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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揭露法轮功的人们(之七)

作者:肖 凡 · 2006-08-07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法轮功最恶毒的阴谋和最无耻的骗局,便是利用佛教的威望,剽窃佛教的语汇,披着佛法的外衣,干尽邪教的勾当。李洪志公然把法轮功称为“法轮佛法”,口口声声自诩为“宇宙最大的佛”。连“法轮”二字也是从佛教中偷来的。这种鹊巢鸠占、恶紫夺朱的强盗行径,造成了对佛教的巨大破坏。
         
  必须再次重申一个极其重要而常常被人忽略的历史事实:不是别的人,而正是佛教,最早、最坚定、最旗帜鲜明举起了批判法轮功的旗帜。

  我愿在这里公布珍藏多年的长春般若寺1996年8月3日至9月10日张贴在寺院《告示栏》中的四份布告。这些文章当时还发送到吉林省的一些佛教寺院和佛教徒手中。它们是长春佛教界最早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真实记录。

  长春般若寺是长春市一座重要的佛教寺院,是吉林省佛教协会所在地。当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在长春市及全国蔓延之际,长春般若寺的僧人和佛教居士很快就认清了李洪志是一个“狂魔眷属”,法轮功是一种“附佛外道”。般若寺僧人在向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同时,在佛事活动中明确向佛教信徒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谬论,告诫佛教弟子切莫上当受骗。几位热心佛教事业的居士以“长春般若寺般若讲堂”的名义撰写了四篇揭露批判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文章,其标题依次是:《略论“法轮功”不伦不类》、《不应让“法轮功”的狂风席卷蔓延》、《“法轮功”纯属妖言惑众》、《请看庐山真面目》。

  今天,当法轮功和他们国外的主子叫嚷中国取缔邪教是“反对宗教自由”时,这几份珍贵的历史资料将大大有助于善良的人们进行理性的判断和思考。



  长春般若寺1996年发布的揭露法轮功的四张布告

 

一、略论《法轮功》不伦不类

 

 

  在今《法轮功》风靡之际,笔者众等依佛无缘大慈之教旨,敬告世间诸有智者,若《楞严》等经,一卷在案,则魔不能扰。《楞严经》阐述之理详明倍至,阅后再与《法轮功》相对照,何是何非,何取何舍?不需直指。

  悲哉!区区《法轮功》竞能狂惑世人,诚乃众生不能广学博闻之咎。要当放下佛教无异迷信之世俗成见。深入经藏始不疑:佛教实乃觉遍十方之大圣对九界众生至善圆满的教育,是真能开显宇宙人生事实真相的真理,是导引众生出离生死苦轮到达究竞自在涅槃境地的慈航。诸佛即是无明断尽,本知本觉悉已显发,大觉周圆、福慧具足的圣者,为三界导师、四生慈父、九界所尊、人天教主。

  众生本知本觉,无有边际限量,佛智如是,不可为喻;若有过之,则是知见立知,即名不觉。如妙高峰头,无有过者,过之则失势一落千丈强。佛名正遍知,超诸觉所觉。

  法轮功的创立者李洪志自称是宇宙中最大的神通者,却不知一切神通不能超越法界源起实德力用。即以众生惑业深浅有别故,则智解功用差殊。若同如来,无明净尽,自性本具的无量性功德尽得显发,则妙用平等。故曰佛佛道同。“是法平等,无有高下”(《金刚经》)。以有高下故,是惑业未尽;故有妄自尊大,成狂迷之流者。

  古今中外无数才华横溢或妙用纵横的仁人志士贤德圣者之所以笃信佛法,是因为大觉世尊“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狂语者,不异语者”(《金刚经》),是知觉圆满者,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者。

  佛言:“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来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楞严经》卷六)。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诚不知觉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罗严经》卷九)。

  李洪志其人已成狂魔眷属,尚不自知。然而我等欲求无上正觉、证平等法,却不可不慎。

  《楞严》云,“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无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楞严》卷九)。

  愿诸众生自珍自重,掉以轻心,成魔眷属,将来悔之无及。李洪志一九八八年还在长春学练气功,曾几何时,摇身一变,竞自以为是宇宙中神通最大者,功法最高者。他那几本倒嚼反刍的小书,反复写着“生命之庞杂将永远是人类永恒之迷”。如是迷人,何称第一?只要稍懂佛法的人都能看出他那几本浅薄的小书,所言漏洞百出,令人贻笑大方而不知耻;误导众生罪在无间狱,而麻木不仁,真可哀怨。

