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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敛财手段之“最”(图)

作者:何暧之 · 2014-07-15 来源:凯风辽宁

  疯狂敛财,既是邪教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其存在的目的之一,古今中外的所有邪教概莫能外。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取暴利,邪教教主会往往绞尽脑汁,极尽坑蒙拐骗之能事,敛财手法花样百出。在对众多邪教敛财手段分析以后,我们发现,其伎俩主要有以下六种,且各有特点。

  一、最快捷的敛财手段:引导“奉献”,号召“捐款”

  “全能神”组织用“奉献款”制作的金条

  “全能神”信徒对奉献祭物的保证

  引诱信徒进行“奉献”捐款,这是所有邪教都正在用并且也是最常用的手法之一。在所有敛财手段中,引导奉献是最有效、最可靠的手法,无本万利、屡试不爽。邪教获取的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信徒的“奉献”。邪教通常会在教义中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反复引导教徒进行“奉献”。如李洪志宣传“以钱换德,以德长功”理论,多次强调看淡钱财,用《出家弟子的原则》的话概括就是“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赵维山抛出“神享用论”,在全能神教义《神隐秘的作工》中称:“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 ,规定刚入教时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三班仆人派”的教主徐文库通过向信徒灌输一系列错误观点,对他们进行洗脑,诱导信徒“窃物上缴”;“被立王”教主吴扬明用所谓“圣经”里要奉献十分之一财产的说法,要求信徒“聚集财宝在天上”;“统一教”教主文鲜明和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都鼓励信徒“献身效劳”;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直接要求教徒进行家产捐献,出家前必须提出两种“布施物品单”。奉献的力量有多大呢?赵维山要求将收取的“奉献款”兑换成黄金收藏,仅在受“全能神”危害比较严重的“豫北区”,就发现“全能神”账目上记载黄金数十公斤。“而根据本港媒体之前的报道,2012年底全能神赴港时,所携带的从大陆信徒手中搜刮的资金至少有1.2亿人民币”。(《““全能神”在台湾:排场大花1亿新台币做广告》)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通过信徒的无偿劳动、捐赠大量钱财和金银珠宝,在到美国的短短4年时间里,就聚敛了4亿美元、4架飞机、一架直升机、91辆豪华汽车。(《邪教头目怎样骗钱财》)

  二、最常用的敛财手段:贩卖教义,出售物品

 

 “法轮功”网站上销售DVD的链接图片

  “法轮功”书籍及其它宣传品

  邪教教主在获取了信徒们崇拜后,往往会利用信徒的信任心理,及时推出各种教义及声称有灵的物品,向信徒售卖。李洪志通过推销练功书籍刊物、练功磁带光盘、“法像”和法轮功的标识徽章等,大肆牟利。据《法轮功问题简明手册》中写道:“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自1992年至1999年底出版并销售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纯利润达4220万元人民币”;麻原彰晃贩卖与自身相关的“灵性”物品,一根胡须,每500毫升洗澡水,每200毫升“甘露水”,都明码标价3万日元以上,而一枚像章要200万日元,一个“头法轮”要1000万日元,奥姆真理教仅卖“头法轮”就赚了20多亿日元;赵维山还借鉴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的办法,向其信徒高价出售“圣水”、“圣物”,宣称能“治百病、保平安、上层次”等,从中大肆牟利;一本记录台湾“显相协会”头目宋七力“神迹”的书《宇宙光明体》价格高达20000元新台币;一盘录象带也要2000元新台币。在1974年至1978年间,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每天平均讲道13000字,整理的讲道集有336本。每本讲道集的售价从65至2500卢比不等。每盒90分钟的讲道磁带则卖到7美元,有些重要的卖到8.5美元一盒。他设立的基金会还出售用他的头像制作的各种纪念品,从明信片到酒瓶扳手,收入不菲。上述这些数据都属于阶段性的数据统计,通过贩卖教义和相关物品究竟获取了多少钱财,恐怕连这些教主自己也说不清楚。

    三、最暴利的敛财手段:培训开班,入会收费

  李洪志美国豪宅之一

  李洪志的部分名车

  办班收费早期李洪志敛财的主要方式。从1992年5月到1994年年底,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取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开班的时候,弟子若要与李洪志合影留念,还要收费,每次合影明码标价是每人50元;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要求“在家修行者”参加修炼活动需要交半年会费和入会金,共4.8万日元;入会后 参加“入门预备班”,需交14.5万日元;参加由“尊师”麻原通过摩顶注入超人能量的仪式,这时需要“布施”5万日元;接着由麻原或“大师”级弟子传授“瞑想法”,还要“布施”5万日元;参加“爱仪式”,一次需“布施”30万日元,参加“血仪式”需要“布施”100万日元;科学教的教会收费更高,听起来让人咋舌。在美国,听课每小时收费1000美元,参加突击听课12.5小时交款12500美元。一种叫做“清除课”的收费要3812美元。最高等级的则要付出14295美元。在法国,一套18本的“科学学教会”的修炼书收1.5至2.1万法郎,每小时听课费为1400法郎,一般信徒最少要听20小时,如果再提高,收费3800法郎。所有的课听完,共需要7万法郎。(《邪教科学学教会敛财有道》)“菩提功”也学会了这些邪教的敛财方式,借传功之名,以举办所谓的“法会”、“禅修班”进行敛财。

