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于2026年7月1日公布的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已突破10128.6万名,党的基层组织达到543.1万个。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其先进性与纯洁性,直接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

在“七一”之际,重温入党誓词、检视理想信念之际,有一个话题值得每一位党员深刻思考:共产党员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这不仅是纪律要求,更是党性使然使命所系。
划清思想界限,在反邪教斗争中永葆先锋本色
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在《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同时第一章“党员”中的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身份定位,决定了共产党员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信仰上必须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宗教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党员信仰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在思想上与一切唯心主义、有神论划清界限。这并非对个人自由的约束,而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根本要求。一个允许党员同时信奉两种对立世界观的政党,不可能保持思想统一和政治坚定。
正是基于这样的信仰根基,党员的初心使命愈发清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守护人民幸福、护航民族复兴,就必须坚决铲除一切危害社会的毒瘤。邪教组织的所作所为,恰恰站在了人民利益的对立面。它们无一例外地暴露出极端邪恶的本质:煽动成员自残、自杀、残害生命,剥夺基本人权,将人异化为精神控制的傀儡;破坏家庭伦理,非法敛财,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妄图建立“国中之国”对抗法律;宣扬迷信、伪科学与末世论,拒绝现代医学,伪造“神迹”制造认知混乱。尤须警惕的是,邪教出于卑劣的政治动机,始终将党员作为拉拢渗透的重点目标。党员一旦被邪教组织裹挟,必将丧失政治鉴别力,在歪理蛊惑下迷失方向,最终背离马克思主义信仰,动摇政治立场。这既是个人毁灭性的堕落,更是对党的纯洁性与战斗力的严重侵蚀。
信仰不容蒙尘,旗帜不容玷污。反邪教,共产党员必须走在前、作表率:政治上旗帜鲜明,思想上划清界限,行动上坚决抵制。守住初心,方得始终;筑牢信仰,方能致远。
认清邪教政治本质,是党员应有的政治自觉
有研究指出:“从政治学意义上来讲,邪教是一个非法的政治社团,在政治社会占有和控制着一定的政治资源,并以此作为其存在的政治基础。”这表明,邪教绝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毒害,而是一个有着明确政治诉求的非法政治实体。其政治本质集中体现在反党、反政府、反社会主义制度的险恶图谋上。
邪教走向政治化绝非偶然,而是其内在逻辑的必然。凡靠精神控制确立绝对权威的组织,最终必觊觎政治权力,走上破坏社会秩序、颠覆现行体制的歧途。邪教绝非单纯的信仰变异,本质是受政治野心驱动的非法组织:架构上实行头目独裁,是“专制极权”;扩张上精神控制无法满足野心,便转向争夺社会资源与政治权力。一切邪教的终极目标都是夺取政权,这是其寄生性、扩张性与排他性的必然归宿。
从国内到国际,无数事实揭示了同一真相:“法轮功”头目李洪志“自诩为‘帝王转世’”,其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合流,疯狂抹黑中国;“全能神”邪教更是叫嚣推翻“大红龙”,建立“神的国度”;日本“奥姆真理教”头目麻原彰晃公然宣称建立“真理国”,扬言“日本政府灭亡之时”;美国“人民圣殿教”头目吉姆·琼斯梦想成为“美国的统治者”。这些绝非虚张声势。从围攻党政机关,到策动暴力恐怖事件,再到渗透基层政权,邪教的政治图谋清晰可见,其危害触目惊心。

