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1年1月23日农历除夕,7名河南开封“法轮功” 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致2死3伤。事发后“法轮功”组织狡辩嫁祸、混淆视听,然铁证如山,李洪志及其操控的“法轮功”邪教组织难逃罪责。25年光阴流转,该事件的警示意义仍未褪色。中国反邪教网推出系列报道,回溯事件始末以鉴往知来。本文作为首篇,聚焦事件全过程,彻底揭开“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狰狞面目。
2001年1月23日,农历除夕。这天的寒意格外浓重,天安门广场上的游人比平日里少了许多,零星游客在游玩、拍照,广播里播放着欢快的乐曲,广场上呈现出一片祥和宁静的节日喜庆气氛。

▲2001年“1・23”自焚现场视频截图
谁也未曾料到,这份阖家团圆的喜庆祥和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惨剧彻底打破——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7名“法轮功”人员,公然在这片承载着国家历史记忆与凝聚民族精神的广场上集体自焚。这起令人发指的人伦悲剧,瞬间震惊海内外,让无数人痛心疾首,更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自焚始末
2001年1月23日下午14时40分许,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51岁的王进东面向西北,盘腿“打坐”,周身已被烈焰包围,口中不停嘶喊“法轮大法好”。现场民警们不顾烧伤危险,持灭火器冲向火团,明火迅速被扑灭。随后,民警试图用防火毯覆盖其身体以彻底熄灭残火,但王进东一面狂喊“法轮大法是世上必修之宇宙大法”,一面不停地掀开盖在他身上的防火毯。几名民警仍然迅速扑灭了王进东身上的火焰。


▲参与自焚的王进东

▲自焚前的刘思影与刘春玲

▲自焚前后的郝惠君

▲自焚前后的陈果
在纪念碑北侧,刘春玲、刘思影、郝惠君、陈果四人在人群中也点燃了身上的汽油,并排往前走了几步,随后火势迅速在四人身上蔓延。只有12岁的刘思影走了几步就在烈焰中迷失了方向,哭喊着“妈妈,妈妈”,向周围的民警求救,“叔叔,救我;叔叔,救我”!

▲自焚未遂的刘葆荣(左)和刘云芳(右)
与此同时,广场内还有2人自焚未遂。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北约50米的草坪西侧,刘葆荣神情紧张、四处张望。民警上前核查时,她突然转身急走,并从书包中取出一个雪碧饮料瓶,饮用部分液体后向自身泼洒,随即掏出打火机意图点火,被民警迅速制止。刘葆荣全程未呼喊亦未反抗;天安门广场西北角处,手拿两个汽油瓶企图自焚的刘云芳也被民警当场控制。
约4分钟后,5名自焚者身上的烈火全部被天安门地区公安民警迅速扑灭。
事后处置
下午14时48分,北京急救中心的三辆救护车抵达现场,将伤者紧急送往积水潭医院。北京市政府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医院随即成立专家抢救组,开辟专门病房,24小时监护。众多医护人员放弃春节休假参与抢救,市卫生局协调调拨近万毫升血浆及鲜血予以支援。

▲12岁的刘思影接受记者采访,称相信“一烧就什么都没了,就去天国世界了”
经检查,伤者均伴有严重吸入性损伤与大面积烧伤,其中陈果(女,19岁)烧伤面积达80%,深三度烧伤近50%,头面部为四度烧伤,已处于休克状态;刘思影(女,12岁)全身烧伤40%,头面部四度烧伤,颜面与双手基本毁损。郝惠君、王进东等人亦有重度烧伤及吸入性损伤。抢救组及时为部分伤员施行气管切开术与微粒植皮手术。
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悉心呵护:无法自主进食的陈果,由护士用奶瓶一滴一滴喂入牛奶;失去视力的刘思影,获赠音乐玩具以缓解治疗时的疼痛。全体医务人员日夜坚守,全力救治,最大限度地减轻伤者的痛苦。
查明身份
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这起自焚事件是几名“法轮功”痴迷人员受头目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唆使煽动及精神控制,为了“走向圆满”、进入“天国世界”而实施的一次荒唐、愚昧的疯狂之举。

▲“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用“进入‘法轮天国’”蛊惑习练者“放下生死”
刘春玲,女,36岁,无业,自焚时当场死亡;刘思影,女,12岁,小学五年级学生,1999年3月起随母亲刘春玲习练“法轮功”,因烧伤引起心脏病变,于2001年3月1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郝惠君,女,1953年12月生,中学音乐教师,1996年起习练“法轮功”,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深三度烧伤近50%;陈果,女,1981年5月生,音乐学院学生,1996年开始随母习练“法轮功”,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深三度烧伤近50%,与母亲郝惠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陈果接受采访,回忆当年自焚是为了“除夕之夜在天安门弄一个场面”
王进东,男,1951年1月生,退休工人,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深三度烧伤近50%。他在救治中还说:“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刘葆荣,女,1947年12月生,1984年因工伤离职在家,1995年10月开始习练“法轮功”,自焚未遂。刘云芳,男,1947年12月生,原为工厂工人,后靠修理电器生活,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自焚未遂。对此他解释说:“我不自焚,那是因为‘师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这张嘴来说话。”

▲自焚事件策划者薛红军
另外,不得不提及此事件另两个重要人物。一是薛红军,男,1952年3月生,开封市某医院医生,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为自焚事件策划者之一。二是北京“法轮功”痴迷者刘秀芹,帮助来京准备实施自焚的刘云芳、王进东利用其家中场地分装汽油。
精心筹划升“天国”