  自称佛家功而又大肆毁谤佛法僧三宝的《法轮功》纯属不伦不类,依之而修,纵然目下可有小益,然而却流弊甚深;待至魔王将学人穴脉打通,则其成魔之日即至,此时悔恨当初,为时已晚,故愿善良的人们早日警觉,勿入歧途,招无间业。

长春般若寺般若讲堂
四众弟子谨识


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
农历六月十九

 

 

二、不应让《法轮功》的狂风席卷蔓延

 

 


  李洪志《转法轮》等书实在是丧心病狂、蛊惑人心、居心叵测的如山铁证。


  如果要指出一个时代的弊端,务必以事实为依据,以毫不夸张地说清程度为所必须,以利益民众、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促进国泰民安为宗旨,方不失为善行。否则必是别有用心、违法乱纪。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中国世界语出版社的李洪志编写的《转法轮》卷二,一书一百三十九页由上而下第七行始的一段文字:


  (李洪志说:)“人们的思想方法、观念都发上了变化:美的不如丑的,正的不如邪的,善的不如恶的,整洁的不如邋遢的,新的不如旧的,香的不如臭的。男人留着长发,女人留起了短发,阴盛阳衰,阴阳反背。 美术作品没有了道德规范,追求人性的解放,就是魔性大发。什么印象派、什么抽象派,乱抹一气却能被现在人反过来的观念所接受;任意摆放一堆垃圾就成了现代派雕塑大师的作品;音乐作品中什么‘迪斯科’、‘摇滚乐’,大噪之声登上了大雅之堂;哑着嗓子的瞎子、瘸子、形象恶劣的在广播、电视上一捧都成了明星;商店里的儿童玩具越丑的、 越可恶的卖得越快。  一百二十九页又说:“连大便的形象都成了玩具在出售”。


  (一百四十页:)“人类在无正念的心里作用下,追求的东西也发生了巨变。为了名利,杀人放火栽赃陷害,只认钱不认人、不认亲、人与人成了金钱关系。为了钱各种伤天害理的事相应而出。制造性乱的商品、宣传品、音响磁带到处可见;为了钱不惜害人,制造、运卖毒品;颓废的吸毒者为买昂贵的毒品不择手段地偷、抢、骗钱;电视、报刊、作品中大肆宣传性解放;人们已达到了不分长辈的乱伦;丑恶的同性恋反应出此时失去理智的肮脏心理变态。黑社会达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却成了追求暴利魔性的所轻人的市场;黑社会头子成了崇拜的偶像,纷纷加入”。

 

  李洪志信口开河,正所谓不谤他人焉显己高。其实,滚滚长江必然有泥沙俱下;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阴暗势力和不法行为。我国的社会风气和治安等、政界历来是颇为关注的,因此我们务须一分为二的、全面的看问题,不能头脑一热,疯言疯语;否则,只能成为其自身愚痴的体现。观察事物不能仅用一只眼,唯视阴暗处,更不应以偏盖全、以点代面。


  究竟是谁以为“美的不如丑的……香的不如臭的”?“电视、报刊、作品中大肆宣传性解放”,是不是以言过其实? “人们已经达到了不分长辈的乱伦……黑社会的头子成了崇拜的偶像,纷纷加入”。此则更是近于无稽之谈。人所共知:长春市以全国诸多地区、市县等,每年都多次进行反封建迷信、扫黄和大收捕等、打击阴暗势力的活动。这正是李洪志胡言乱语的事实性证明。李洪志为魔所用,喜谈神通、自赞毁他、以假乱真、妄自尊大之种种恶习,在他那十几本书中具有深刻的显露。其流毒着实危害人们的心理健康。目前《转法轮》的阴风已席卷到宗教、科学、艺术等等社会诸多领域;其书中乃至间接地恶毒攻击党的领导。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这股阴风竞能吹得许多人神魂颠倒,于是合家供奉起他的画像,乃至焚香礼拜,真可笑之至矣!为此长春般若寺协同吉林省佛教协会拟向全省一些寺院内部传发《略论,〈法轮功〉不伦不类》和《〈法轮功〉纯属谣言惑众》,以揭露其毁谤佛教和反科学的实质。故今复启斯文,呼吁政府:虽然真理的光辉长存,风吹雨打无济于事;乌云遮不住太阳;但还是应当及早将这股狂风恶浪席卷之势压下去,竭力以免除令民众继续受害于一时一刻。莫令谬种流传,同时也衷心希望国家出版局对各出版社严加管理,对不法分子依法惩处。