▲“4・25”事件中,“法轮功”聚众围堵中南海,险恶政治图谋昭然若揭。图源:新华社
邪教渗透基层、蛊惑群众、觊觎政权。同邪教的斗争,实质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严肃政治斗争。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治安问题,也不是简单的思想教育问题,而是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政治较量。这场斗争没有旁观者,没有中间地带,没有任何妥协余地,没有任何退让空间。每一位党员都必须站在政治高度,保持高度警惕,旗帜鲜明,斗争到底,绝不允许任何邪教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极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滑坡,堕入邪教泥潭,教训极其深刻
党员队伍是党的肌体的组成部分,坚定程度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然而,现实中极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崩塌堕入邪教泥潭,从“先锋战士”沦为邪教俘虏。
据公开报道,2016年3月,陕西省丹凤县武关镇惠家坪党员段正安因长期从事邪教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0月,云南大学副教授、中共党员陈某某,在课堂上公然向学生宣扬“法轮功”歪理邪说,被开除党籍;2016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拥有43年党龄的王保兰,因持续参与“法轮功”活动被清除出党;2018年4月,四川省沐川县周某华组织“门徒会”祷告活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这些案例昭示了一个严峻的事实:无论是高级知识分子、基层干部,还是离退休老党员,没有人天生具备对邪教的免疫力。一旦信仰失守任何人都可能滑入邪教深渊。
党员涉邪,危害远甚于普通群众。群众会下意识地产生疑虑:“连党员都信了,这难道是真的?”这种误导效应,一旦被邪教所利用,就会借党员身份拉拢更多人入伙。党员涉邪教意味着政治立场沦丧,邪教组织一旦掌握党员的弱点,便可加以要挟,迫使其提供内部信息、发展成员。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必须正视的现实风险。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每一位党员都须将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对邪教和迷信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唯有固本培元、严守底线,方能不负党员之名,不负人民之托。
党规党纪划出红线:党员涉邪教,零容忍

法治社会与文明和谐的社会都不容邪教肆虐,更不允许共产党员参加邪教。从1999年到2023年,一系列党规党纪构建起严密防线,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号:共产党员参加邪教,对此绝不容忍。
党内法规层面。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九条仅规定“参加反动会道门”情形;1999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明确指出修炼“法轮大法”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2003年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首次写入“邪教组织”;2015年修订版(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将“组织、领导”改为“组织、参加”,处罚范围从骨干扩大到所有参加人员;2016年,《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不准参与邪教”被确立为严明的政治纪律要求;2017年,《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将禁令延伸至网络空间;2021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领导干部信奉邪教且问题严重的,须依规给予组织处理。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六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他参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且悔改者,可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法律规定层面,《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党纪与国法紧密衔接,形成了“党纪挺在前面、国法守住底线”的纪法协同体系。2017年1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犯罪行为的定罪标准给予进一步明确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邪教相关活动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党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筑牢信仰根基,遵守法律法规,对邪教保持零容忍态度。
筑牢信仰与制度的双重防线,坚决打赢反邪教斗争
敢于斗争、勇于胜利,是我们党历经风雨却始终屹立不倒的政治品格。邪教是侵蚀思想、危害稳定的毒瘤。打赢这场持久战,思想防线与制度防线,缺一不可。
以信仰凝心铸魂,用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化党史学习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邪教歪理邪说的反动本质,夯实思想根基,锤炼党性修养,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以制度正风肃纪,用刚性形成威慑。坚持严管严治、动真碰硬,强化监督执纪,对各类涉邪教行为早发现、早处置,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依托基层党组织优势,将反邪教工作嵌入基层治理全过程,构建全域覆盖、群防群治的防控体系。
全体党员要牢记党员身份和职责使命,自觉爱党护党、履职尽责,主动投身反邪教斗争一线。当好“宣传员”,在家庭、社区、网络主动揭批邪教歪理邪说,传播科学知识;当好“信息员”,扎根群众、留意动向,发现涉邪教线索及时报告;当好“守护员”,对思想滑坡、误入歧途的同志及时提醒帮助。
反邪教斗争,是一场守护精神家园的思想较量,更是一场关系政治安全的重大考验。信仰不是装饰,纪律不是摆设。让我们以坚如磐石的信仰铸就忠诚,以动真碰硬的决心铲除毒瘤,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安全屏障!
编辑:思盾
审核:云筱
签发:徐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