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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大日报如何报道邪教“法轮功”

作者:周 宁 · 2006-07-25 来源:凯风网

  探讨的问题及方法
      
  邪教“法轮功”已越来越为全世界人民所熟知。德瑞尔(Driel)、 加拉格尔(Gallagher)等众多宗教社会学家将“法轮功”定义为以越轨与异端行为为主要特征的新兴宗教。根据著名新闻社会学家理查德森(Richardon)对美国100家纸媒体所做的内容分析结果,92%以新兴宗教(并未包括“法轮功”)为主题的文章均为负面报道。也就是说,美国记者总体上对新兴宗教持负面态度。以此推断,他们对新兴宗教“法轮功”的态度也应该是负面的。然而,事情果真如此简单么?带着这个疑问,笔者采用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美国发行量最大且最有影响力的三家日报《纽约时报》(以下简称《纽》)、《华盛顿邮报》(以下简称《华》)和《洛杉矶时报》(以下简称《洛》)怎样报道邪教“法轮功”?并重点探究以下两大问题:

  第一,  美国纸媒体对中国邪教“法轮功”的立场究竟是什么?换句话说,美国记者对邪教“法轮功”是否和其它新兴宗教一样持负面态度?

  第二,  美国记者是怎样报道邪教“法轮功”的?是否对这一议题采取了双重标准,“冷战思维”是否充斥着美国媒体对“法轮功”的报道?

  鉴于时间与精力,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从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邪教组织煽动“法轮功”学员围攻中南海、非法“护法”)至2005年12月31日;并通过对三家日报官方网站进行高级搜索,共收集1033篇文章,其中《纽》422篇,《华》355篇,《洛》256篇,将样本量限定为100篇,其中《纽》41篇(422×9.6%)、《华》34篇(355×9.6%)以及《洛》25篇(256×9.6%)。

  第一个研究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找到衡量美国记者对“法轮功”态度取向的方法。美国新闻学家梅里尔(Merrill)提出了著名的“词汇偏见类型”方法以探究新闻记者是否刻意运用带有偏见的正面或负面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和露骨表达来报道(描写)新闻对象。本人用此方法分析。

  第二个研究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子问题:其一是再现美国日报记者对议题“法轮功”的新闻报道模式。

  首先,美国传播学家麦库姆斯(McCombs)提出了著名的“信源选择论”以衡量新闻记者是否对某一新闻信源有特定偏好或是否对那些不具代表性的新闻信息进行倾向性的自主选择。基于此理论,本人将探究美国记者是否以“法轮功”分子(非“法轮功”分子)作为新闻信息的主要来源。

  其次,理查德森引入了一套新的指标体系“善果轶事-恶果轶事(alchemy tale-atrocity tale)”以揭示美国记者对新兴宗教报道所采用的特殊写作技巧。“善果轶事”是指某一新兴宗教的出现给个人、群体或社会带来安康的小故事;与之相反,“恶果轶事”是指一系列带有悲剧色彩的小故事。根据这一指标,本人将探求美国记者是否刻意采用较多的善果(恶果)轶事来美化(揭批)邪教“法轮功”。

  再次,美国著名新闻学家艾英格(Iyengar)和政治学家安索雷布哈尔(Ansolabehere)共同提炼出新闻报道的两类写作手法:“个体插曲式描述(episodic)”和“整体背景式描述(thematic)”。前者基于对个案或特定事件进行描写,具有强烈的现场感,容易赢得受众同情(比如详述一个无家可归的难民的悲惨遭遇);后者基于对整体或纵身背景环境的描写,具有高度概括性,可使受众直奔主题(比如概述美国种族主义的社会大环境)。本人将用此方法揭示美国记者到底倾向哪一种写作技巧来报道“法轮功”。

  对于第二个子问题,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衡量“冷战思维”的要素。美国新闻社会学家爱德曼(Edelman)和新西兰政治学家赫什博格(Hirshberg)总结了代表“冷战思维的”三大要素:“自由”、“民主”和“共产主义”。结合莱克特(Likert)五级量表,本人将探究美国记者在报道中国的“法轮功”时是否刻意把该议题与这三大要素相联系。如果答案肯定,则说明与“法轮功”相关的报道充斥着“冷战思维”。

