法轮反而被“异论邪说”所利用和歪曲的后果。

  三、实体变形

  李洪志在歪曲佛教法轮的同时,还声称他自己的“法轮”在弟子的动作和意念“掺杂”时也会“变形”,这是李洪志反复强调的,他说:

  “转告众弟子,炼功中带有其它功法的意念和思想活动都不行。一动念就是自己求那一门东西了;一掺练法轮会变形、失效。”(《法轮大法大圆满法》)

  “不但要动作上不能练其它的东西,你也不能念其它的那门的经,你思想中也不能够产生那一门的东西,意念都得去掉的……你身上的功就乱了,法轮会变形、失效,你就白修。”(1996年悉尼讲法)

  “弟子:法轮在什么情况下变形?师:掺進了别的功炼了,意念中掺進别的功的意念练了也变形”。(延吉讲法答疑)

  当弟子问“法轮”变形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时,李洪志恐吓说:“说明他走偏了,法轮就会失效,而且还会给你在修炼中带来许许多多麻烦事”(《中国法轮功》),甚至“不能再练了”(《济南讲法答疑》)。所以,李洪志三令五申地要求弟子“必须得专一修炼”(《济南讲法答疑》),“不要掺進任何东西去修”,严厉斥责那些“跑到别的气功师场上去听报告”的大法弟子(《转法轮》),反复拿“法轮变形”来恐吓弟子,其中意味已经十分明显了。

  四、李洪志歪曲“法轮”的险恶用心

  综上可以看出,李洪志如此不厌其烦的推销“法轮”,三令五申地强调法轮“变形”的不良后果,其险恶用心不外乎三点:推销、控制和恐吓。

  一是推销“法轮”吸引信徒入教。和普通商家是一样的,李洪志的法轮推销术也不外乎如此:首先反复强调“法轮”这个商品是如何的珍贵,如何的值得拥有。比如李洪志说,“法轮是最珍贵的,是千金不换的东西”,“修炼者得到他就等于修成一半了”(《中国法轮功》),是“你花多少亿也买不来”的“超常的、神的东西”,“比你现在人的生命要珍贵的多”(1996年10月《休斯顿法会讲法》)。其次是用对比的手法,证明“法轮”这个商品比其他同类商品要好得多。比如李洪志讲,密宗“它那个轮子是虚的,而我们这个法轮他却是实的”(1995年1月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法),“密宗的法轮是修中脉的,平着转,它的法轮跟我们的不一样,它的轮子上有咒语”,“小腹就这么大,我的一个轮子就占满了,再放一个就搅和了”(《中国法轮功》)。而且,李洪志还声称周易呀八卦呀这类“数术的东西”都“没有超出银河系”(1996年悉尼讲法),言下之意就是没法和他的“法轮”这个“宇宙的缩影”比。再次是宣扬“法轮”这个商品的公益性。比如他声称如果你拥有了“法轮”,那么“在修炼者附近的人都会受益”(《法轮大法大圆满法》),“别人会跟着受益,能给别人无意中调整身体、治病等等”(《转法轮》)。而且前面说的到李洪志的“法轮”又能调身体、又能治病、更能保全信徒性命,这么珍贵的、特超所值的、具有公益性的、极易得到的东西,难怪有那么多信徒趋之若鹜了。

  二是利用“法轮”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要想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就得使信徒相信“法轮”的存在,李洪志大概用了这么三种方法:(一)暗示法。眼见为实,信徒对“法轮”这么神奇的东西,肯定要执著看一看的。好,李洪志就利用了暗示的方法,让信徒能够“看到”,请看下面的例子:“我可以叫你体察一下这个法轮他转动的感觉”,“好,我现在给每个人打出一个法轮,在你手掌转一转,叫你看一看,转不转?(转!)楼上的转不转?(转!)好了,就是让大家体验一下,个别人没体察出来转,他体察了手是凉的,还有人体察手是热的”(1995年1月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法)。用李洪志的话说就是“有的敏感的,有的不敏感的。不敏感的感觉不到,敏感的人就能够感觉的到”(1996年悉尼讲法),至于到底谁敏感谁不敏感跟着李洪志的暗示自己体会去吧。(二)替换法。本来可能弟子就是一个闹肚子,被李洪志一忽悠就成了法轮的作用了,比如这个例子:“弟子:我肚子里法轮在旋转、发热、发胀是正常的吗?师:哎呀,你肚子里都有法轮,那么高级生命的东西,你心里头怎么还不稳哪。法轮还能害了你吗?!换句话说那是佛哎!”(延吉讲法答疑)。(三)狡辩法。李洪志声称“大家能修出一个法轮来,这是肯定的”,但“为什么不让他在常人社会显现出来”?因为“这个法轮威力是很大的,要能真正拿到这个空间来”,他一动很容易“刮起一阵巨大的龙卷风”,“那简直就不得了”(1994年9月法轮大法义解)。当然总有太较真的弟子,比如“弟子:我修炼快一年了,也没看到法轮?师:......你非得要看见,体现出来,或者象看常人这么清楚,这么实实在在的体现出来,我想还不行。......有意想看到法轮,这心不去看不到”(1998年9月瑞士法会讲法),这时,李洪志常常容易语塞,所以只好拿弟子的执著心来狡辩顶事了。通过这三种方法,李洪志便给一部分信徒洗了脑,使他们深信“法轮”的存在,加之“法轮变形”的威胁和恐吓,便牢牢对信徒实施了精神控制。

  三是利用“法轮”威胁恐吓防止信徒脱教。在李洪志实施“法轮”恐吓术的过程中,“法轮变形”是其中最重要一环,这涉及能不能再练的重要问题(当然进一步就涉及到以后能不能上层次、“圆满”和“飞升”的问题),所以对弟子的杀伤力是相当强的。此外,“法轮”这个“灵体”还可以监视弟子的思想,后果就是“你自己的思想中想着去干什么的时候,他知道你现在不练了,他会马上瞬间向顺时针方向旋转,一下子把你体外的这个场‘唰’的就吸回来了”(1995年1月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法)。这个时候,你连一个“常人”都不如,“常人”还可能被“救度”,而违背“不二法门”或半途而废的法轮功信徒,可能在一念之间就会沦为“大审判”、“下地狱”的后果,所谓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和“法轮变形”一样,这便是李洪志防止信徒脱教的恐吓手法。

  当然除此之外,和“发正念”一样,在与中国对抗的过程中,李洪志还拿“法轮”作为信徒的意念中的武器,去实施所谓的清除“邪恶”,因众所周知,这里不再详述。

  所以,回到“法轮”“变形”的问题上,李洪志总是那副无赖的嘴脸,特别声明“在我们练功点上,凡是出现麻烦事的,出偏的,神魂颠倒的这种人,都是练了其它功,没有放弃其它追求,这是肯定的、绝对一点都不会错”,“再有一个是法轮变形了,也是掺了其它功法练了,或者意识中掺了”(1994年9月法轮大法义解)。修炼李洪志的法轮功就是不许有一点杂念,就是要坚持“不二法门”,“法轮”如此,“法身”如此,“向内找”、“去执著”等等,李洪志在其歪理邪说中时时都在强调这一点,这就是李洪志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关键所在。

  附注:
  1、http://www.xuefo.net/show1_6287.htm
  2、http://www.fjdh.com/wumin/HTML/58718.html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