     四、最无耻的敛财手段:装神弄鬼,非法行医

  日本奥姆真理教银质徽章

  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被判死刑

  每一个人都渴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各种邪教教主充分抓住了这一普遍心理,纷纷装神弄鬼,宣称有治病救人的神技,进行非法行医骗钱。李洪志经常给人“发功治病”,1992年6月在北京建材礼堂就做过“带功报告”,并且在报告之后与几个“助手”现场发功,当场收钱。此外,李洪志在还家中替人瞧病,声称不收钱,但是他设置了“功德箱”,让助手暗示病人一次捐款不得少于100元;“全能神”宣称只要交足钱,就能保证痴迷者们“不得病”,有病的也可以手到病除。如河南南阳的赵秀霞为了给孩子治疗小儿麻痹症引起的腿疾,相信了全能神“绝对能治好”的“承诺”,捐出1万块钱给教会,结果人财两空;“科学学教会”通过推出“心理治疗”,以赚取钱财,一次“精神纯净治疗”收费用5万法郎。用于测试情绪的电子血压计售5.9万法郎,说明书收2.9万法郎。美国的一家杂志进行了150多次访谈,查阅上百份法庭记录和科学教内部的材料。根据法庭文件,科学教的“灵魂术”仅1987年就有5亿零300万的收入;奥姆真理教一样通过非法行医骗取钱财,据《朝日新闻》揭露,教徒保田英明的母亲患病,被骗到该教团附属医院就医,医院让她每天在47摄氏度的热水中浸泡,并称之为“温热疗法”。同时谎称她只有向教团布施,病才会好,前前后后,她共向教团捐献了4500万日元。唯一教由基金会出面开设了所谓经拉兹尼什神力治疗的精神病诊所,就诊者居然十分踊跃,由此获取了相当可观的诊费收入。

  五、最恐怖的敛财手段:制造恐慌,趁火打劫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为了能够让信徒失去判断力,以更多榨取钱财,邪教会采用制造恐慌的办法,以趁火打劫。2012年底,全能神散布“末日”谣言,极力营造恐怖气氛,称“神再次道成肉身”是对人类的审判,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只有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的神,才能得到拯救”,只有听他们的话才能得救、升天,脱离苦海。只有多做“善行”,才能获得通往天堂的“门票”,进入“神家”。而什么是“善行”呢?很简单,就是无休止地捐钱;“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的通天教母克莉多尼亚·玛琳达是邪教,鼓吹2000年是世界末日。自称能与圣母玛丽亚对话,拯救信徒,教徒对她顶礼膜拜,纷纷将钱交给了教母保管,借此她赚取了巨额财富;邪教“法之华三法行”的头目福永法源,自封为“日本第一号脚博士”、“生态哲学博士”,打着“日本癌救济中心会长”等旗号,对前来向他联系的人进行“足底诊断”,并对其中有些人称“你们得了癌症”,让他们缴纳从125万到250万日元不等的费用参加“修行”,还让修行结束者购买333万日元的名为“家的中心”的画轴和3千万日元的“佛舍利”。通过给人看脚相占卜、以不治之症和难逃劫难相威胁,诱骗人们入教,致使该教团和教主暴发致富。

     六、最隐蔽的敛财手段:投资项目,商业运作

  大纪元上网站上的广告营销

  新唐人电视台媒体上的广告营销

  大纪元报纸上的分类广告刊登

  为了能够扩大资金来源,各邪教教主充分发挥信徒众多、人力资源充足、人力花费少的有利条件,开办各种实体企业、网站,投资商业项目,以商养教。众所周知,李洪志海外通过举办“神韵”晚会、发行报纸、成立电视台、运行网站等多个实体项目获取暴利。需要说明的是,法轮功的许多“项目”都打着宗教的旗号,享受免税待遇,像“神韵”演出、龙泉寺宗教旅游项目等;奥姆真理教投资“麻原环境研究所”、电脑代销店、拉面连锁店、吃茶店等20多个系列企业,每一家企业可以赚到钱;在80年代,唯一教设立的基金会在西方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商业投资,包括在欧洲开办的各种商业、公司、餐馆、夜总会等,这些机构在1981-1983年都收益颇丰。当然,这些商业项目收益多成为教主和教内上层人物的摇钱树,至于基层弟子信徒之流,只有当票奴、义工受盘剥的份儿。

  在邪教的不同发展过程中,使用的敛财手段也不尽一样,有时以其中一种手段为主,有时多种手段并用,正是在这些手段的有效实施下,李洪志在美国才有了那么多的豪宅;赵维山才会不惜巨资在香港和台湾的媒体上烧钱做邪教广告;各种邪教教主有了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生活。借我们每一名善良的人一双亮眼吧,让我们把邪教的卑鄙敛财伎俩看的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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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 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