  总之,盖姆森(Gamson)、诺伊曼(Neuman)等新闻社会学家一致认为新闻的“内容分析方法(Content Analysis)”应分为“显性”与“隐性”两种。显性分析属于直面字意或词性分析,虽主观性小、信度高,但不能揭示文章字里行间的内涵,效度偏低;隐性分析属于较为隐晦的写作技巧分析,虽能反映作者内心意图、效度较高,但主观性过强,信度偏低。很明显,本文第一个研究问题采用“显性内容分析法”,而第二个研究问题采用“隐性内容分析法”。诺伊曼认为,只要显性和隐性两大分析方法结果一致,全文结论就令人信服。

  第一个问题的显性分析结果

  1.名词与形容词偏见

  根据梅里尔的“词汇偏见类型方法”,在100篇样本中,共有74篇文章出现了用正面名词粉饰法轮功的现象,没有一篇文章出现负面名词。绝大多数记者把邪教“法轮功”定义成“小教派(sect)”、“准宗教(quasi-religion)”“正统宗教(religion)”、“超自然宗教(spiritual religion)”等等,而从未提及“邪教(evil cult)”一词[1]。比如,《纽》的一篇文章的标题为“北京逮捕了小教派法轮功的领导者”(1999/7/21);《华》的一篇文章中写道:“中国宣判4名超自然宗教(指“法轮功”)信徒入狱,…”(1999/7/22);《洛》的一篇文章竟将 ‘法轮功’邪教组织粉饰为“中国的准宗教”(1999/12/27)……

  就形容词偏见来说,共有 58篇文章出现了对“法轮功”正面的形容词修饰,而没有任何负面形容词出现。正面形容词主要集中在“平和的(peaceful)”、“非政治的(apolitical)”、“拯救的(salvational)”等词上。比如,“…法轮功――一种平和而非政治性的气功,…”(《纽》,1999/7/26);还比如,“…李X的母亲说法轮功具有拯救灵魂的神奇力量,…”(《华》,1999/8/1)……

  众所周知,由于形容词修饰名词,二者常“如影随行”。与其它词汇偏见类型相比,名词和形容词偏见最为重要,因为它们能直接给客体以角色或身份的定位。记者对新闻对象的好与坏、善与恶的态度都能从名词-形容词组合中直接体现出来。上述分析表明这三家日报记者刻意使用正面名词和形容词给“法轮功”披上了一层“合法(正统宗教)”的外衣。

  2.动词与副词偏见
      
  在100篇文章中,分别有8篇和3篇文章出现正面的动词和副词偏见。      

  之所以只有少数文章出现该类型偏见是因为大多数记者都清楚地知道动词-形容词组合具有“露骨表达”的特性(见下文),受众能轻易从这一组合中判断记者的态度,进而感觉该报道过于主观、并不令人信服,最终会违背记者的“初衷”。

  3.露骨表达
      
  露骨表达是一种带有强烈主观偏见的直叙写作手法,指新闻记者对报道对象明确直接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与观点以影响受众的认知。在100篇样本中,共有14篇文章出现了对“法轮功”正面的露骨表达,没有一篇文章带有负面露骨表达。      

  总之,对第一个研究问题的显性分析表明,美国记者对邪教“法轮功”总体上持正面态度。

  第二个问题的隐性分析结果

  1.第一个子问题:美国记者对议题“法轮功”的报道模式是什么?

