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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邪教痴迷者人格特质的分析

作者:段联峥 · 2006-08-02 来源:凯风网

  邪教是当代社会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而且是世界现代进程中一种必然的现象,是人类社会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必须面临的,不能回避的挑战。邪教的本质特征是将教主神化。邪教是新兴宗教极端化的结果,它具有毒化心灵、聚敛钱财、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反人性、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恶特点。邪教痴迷者往往有自己独特的人格特征。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公敌,世界各国对本国邪教组织都是通过立法予以坚决打击。本文将通过对邪教痴迷者人格特质的分析,找出邪教痴迷者误入歧途的主要个性因素。为我们尽早发现和瓦解邪教组织,做好挽救邪教痴迷者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邪教痴迷者人格特质的分析


  邪教是新兴宗教极端化的结果,它具有毒化心灵、聚敛钱财、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反人性、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恶特点。痴迷,是一种盲信、一种偏执,是一种超出常人的理念,表现为临床心理学中的“类妄想”状态。邪教痴迷是指对教主和邪教信念极端地崇拜,对某种不真实存在的东西坚信不移,并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表现为:过分狂热的活动,反复想着所痴迷的活动,当不能从事所依恋的活动时出现心理戒断症状:不顾社会后果、规范、亲情,只关心组织内的事情,将痴迷活动置于生活的中心地位,并用“教义”引导生活,几乎使其他事情都服从于教派组织。


  人格是各种心理特性的总和,也是各种心理特性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它都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使他具有区别于他人的、独特的心理品质。人格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系统,它包含着各种成分,主要的是人格的倾向性和人格的心理特征两个方面。前者是指人格的动力,后者是指个体之间的差异。


  需要和动机是人格的动力,它表现了人格的倾向,是人格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人格积极性的源泉。人格的倾向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对认识对象的趋向和选择。人格心理特征是人的多种心理特点的独特的结合,构成了一个人心理面貌的独特性,说明了心理面貌的个体差异。


  邪教痴迷者往往有自己的人格特质。如“法轮功”痴迷者最明显的个性特征是幼稚、理想主义、自卑、顺从、封闭等。以巴甫洛夫的神经类型活动分类,邪教痴迷者的神经类型活动多属于弱的或强而不均衡型。邪教痴迷者(这里主要指邪教主与邪教徒)所具有的人格特质如下:


  (一)邪教主的人格特质


  邪教主们通常有某些共同的人格特征,如以自我为中心:有极强的控制欲、权力欲或领袖欲、自信与狂妄;贪婪、机敏而狡诈:好幻想或妄想;善于掩饰和伪装:表达能力强且富于感染力等。以下几种人格类型在邪教主身上较为常见:


  1、自恋型人格。这种人显示出强烈的自我重要感。他们自视甚高,自命不凡,喜欢过高估计自己的实际成就,喜欢为引人注意和欣羡而炫耀自己的欲望;他们渴望成功、权势、受人尊重或爱慕,对别人的批评易产生不正常的情绪反应;他们缺乏社会责任感,蔑视社会生活的常规,认为自己可以不受任何社会准则和规范的约束。如“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的儿子斯蒂文•琼斯在谈及他父亲时说:“我相信驱使他做这一切的动力是他需要成为中心人物。他梦想成为万物的中心,最终没有什么能够满足他,他已经极其亢奋,各种疯狂的念头都会出现。他使尽一切办法使自己更特别、更引人注目、更强大、更果敢。他的欲望是没有尽头的。”并非只有琼斯是这样,当今世界邪教教主均把自己视为天下最伟大、最重要的人物,他们狂热地坚信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正确的。


  2、支配型人格。这种人有强烈的控制欲和权力欲,他们不甘居人下,喜欢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并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身上;他们独断、专制,不接受他人的尤其是下属的意见或建议;具有一定的管理和领导能力,竞争意识强烈,缺乏容忍与合作精神,尤其难以忍受他人违拗自己意愿的行为。大多数邪教教主都具有此类人格特征。邪教主对教徒实行专制统治是所有邪教的共同特点。在这种专制统治下,整个邪教群体的意志浓缩为邪教主个人的意志。成百上千的邪教徒只不过是邪教主的傀儡,是实现邪教主个人意志的工具。支配欲极强的邪教主决不容许邪教徒哪怕丝毫的不忠与背叛,更不容许邪教徒对自己的言行或教义提出质疑。