长春般若寺般若讲堂
四众弟子谨识


欢迎翻印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三、《法轮功》纯属妖言惑众

 

 

 

  李洪志的《法轮功》并非佛法。佛教是大觉世尊至善圆满的教育。佛法是觉悟和净化人心的解脱法。觉与不觉、解脱系缚唯在一心。“若能于心得自在者,则于诸法而得自在”(《大乘宝云经》卷5)。“若能降一心,一切自降伏”(《菩提行经》卷1)。六道众生,念念生灭,不能止息,不能自主,不名为圣。诸佛灵明寂照,一念不起,入正觉大定,因定发慧,本觉现前,觉性圆满;不求神通,而随机赴感,妙用纵横、普周法界。以是义故。“一切法门以明心为要,一切行门以净心为要”,是为真教体。


  李洪志实乃佛法大海之门外汉,却自以为高高在上,超然于诸佛之能事,真不知耻。不知贪取神通,不离妄心,妄心不歇,尚不能主宰自己,何能转物?故知其神通小得可怜。“若能伏心,则伏众法”(《胜天五般若经》卷7),堪称法王。既成法王,则如来藏中无量性功德尽得显发,乘法界力起用,非是神通,而至极广大之神通亦莫测其边际乃至影像。李洪志自误误人,但为一时之显赫快意,不惜万劫而堕无间狱,诚愚痴之至矣!


  李洪志以为“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见《转法轮》)。又说:“真,就是说真话,做真事,返本归真,最后做真人。善,就是生出慈悲心,行善度人”。忍,……就是守住心性,不可妄为”(见《中国法轮功》);其《转法轮》中的解释但为拖沓,其义无别。不知此皆凡情俗理,世间善法,若能令人返本归真,古来君子,皆已成圣;而实者不然。又则君子即圣,其李洪志又如何前无古人,独称第一?释迦教海之中“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仅为做人和学佛的基础。“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是解脱出世之根本。


  李洪志其所谓“真善忍”,真而非真,误导众生,善而实恶,忍而不知有无生法忍。若论证真。当知“一切无碍人,一道出生死”(《华严·菩萨问明品》)。信解行证乃复本心源、成圆满智之实践通途。即“自心发菩提,即心具万行,见心等正觉,证心大涅槃。发起心方便,严净心佛国。从因至果,皆以无所住而住其心”。(《一行大日经义释》卷1)。如是行者,知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性净明体,不落四句百非(四句:一、异,俱、不惧,有、无、非有、非无,常、无常);超出因缘所生法,更无神通等事、一法可立。斯即佛法真谛,证真妙理。若已证真,方能从万事万物中析出精明。即人有生老病死,事有生住异灭,物有成住坏空;然其生灭体中有不生灭性,当依譬喻而言;如物质不灭定律:一切物质本不生灭,生灭现象,实乃固态、液态、气态的三态变化。变化之中,质量守恒。一切众生皆依一真不灭之性而死生去来于六道之间。其事若此。若能透过变异生灭之现象,见到不生灭性。方能事事无碍,入一真法界。


  次论于善。需知善有大小偏圆真伪等义。至善无心。无心之心。遍周沙界。无心之善为同体大悲,无缘大慈,冤亲平等。斯乃真善。


  再次论忍。当知法本无生。法性寂灭;不自生、不它生、不共生、不无因缘生、生即无生。以无生故,亦无可忍,无忍之忍,即无生法忍。有受有忍。不名真忍。


  李洪志知见已谬,所言俱非。错会佛经、曲解其意、得少为足,加之盗用佛法名相(名词术语)以出自妄心的《法轮功》,妖言惑众,罪深堪熬。于其同论,因无慧眼,受其流毒,辜负己灵,万劫流转,愈是哀哉可伤!