  (1)信源选择方法
      
  根据麦库姆斯的“信源选择方法”,在100篇文章中,《纽》、《华》和《洛》以“法轮功”分子的直接或间接引述、行为和经历等为主要新闻信源的文章数分别为31篇、22篇和18篇(共占71%),远高于以非“法轮功”分子为主要信源的文章数4篇、6篇和3篇(共占13%)。另外,有近75%的文章对“法轮功”或那些谎称曾遭受过“迫害”的邪教分子带有明显的支持与同情色彩。

  美国记者对早已揭穿“法轮功”邪教本质的广大人民群众视而不见,而唯独“钟情”于邪教分子的谣言:他们中有些人宣扬“法轮大法能拯救人类”(《纽》,2000/2/5)的歪理邪说;有些人将中国铲除“法轮功”社会毒瘤的正义战争诋毁成“宗教迫害运动”(《华》,2001/7/20);有些人甚至把挽救“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所污蔑为“奥斯维辛集中营”(《华》,2002/3/25)…… 这样一来,以“法轮功”分子所说、所想和所做为主要信源的文章当然会站在鼓吹邪教的一边,最终误导了受众。

  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那些基于“法轮功”分子的新闻信息也并非完全通过记者的直接采访或亲自调查而获取到的,而仅仅是引用带有强烈政治性偏见的“间接信源(Faceless Sources)”信息。新闻记者直接引用第三方信息的做法看似客观,实际是借以表达个人观点并“证实” 文章“可信”、“有效”。著名新闻社会学家麦克尔·舒德逊(Michael Schudson)也尖锐指出,美国记者既要固守自己的“意识形态阵地”,又要保持其宣扬的“新闻客观”,因此,依赖官方信息进行报道不失为二者兼得的“良策”。这样,美国记者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美国政府的速记员与传声筒。

  以上分析表明,美国记者对新闻信息的选择导致了文章整体立场明显倾向“法轮功”。仅仅将邪教分子的言论作为主要新闻信源违背了新闻的相对客观性,因为这些信息带有强烈的个人偏见与阴险动机,既不真实、更不可信。美国记者正是带着别有用心的政治动机,故意回避邪教“法轮功”酿成无数学员家破人亡惨剧的事实,刻意选择与中国为敌的信源与信息,打着“维护宗教自由”的幌子,利用邪教分子言论诋毁中国。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而且公然践踏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2)“善果轶事-恶果轶事”指标

  根据理查德森的“善果轶事-恶果轶事”指标,在100篇文章中,共有46篇出现了与“法轮功”有关的善果轶事,远高于恶果轶事的19篇(其余35篇未出现任何“轶事”)。就每一家日报而言,善果轶事出现频率分别为19《纽》、15《华》和12《洛》,均大于恶果轶事的9、7和3。

  绝大多数善果轶事以鼓吹“法轮功”的“神奇功效”为主要内容,说它要么能“医治百病”,使人“延年益寿”,要么能“修身养性”,让人“迷途知返”。
      
  可见,美国记者通过捏造较多的善果轶事来粉饰“法轮功”,为下文“名正言顺”地诋毁中国揭批法轮功的正义运动加以铺垫。

  (3)“个体插曲式描述-整体背景式描述”指标
      
  根据艾英格和安索雷布哈尔的“个体插曲式描述-整体背景式描述”指标,与“法轮功”有关的个体插曲式描述在每一家报纸中出现的频率分别为21《纽》,15《华》,15《洛》,均远大于整体背景式描述4,2,1(其余42篇未出现此类指标)。描述内容近乎全是凭空捏造的“法轮功”分子的“悲惨境遇”。
      
  从文章内容可以看出,美国记者经常对“法轮功”分子的谎言进行整合、改编和重塑,最终通过个体插曲式的写作手法表述出来,这样,一幅幅具有“现场感”的影像呈现在读者眼前,使不明真相的受众普遍同情邪教分子的“悲惨境遇”。这就是美国记者偏爱运用个体插曲式描述的最主要原因。正如美国新闻社会学家麦克奈尔(McNair)所说,“受到个人假定、理念和价值观的影响,美国记者擅长制造新闻,将采集的新闻信息转化成一个个看似‘生动’、‘真实’的小故事,以引起受众共鸣。这就是新闻‘虚构表达’的本质”。

  2.第二个子问题:对“法轮功”报道是否充斥冷战思维?
      