  3、幻想型人格。这种人不满足于平凡、普通的现实生活,往往有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不愿意通过脚踏实地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愿望,而期望通过某种捷径快速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们常沉醉于自己的幻想,在幻想的鼓舞下,自我膨胀,自我吹嘘。他们的幻想大胆而荒唐,近乎于“痴人说梦”。如吉姆•琼斯就宣称要在全人类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争端,人人和平共处的“乌托邦”式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所有的信徒都是兄弟姐妹,而他则是这个“大家庭”的“父亲”。他还把自己吹捧为一个“先知”和“救世主”,说自己就是耶稣基督,并为自己编造了许多“奇迹”。


  4、偏执型人格。此类人格者固执己见、刚愎自用、敏感多疑、心胸狭窄、自我评价过高;他们有明显的不安全感,因此对他人过分警惕和防卫;遭遇挫折或失败时常归咎于他人,总认为自己正确,好争辩和敌对,不接受与自己的观点相左的客观证据或意见;总是不切实际地、固执地追求个人不够合理的“权利”和“利益”。不少邪教主都是这种偏执型人格者。如吉姆•琼斯在教团内鼓励信徒进行忏悔和告密,并建立了信徒的秘密私人档案,对某些有叛离倾向的信徒进行监视。他还具有被害妄想,认为“人民圣殿教”将受到外部世界的迫害。他的强烈的不安全感促使他率先向政府官员发动袭击,并在政府采取措施之前率领九百多名信徒集体自杀,酿成震惊世界的惨案。这也是他们难以适应正常社会,而要从事邪教活动的原因之一。


  (二)邪教徒的人格特质


  邪教徒在人格特点上往往表现为内向、怯懦、孤独、自卑、敏感、脆弱、情绪化、依赖、幼稚、轻信、厌世、叛逆、贪婪、易受暗示、不善交往、耐挫力或社会适应力差等。现实生活中,具有上述人格特征的人,在处于生活转型期时或遭遇挫折和失败时,心理往往变得非常脆弱,他们可能为了寻找心理慰籍而误人邪教。一般而言,女信徒往往比男信徒更善良,更单纯,也更容易轻信花言巧语。纽约的精神病学家马克•加兰特研究了大批邪教徒尤其是女信徒的情况后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经受着“巨大的感情痛苦”,她们往往没有什么技能,对她们来说,与人建立关系和信任别人都是不容易的事。从现实生活看,以下几种人格类型在邪教徒身上较为常见:


  1、理想主义人格。理想主义者们对现实社会往往怀有较高的期望和诸事求完美的心理倾向。对现状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客观冷静的分析,也缺乏积极的心理调适手段,因而产生了对现状的不适感、不满感和厌弃感。他们幻想和期待着一种美好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而邪教所描绘的“天国”与他们的理想不期而遇、不谋而合,于是很容易误入歧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也被邪教所惑,很大程度上出于这一原因。


  2、逃避型人格。逃避型人格者由于自我评价上过分沮丧,在人际交往时对他们可能受到的冷落过分敏感。因而除了生活与工作所必须的人际交往外,他们总是回避社交活动。他们遇到挫折或失意时,找不到积极的方法去面对,总是采取消极逃避的办法去寻求精神解脱,因此容易为邪教所营造的虚假的温馨氛围所欺骗而主动加入邪教。


  3、依赖型人格。依赖型人格者往往没有主见,缺乏自信,总觉得自己能力不足,甘愿置身于从属地位,遇事总想依赖他人,不敢独立思考,容易屈从他人的要求,显得过分顺从。所依赖的人不在身边时,容易发生焦虑和抑郁。依赖型人格的形成与个体成长环境及文化传统有关。如中国国民性格中的奴性与从众性,就与统治中国人民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意识形态有直接关系。正是这种人格特质,为新中国不同历史时期轰轰烈烈的“造神运动”提供了社会心理基础。


  4、幼稚型人格。这种人人格发展不成熟,思维方式简单,缺乏稳定的价值观。处理问题有明显的情绪化倾向。他们易受暗示,缺乏理性和独立意识,有寻求保护的倾向。邪教徒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属于这种人格者。在西方,有许多邪教把少不更事的年轻人作为引诱的主要对象。在我国,也有相当—部分青少年因为幼稚无知、难辨真伪而卷入邪教。