  愿诸学人,速当觉醒,或未为迟。

长春般若寺般若讲堂

四众弟子谨识

 

敬请翻印拯济群蒙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

 

 

 

四、请看庐山真面目
——谈李洪志其人及其《法轮功》

 

 


  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份以来,《法轮功》的创编者李洪志,立足春城,面向全国,利用人们信仰宗教的心理,大搞不伦不类的邪教组织。大肆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招摇撞骗,惑乱人心,为人治病,贻误人命。诈取民财,并偷漏税等。引起社会上明于真相者及受骗者的极大愤慨!


  李洪志原名李来,一九五二年七月廿七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九八二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工作。一九八六年开始学练气功,曾向长春市的气功师韩更、于光生、李卫东分别学习“六??功”、“九宫八卦圈”等。自一九九二年始“出山”行骗。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九九一年九月三十一日签发的、李洪志的身份证上明明写着七月廿七日出生,而他却对其学员说:“五月十三日(阴历四月初八)出生”(后来身份证也重办,改成了四月初八)。我们知道,释迦牟尼佛的圣诞日是四月初八。李洪志改了生日,并诈称是佛,是宇宙中神通最大者,功法最高者,超越于佛祖几十万倍(见李洪志《中国法轮功》)。真是愚痴狂妄之至矣!不知“佛”之一字,源于古印度,全称“佛陀”,是智觉圆满之义。佛佛道同,皆证平等、圆满之智。诈称超越圆满,是则纯属文盲,不解文义;如十五之月,何以能超!


  李洪志大言不惭、厚颜无耻、丧心病狂地宣传迷信,蛊惑人心。宣称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四大功能。还说“每个学员的家庭乃至每个练功场都进行了清理,都有‘安全罩’,保证学员不受坏信息的影响(见《中国法轮功》)。九三年四月份在长春传功时又鼓吹:江泽民、李鹏分别接见了他。李洪志说:“地球要爆炸,人类要毁灭”,还说:“这次地球爆炸的时间是我定的,当时定的太死,我尽最大的努力也只能把地球爆炸的时间往后推三十年。”江泽民、李鹏说:“你什么也别干了,你的任务就是把地球爆炸的时间往后推移,越往后越好”。李洪志并对其学员说:“地球爆炸时,我喊你们一声:‘跟我到法轮世界去’,你们就成了菩萨,成了佛!”
真是一派胡言!荒谬绝伦,而又狂妄已极!


  李洪志究竟有什么本事呢?自称具有四大功能的李洪志,在贵州省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被记者追问的张口结舌,显不出神通,只好说:“《中国法轮功》一书不是我写的。”然而,有目共睹,《中国法轮功》封面醒目地写着“李洪志”三个大字,这又如何解释? 记者招待会一哄而散。诈称四岁练功,八岁得上乘大法的“高级气功师”(见《中国法轮功》),一时成了高级骗子。又其自称其法身能保护学员,而《揭发江湖骗子李洪志书面材料》中却详细介绍了他为七人治病,六人因错过就医时机而丧生,一人成了“植物人”。其学员练功出偏、神经错乱者大有人在,而他又狡辩说:“这人根基太差,修不了大法。 “安全罩”也不安全了。所谓“江泽民、李鹏接见了他”,则更是说不清何时何地,何以为凭。至于喊学员一声,就到了什么“法轮世界”,成菩萨、成佛,亦是纯属荒谬透顶的笑谈。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法轮功》的阴风竟能吹遍几乎整个中国。目前,在长春、北京、沈阳、黑龙江省、广州省等等地区均已设立了“法轮大法”辅导站。学者之众,出人意料。

  此外,李洪志虽然已成了全国一流的富翁,但他仍然丧心病狂、胡言乱语、沽名钓誉;买了一辆十八万元的捷达轿车,在吉林大学鸣放宫办班时还说是大连的一位大款赠送的。


  另据从李洪志队伍中撤出,并自发组成的反李的八人调查小组表明,李洪志经济收入中有数百万巨款未曾缴纳税金。

  李洪志恶劣的行径,对国民造成的损害,及深远的影响;不容忽视!若不及时遏止这股骇人的邪风;那么,李洪志不仅必将成为中华民族的耻辱,而且必将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中华民族的青史!

长春般若寺般若讲堂

四众弟子谨识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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