  爱德曼和赫什博格提出冷战思维的三大要素――“自由(Freedom)”、“民主 (Democracy)”和“共产主义(Communism)”。

  (1)“自由”要素
        
  在本研究中,“自由”专指“宗教自由”。在100篇文章中,共有76篇出现了关于“中国宗教自由”的评论,其中,71篇对该议题持负面态度,没有一篇持正面态度。评论内容大多是污蔑中国宗教现状。      

  美国记者常常隐秘地将邪教“法轮功”与中国的宗教自由、人权等议题联系起来,借诋毁和污蔑中国宗教现状以达到鼓吹邪教、骗取受众对“法轮功”同情的目的。

  (2)“民主”要素
      
  共有56篇文章涉及“中国民主(China’s Democracy)”这一议题。其中,50篇对该议题持负面态度,没有一篇持正面态度。内容以恶意诋毁中国民主司法体制为主。      

  (3)“共产主义”要素
      
  虽然在100文章中只有34篇涉及“共产主义(共产党)”一词,但在所提及的文章中竟有29篇对该议题持负面态度,没有一篇显示正面态度。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赫曼与乔姆斯基(Herman & Chomsky)在《制造许可》(“Manufacturing Consent”)一书中提到:“美国新闻或多或少地带有‘反共’的味道,‘唯意识形态论’不仅始终主导着美国媒体对发生在社会主义‘敌国’的所有新闻的诠释,而且也为他们提供了一条威胁与恫吓‘敌国’的途径。…”。“法轮功”正是迎合了这种“反共”口味而被美国媒体视为“极具价值”的“反共素材”予以利用并大加渲染,将邪教“法轮功”彻底“人性化”、将正义的揭批法轮功运动彻底“妖魔化”,最终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通过对第二个研究问题的隐性分析可以看出,美国记者对邪教“法轮功”持正面态度。美国记者刻意使用政治性语言与诡秘的写作手段扬恶除善,误导受众,同情邪教,鄙视正义。

  由于对第一个研究问题的显性内容分析结果与对第二个研究问题的隐性内容分析结果一致,因此,我们可以清晰地勾勒出美国媒体对邪教“法轮功”的报道模式:受到冷战思维与文化霸权思想的侵蚀,美国新闻记者对中国的新兴宗教报道采用了双重标准。通过刻意选择新闻信源(“法轮功”分子、美国官方信息及反华组织)和应用各种写作“技巧”,将报道主题“法轮功”与中国的“自由”、“民主”和“共产主义”等议题牵强附会地联系起来,意图粉饰邪教而诋毁中国揭批“法轮功”的正义运动。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冷战思维已经成为美国记者分析问题的“核心认知框架(Central Cognitive Framework)”(戈夫曼,Goffman),也就是说,他们常常将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绝大部分中国议题置于美国式“自由”与“民主”的框架下进行报道。澳大利亚学者马克拉斯(Mackerras)也认为,“意识形态思维使美国媒体对中国的总体认知始终是负面的,它甚至被美国记者当作一把参与国际政治对抗的‘利刃’;从传播学角度看,美国媒体对“法轮功”的报道模式实际就是“议程设置”的过程:通过对新闻信息的筛选与“精心制作”,美国记者一次次将“自由”、“民主”之“火炬(议题)”点燃,使受众瞩目;从新闻学角度来看,由于美国记者及媒体不可避免地根据自己的政治预设立场描述新闻事件,所以美国新闻常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偏见。特别是在‘人权’问题上,总是采取双重标准,对盟友‘高唱赞歌’,对敌国‘冷嘲热讽’”。鉴于此,美国传博学家布瑞特· 波兹 (Brent Bozell)主张“重新审视美国政治新闻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至少要对它打些折扣”。

  综上所述,美国记者早已被冷战思维所内化了。在他们眼中,中国是一个在国内“没有民主自由”、在国际事务中“不负责任”的国家,它的日益强大势必威胁着美国的霸主地位。抱着这种心态,美国媒体不可避免地从民粹主义角度出发,采取狭隘的报道观以“妖魔”中国,势必造成新闻叙述的意识形态化,这,就是所谓的“文化霸权”。

  (作者是美国普渡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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