▲“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1999年5月在澳大利亚煽动习练者:“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法轮功”邪教组织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早在被依法取缔前,其头目李洪志就屡屡通过“肉身是肮脏的,不能带入天国”“放下生死,才能真正圆满”等歪理邪说,煽动成员“舍弃肉身”、放弃生命。1998年,他在《挖根》一文中表示:“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1999年5月2日更在澳大利亚赤裸裸地要求习练者“放下最后的执著,走向圆满”,说什么“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1999年7月被我国政府依法取缔后,此类极端言论更是层出不穷。而压倒王进东等“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最后一根稻草”,促使他们最终于2001年走上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是李洪志2000年12月9日在《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上的言论。李洪志在文中不断煽动习练者们以“不同方式中走出来证实大法”,要求他们“在生死存亡面前敢于走出来,在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中走出来”,要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伟大的一切”,并强烈批评“那些不出来的、躲起来的”不是“大法弟子”。李洪志甚至明示习练者们到天安门去,“不论是你走到天安门去,你在其它环境向世人讲清‘真相’”,“都是伟大的”,“有的学员走到国内去了,走上了天安门,了不起,师父告诉你了不起”。
作为事件主要组织者,刘云芳自称“悟到‘圆满’”,疯狂鼓动他人参与,甚至给还在上小学5年级的刘思影“讲故事”,讲李洪志在《转法轮》提到的“天国世界”如何美好,“天堂里全是金子,道路是金子铺的,树也是金的,什么都是金子的”。

▲自焚未遂者刘云芳(上)、刘葆荣(下)证实受“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实施自焚行为
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下,这伙“法轮功”痴迷人员在一起醉心交流升入“天国世界”、进“天堂”后的“美好滋味”,并互相鼓劲。自焚未遂的刘葆荣认为:“‘圆满’就是去‘天国世界’,是很好的事情,是瞬间的,不会有痛苦感觉的。”年轻的陈果曾经担心自焚时“会不会疼”,王进东就教训她:“这是常人的感受,练功的人不会疼的,一下子就会升入天堂了。”刘葆荣也说:“神要先出来,不能有常人的想法。”
为了“升入天堂”,他们进行了周密的行动准备。王进东曾经当过汽车司机,他最早提出点燃汽油自焚的主意。按照分工,王进东与刘云芳购买了汽油;郝惠君购买了刀片和打火机。他们将大衣的内衬和衣兜割破,用塑料袋装好汽油捆在腰部,以便双手能从衣兜里就割破塑料袋并点燃。因塑料袋往外渗透,汽油味太大,后改为使用雪碧饮料瓶。一切准备稳妥,他们最终敲定了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时间、位置。
依法惩处

▲“1·23”自焚事件的被告人接受法庭宣判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5名“法轮功”涉案人员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云芳、王进东、薛红军、刘秀芹等人组织、策划、煽动、帮助“法轮功”人员实施自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云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进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薛红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刘秀芹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刘葆荣免予刑事处罚,予以训诫。同年11月7日,王进东、刘云芳和薛红军被送到郑州监狱服刑。
媒体反应
“1・23”自焚事件发生后,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美国之音、美国《时代周刊》、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美联社、英国《卫报》、路透社、法国法新社、《欧洲时报》、意大利《新闻报》、新加坡《联合早报》等境外众多主流媒体第一时间跟进报道。
国内主流媒体迅速反应,多角度还原事件真相:新华社2001年1月24日首发《广场发生痴迷分子自焚事件》通报核心情况,3月1日再发《“法轮功”痴迷者策划自焚事件始末》梳理完整脉络;《人民日报》同步推出《自焚事件 彻底暴露邪恶嘴脸》《为了广场的安宁——处置痴迷者自焚事件纪实》等深度报道,既揭露“法轮功”邪教本质,又披露事件经过、受害者证言及政府处置举措;央视《焦点访谈》推出专题,独家呈现幸存者郝惠君采访及现场影像,揭露真相;《北京日报》刊发民警处置纪实,从一线视角还原现场;《光明日报》专访自焚事件参与者刘葆荣,以其证言证实事件预谋性,为揭露邪教本质提供关键佐证。
公众舆论
事件发生后,举国上下为之震惊,社会各界民众无不深感愤慨。这份复杂的情绪,既源于事件本身的惨烈残酷,更因为它公然践踏了社会公认的正义准则与人性底线。

幸存者郝惠君、刘葆荣等人在媒体专访中,亲口讲述被 “法轮功”歪理邪说蛊惑的惨痛经历。他们字字句句饱含的悔恨与痛楚,撬动了全社会的认知转向——从最初的单纯震惊,升级为对邪教罪恶本质的深度剖析与深刻反思。

▲天安门广场执勤民警接受记者采访谈自焚事件
公众舆论很快凝聚成清晰共识:这绝非偶然事件,而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精心炮制的阴谋,是以所谓 “圆满”为幌子实施的一场彻头彻尾的精神谋杀。其手段之卑劣隐蔽、对社会危害之深远持久,早已超出普通刑事犯罪的范畴。群众纷纷通过信件、电话、街头热议等多种形式,抒发对受害者的深切同情,对邪教恶行的强烈谴责,“反对邪教”成为响彻舆论场的全民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