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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揭露法轮功的人们(之一)

作者:段启明 · 2006-07-28 来源:凯风网
  在邪教法轮功被政府依法取缔之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党委统战部原部长、长春市政协委员孙秀娟曾两次在长春市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揭露法轮功。1999年7月,《光明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等新闻媒体都先后对她的事迹进行过报导。我有幸最近在长春遇到了这位当年如实反映社情民意、现今已经退休的女委员,同她谈起了当年揭批法轮功的事情。

  孙秀娟同志从1993年起,先后但任长春市政协第八、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常委。法轮功在长春的活动早已引起孙秀娟的关注。1996年春,她所在的“一汽”公司基层有人向她反映法轮功的问题,并给她送来李洪志《转法轮》一书。她看过后,感到其中充满了封建迷信思想。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驱使她一定要对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她的这种想法得到了“一汽”党委和其他政协委员的肯定和支持。她先后阅读了李洪志的《转法轮》、《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法轮佛法修炼故事》等书。1996年5月27日,孙秀娟同志为了弄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法轮功是什么?她特意走访了长春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市政协委员王德才。王德才明确表示:法轮功不是宗教,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它把宗教与科学、物质与精神混为一谈,造成了思想混乱和不良影响,应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在这期间,孙秀娟两位朋友(都是高级工程师)的孩子成为李洪志邪说的受害者。其中一个每天要花四五个小时练功,整天迷迷糊糊,不思进取。另一个练法轮功也十分投入,竟在自己房间里挂满李洪志的“神”像,时常对着李洪志的“神”像念念有词。一次她的父亲把李洪志的“神”像毁掉了,她竟然要和父亲断绝父女关系。看到这些法轮功受害者及其家庭的遭遇,孙秀娟非常痛心,真实地感受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给法轮功练习者及其家庭所带来的危害。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刊登了《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的文章,她看过这篇文章后,更加坚定了揭露批判李洪志歪理邪说的信心和决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了一份剖析法轮功的观点、练功事例、危害及抵制对策的文字材料,送给有关政协委员和周围的同志征求意见。


  作为政协委员,她认为自己有责任在政协会议上反映社情民意,把人们关注的法轮功问题提上政协会议。在长春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召开前夕,孙秀娟亲自起草了题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当务之急──练“法轮功”热应引起足够重视》的提案。她征得张蕴、费明勤、张庆术、张愚非、陆宛其、王辉同意,于1997年1月25日,正式向长春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了这份提案。孙秀娟等七人在提案中写到,李洪志的《转法轮》等图书“宣传的是封建迷信”,“宣传的是伪科学”,“在群众中造成了思想混乱、产生了不良影响”。他们还在提案中引用李洪志书中原文,揭露李洪志神化自己谎言,揭露了他们编造修炼法轮佛法“奇迹”一类谎言。他们建议“要整顿出版机构”,“出版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滥出属于伪科学一类的各种书刊”等。长春市政协十分重视七位委员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于1997年2月14日将他们提案转市委宣传部研究处理。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于1997年4月25日向孙秀娟、张蕴、费明勤等七位委员做出答复。市委宣传部在《答复》中肯定了他们“提案中指出的‘法轮功’的问题是存在的”,“市气功会领导当面向李洪志指出过,并多次找市‘法轮功’委员会负责人谈过,要求他们在气功活动中要“讲法纪、讲公德,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门派之争。”市委宣传部在《答复》中还向委员们通报了以下情况:1997年1月18日,省、市气功科学研究会联合召开会议,“会议根据中国气功会1996年12月9日向国家民政部社团司、中国科协学会部、国防科工委办公厅报告的《关于李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情况反映》和注销‘法轮功’不予登记的决定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停止销售和收缴“法轮功”书籍》的通知,以及‘法轮功’在我市传授中存在的问题,决定从会后之日起不准省市‘法轮功’委员会再出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带等宣传品;不准再组织办班教功活动;‘法轮功’委员暂时不再开展活动。”1997年1月27日,省、市气功会共同召集省市“法轮功”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向他们说明了李洪志和“法轮功”存在的问题和“三不准”处理意见,省市“法轮功”委员会与会负责人“接受了省市气功会的意见,表示暂不组织活动”。


  孙秀娟等委员的努力不仅得到长春市政协的重视,而且得到长春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


  从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对七位委员提案的《答复》中可以看出,当时长春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处理意见是严肃的,但也是留有余地的。然而,对于政府的宽容和等待,李洪志一伙野心家是不会领情的,相反,他们仍然一意孤行,更加放肆地为所欲为。法轮功在社会上的发展势头有增无减,参与人员的年龄从8岁儿童至80岁以上老人,职业有农村农民、工人、干部、教师、教授、党员等,对法轮功练习者及其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也更加显现。


  针对这种情况,孙秀娟于1999年1月10日在长春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又一次提出《关于对练“法轮功”加强管理的建议》提案。提案列举了法轮功迅速发展的情况、李洪志编造的种种谎言后,指出:“目前,法轮功信徒人数之众、蔓延速度之快,绝不可以低估,已经到了不管不行的时候了。”提案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第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第二,特别要对青少年进行教育,使他们从糊涂认识中解脱出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把金子般的青春年华用在学文化、学政治、学科学等方面;第三,要整顿出版机构和报刊书亭,不滥出版、出售属于伪科学一类的各种书刊;第四,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建立健全人们业余文化教育生活阵地;第五,尽快对全国各地区的法轮功辅导站进行登记管理。她在提案最后写到:“要防止其无限度膨胀而潜伏的隐患,如若听之任之,如若放任自流,那么将会引起难以设想的后果,该‘功’已经发展到了不能不管的时候了。”事态的发展的确不出孙秀娟的所料,仅仅过了三个多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就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对李洪志发出了通缉令,这完全是合乎民意、顺乎民心的举措。取缔法轮功,开展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批判,这使孙秀娟由衷地感到高兴。同时,她在进一步思考法轮功滋生、坐大、成势的教训,又撰写提案,提出自己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


  孙秀娟同志担任市政协委员已连续三届13年,取缔法轮功邪教以后,人们才逐渐知道了她的名字。1999年8月以后,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协商新报》、《中国妇女报》、《吉林日报》、《长春日报》、《文摘报》等新闻媒体分别作了专题报导。1999年8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组采访了孙秀娟同志,作为一个普通人接受《东方之子》栏目组的采访,这是对孙秀娟同志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充分肯定。


  当年揭露法轮功的事情已经过去10年,孙秀娟同志认为这些都是自己应该做的,而且当年挺身而出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作斗争的人何止千万,个人真不值一提。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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