  5、封闭型人格。这种人个性孤僻、内向,自我封闭,不善于主动与社会交往和接触外界。由于缺乏人际交流和人际支持,他们很容易陷人生活困境或遭遇挫折,且在此种情况下往往不能及时地得到帮助、鼓励和安慰。这样,就比常人更容易产生焦虑、忧郁、烦闷、痛苦和厌世情绪。而加入邪教组织,不但缓解了他们内心的孤独感,也使他们暂时摆脱了现实生活中的烦恼,所以邪教徒中,有不少人属于封闭型人格者。


  6、癔症型人格。这类型者暗示性高,渴望得到注意和赞赏,好幻想,不习惯于理性逻辑思维,情绪支配理智,用想象代替现实以寄托心理需要。


  7、冲动型人格。这类型者有反复无常的心境,稍不如意就火冒三丈,爆发负性激情,行为有不可预测和不考虑后果的倾向。


  8、神经质型人格。表现为情绪不稳定,高焦虑、高激动、高敏感。不相信自己能够驾驭自己的生活,缺乏自信和精力,有盲目乞求帮助、自愿从属于别人的心理,当某种支配性的连接关系终结时则有被毁灭感和无助感。
由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邪教痴迷者具有病态人格倾向,正是痴迷者难以脱离邪教的心理原因之所在。


  (三)邪教痴迷者的性格倾向


  如前所述,并不是每一个人在急于解决自己力量尚未能及的困难和问题的时候都倾向求助于邪教的精神依赖,他们往往有着自己的人格特征。西班牙司法部的教派问题工作组于1988年主持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痴迷于某一教派的危险组群的人格特征是敏感、孤僻、易于激动、自卑、压抑、焦虑、缺乏自信、犹豫、理想主义和追求绝对等;中科院心理所在对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法轮功”痴迷者所做的一项调查研究中同样发现,“法轮功”痴迷者最明显的个性特征是幼稚、理想主义、自卑、顺从、封闭等。我们认为,性格的形成大部分取决于个体的社会实践因素,即大部分是由后天形成的,家庭、社会对随年龄而逐渐形成的性格起着关键的作用。比如家庭中对青少年子女采取极端的教育方式——专制或放任,缺少亲情或关心,缺乏交流等等都会影响子女的心理成熟和融于社会的进程,使之产生诸多依赖心理、缺乏自控能力、焦虑,形成外控型的性格,即认为是外在的事物在控制和决定着人的一切,而自己可以不对自己负责。形成这种性格的人就容易受任何诸如通过广告、宣传、媒体等手段左右别人的行为和获取别人资财的个人与团体的控制和利用,当然,也就非常容易受邪教通过其惯用的感情“轰炸”而加以控制。


  二、对邪教痴迷者的干预策略


  (一)理性认知教育


  人格的核心是“理性”,重建痴迷者的认知——知识系统,提高其理性认知。从一般原理开始,用演绎方式教给其正确的认知方式,强化其新理念适应性学习,理解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真善美的心理,区别在于所追求的利益有公私之分,远近之别。应该按照社会规则的真善美标准对待自己的追求,发展其亲社会行为,战胜邪恶蛊惑。


  (二)强化正确人格行为


  行为理论强调,人格行为是通过学习获得的。根据该理论操作性条件反射强化原理,当个体做出一个行为后,给予积极强化会增加个体该行为的频率,再经反复强化使之固定下来。因此,可通过重建新的条件反射,强化学习正确行为,使原有病理惰性兴奋灶活动受到抑制,消除邪教观念和动作。同时用新内容填补其被抽空的心理空间,达到矫正目的。既如此,则按照“榜样学习”的规则,给痴迷者重建一种新的条件反射,强化其学习一种新行为并加以巩固,消除原有异常行为,以达到人格行为改造目的。


  (三)人本主义关怀


  给予邪教痴迷者社会、亲情的援助支持。根据有关调查发现:在邪教痴迷者中有“六多”现象,即无业者多、文化程度偏低者多、女性多、患病者多、迷信文化背景者多、健康人格素质缺陷者多。他们生活失意、工作不顺,其中离婚者也不少,家庭机能减弱,缺乏关爱,对未来恐惧。因此,营造和谐的社会、家庭人际环境,建立相互信赖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帮教中尊重本人的心理感受和最初“练功”时的虔诚动机,不否定他们的体验。尤其在“邪教瘾僻”的心理戒断症状初期,消除其焦虑、烦躁、自责自罪感等,使之摆脱矛盾心理和敌对状态,体会到关爱,感觉到精力恢复,建立回归正常社会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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